行政復議申請書

2021-10-13 12:50:29 字數 710 閱讀 6310

申請人名稱a食品餐廳

被申請人c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行政復議請求:

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暫扣我單位《營業許可證》30天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今年12月2日,申請人嚴格按照被申請人的《食品安全法》為b公司製作綠豆糕,後發生食物中毒情況。被申請人僅根據當天的檢測報告便做出此行政行為,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批准作出的該具體行政行為並不完全正確,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1、被申請人檢測所用的樣本過於片面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條食品生產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關於食品新增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的規定使用食品新增劑;不得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新增劑以外的化學物質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申請人製作的綠豆糕遠近馳名,被大眾所喜愛,並無任何食物中毒事件發生。而12月2日的檢測樣本具有偶然性,不能以此作為裁定申請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理據。

二、所做處罰不適用

申請人只是出於自身的紕漏才造成了這樣的後果,並不屬於情節嚴重的範疇,因而並不應該處以停業30天這樣的行政決定。

綜上,被申請人批准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有過多瑕疵,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予撤銷。為此,申請人特根據《行政復議法》及《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依法向貴處申請行政復議,請求貴處本著有錯必糾的原則,依法支援申請人的上述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c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a食品餐廳(印章)

2023年12月7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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