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核算制度

2021-10-11 05:03:01 字數 5385 閱讀 2756

一、會計核算方法:

1、帳戶設定:

按照企業經濟業務內容和會計核算的要求設定。具體分為總分類帳戶、明細分類帳戶和現金、銀行存款帳戶。

2、用複式記帳方法:

3、憑證的填製和審核:

按照會計法的要求收受和審核各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正確填製記帳憑證。

4、登記帳簿:

按照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和經濟業務發生的時間順序進行帳簿的登記工作,每月結帳對帳,做到帳證、帳實相符。

5、成本計算:

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正確的劃分成本、費用的歸屬。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屬本期負擔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已支出,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費用,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二、原材料的計價:

1、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對原材料按實際成本法入庫。

實際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購入的原材料,按實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以及其他費用,作為實際成本。

2、用加權平均法核算原材料的領用存。

3、對原材料實行實地盤存制,定期進行實地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材料的盤盈、盤虧按照原因進行帳務處理,屬合理損耗的報稅務部門審批後進行進項稅轉出的帳務處理。

三、產成品的計價:

1、產成品入庫的核算:

月終,會計上根據產成品入庫憑證及成本計算資料確定入庫產成品的實際成本。

2、產成品出庫的核算:

用加權平均法核算產成品的出庫。

3、對產成品實行實地盤存制,定期進行實地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

產品的盤盈、盤虧按照原因進行帳務處理,對產成品的盤虧報稅務部門審批後進行進項稅轉出的帳務處理。

四、低值易耗品的攤銷:

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攤銷50%,另50%報廢時一次攤銷。

五、固定資產:

1、固定資產的計價:

按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計價。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按照取得時的成本入帳。取得時的成本包括實際支付的買價、進口關稅等相關稅費及運輸和保險等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該資產的其他必要的支出。

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增值稅額、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實際成本,並按照各種專項物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2、固定資產折舊:

採用「平均年限法」,預計淨殘值5%。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具體分別為:一般房屋建築物20年、一般機器裝置10年、部分受強腐蝕的機器裝置5年、部分汽車等運輸工具5年。

六、會計報表所提供的資訊準確真實、編報及時。

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使用管理,確保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真實性、安全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財政部《關於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發票領購、保管

1、 領購發票時,必須由發票專管員向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

2、 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必須按規定存放到財務部保險櫃。

3、 需開具時必須將已開具好的發票妥善保管,未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及時放到保險櫃。

4、 對於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存根及作廢的,月末必須按規定裝訂成冊,並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存放時限存放,確保完整無損。

5、 嚴禁將公司領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6、 嚴禁給未發生實際購銷和勞務業務的他人代********和普通發票。

7、 嚴禁向個人或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買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8、 發票管理員必須按規定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發票核銷手續。

9、 發票專管員因工作變動或調離必須按稅法和企業管理制度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條: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開具範圍,開具發票。

公司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細則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的應稅勞務,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專案,應開具普通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准,不開具專用發票。

第三條:專用發票按以下要求開具

1、 字跡清楚。

2、 專案填寫齊全。

3、 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

4、 各專案內容準確無誤。

5、 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6、 按照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

7、 不得開具票樣與國家稅務局統一制定的票樣不相符合的專用發票。

第四條:嚴格按照規定時限開具專用發票,不提前或滯後。

專用發票開具的時限規定如下:

1、 採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託銀行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2、 採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3、 採用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4、 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受託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5、 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按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的,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6、 將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7、 將貨物分配給股東,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2、 第五條: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應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規定辦理:

1、 購買方在未付貨款並且未做帳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發票聯和稅款抵扣聯退還公司。將該發票各聯次註明「作廢」字樣,作廢該份增值稅專用發票。

2、 在購買方已付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帳務處理發票聯及抵扣聯無法退還的情況下,購買方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公司,作為公司開具負數發票的依據。

3、 公司取得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要裝訂成冊,並依照有關規定進行保管。

第六條: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聯按期裝訂成冊。

第七條:不丟失、損(撕)毀發票,不擅自銷毀專用發票的基本聯次。

第八條:對不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第九條:丟失專用發票,必須按規定程式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條:不代開、虛********。

第十一條:對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經發現,必須規定及時上報當地稅務機關。

第十二條:本制度如有不符合稅法有關規定和要求的,按稅法有關規定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原子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裝置;

3、電子裝置(如微機、影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裝置。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裝置10年;

3、電子裝置、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現。

十六、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准外洩。

十七、銀行賬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准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准多筆彙總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准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會計核算制度

為適應北京分公司管理和發展需要,提高北京分公司會計核算水平和財務管理水平,使北京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規範化 程式化 制度化 標準化,以滿足分公司鞏固 擴大北京市場的戰略要求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企業會計準則 企業財務通則 企業內部控制規範 集團公司財務操作指南 等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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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制審核批准 1.0目的 為加強和規範企業會計核算工作,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要求,向管理層提供清晰 真實 完整的會計資訊。根據國家財政部頒發的 企業會計準則 等相關會計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2.0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企業管理賬的核算工作 3.0定義 無4.0權責 4.1出納員 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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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本單位的會計核算,根據會計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特制定如下具體核算辦法 一 公司會計核算必須符合會計法和會計準則制度的要求。二 公司會計年度為公曆年1月1日起12月31日至。三 公司會計核算以美元為記帳本位幣。四 公司會計核算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財 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五 公司會計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