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鑫六大系統管理制度

2021-10-10 05:11:07 字數 4809 閱讀 9455

鄭巨集中鑫(新密)煤業****

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管理制度

2023年1月

鄭巨集中鑫(新密)煤業****

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管理制度

一、「六大系統」日常管理制度

1、礦井明確專職人員負責「六大系統」日常管理工作,「六大系統」必須保持24小時執行狀態,嚴禁任何人停止系統執行。

2、按照各系統定期檢測檢驗標準,由專人定期對各系統需檢測檢驗的裝置送有檢測檢驗資質的部門檢測檢驗,未檢測檢驗或檢測檢驗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3、專職維修人員應做好定期檢查調校,並做好記錄。系統出現故障,必須在8小時內維修處理完畢,否則,停止影響區域生產,並嚴禁人員進入。

4、由礦長組織每月進行一次「六大系統」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存在問題未處理前,其影響區域不得有人工作。

5、生產地區發生變化,要首先調整完善「六大系統」,系統不完善,嚴禁安排生產。

6、永久避難硐室要保持正常通風,所有設施由專人定期測試,食品及飲用水要定期更換,確保均處於良好狀態。

二、災變時「六大系統」管理制度

1、一旦井下發生瓦斯、煤塵**或火災事故,各系統要立即調整到救援狀態,即監測監控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人員定位系統、通訊系統正常執行,供水系統由靜壓水池供水調為自來水供水,人員進入避難硐室後迅速關閉硐室門,並迅速啟動硐室內自救裝置。

2、事故處理後,要按照事故前「六大系統」的標準,重新完善,只有各全部完善後,方可恢復生產。

三、各系統管理制度

(一) 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

1、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aq1029標準)中的規定。

2、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必須24小時執行。接入系統的各類感測器應符合aq6201-2006規定,穩定性不小於15天。

3、排程監控中心維護員負責安全監測裝置的安裝、拆除、日常調校和管理工作。

4、井下採掘工作面監測裝置的使用、懸掛、移設由現場施工的採掘隊負責,總回、各主要大巷、上下山內的監測裝置由排程監控中心負責懸掛和日常維護。

5、對需要經常移設的感測器、電纜,須有採掘班組長按規定移設,瓦檢員監督執行,嚴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設各類監測裝置及電纜等均由所施工單位的隊長、班組長負責管理、使用,如有損壞應及時向礦排程室匯報,礦排程室要做好記錄並及時通知相關人員現場處理。對於裝置、纜線保護不到位、故意破壞、丟失和人為造成監測感測器監測資料失真,按規定嚴肅處理。

6、使用單位必須根據生產現場情況按標準懸掛,保證正常使用。移設感測器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隨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誤報警或感測器的損壞。

7、使用單位施工過程中要加強監測裝置保護。施工過程中造成監測纜線、感測器等損壞的,由施工單位照價賠償。

8、各生產單位在編制採掘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對感測器的種類、數量、位置、動力開關的安設地點、監測電纜的敷設、控制區域、安全監測裝置的懸掛位置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布置圖,報礦總工程師批准。

9、在應安設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的地點,使用單位在開工前三天必須根據已批准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安裝申請報告,上報礦總工程師批准。在安裝配電系統時,使用單位或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範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在連線時必須有監測人員在場監護。排程監控中心負責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的安裝、除錯和日常的校驗設定工作。

10、與安全監測監控裝置關聯的電器裝置、電源線及控制線,均由管轄範圍的機電人員負責維護。在拆除或改線時,必須與排程監控中心聯絡,並共同處理。檢修安全監測監控裝置關聯的電器裝置,需要安全監測監控裝置暫停執行時,必須經安檢部門和礦排程室同意,並制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11、所有監測系統裝置入井前必須在地面經過48小時聯機運轉,除錯、校正,各項指標符合規定後方可入井安裝,嚴禁不合格的儀器下井使用。

12、安全監測監控裝置安裝完畢後,在開工檢查時現場進行交接,現場由機電科、安檢科、通風科、施工單位負責人一併進行驗收,並簽字交接。接收後,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的管理、使用均有施工單位負責。一旦出現安全監測監控裝置(電纜、接線盒、感測器)的損壞、丟失,不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的,按電氣裝置質量標準化及相關規定追究使用單位的責任。

13、安裝、拆除監測裝置時,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三天向有關部門提交《監測裝置安裝申請單》或《監測裝置拆除申請單》,並經有關部門及礦總工程師批准後,排程監控中心方可組織人員安裝或拆除監測裝置。施工單位無批准的安裝或拆除申請單不予開、停工,若擅自開停工,按規定對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處罰。

14、工作面感測器需要延線或收線時。由使用單位通知排程監控中心,排程監控中心維修員與使用單位電工共同進行,使用單位不得私自處理,以防將線接錯,損壞儀器。如發現感測器移設不到位、不及時,均按「三違」處理。

並納入施工單位電氣裝置質量標準化考核範圍。採煤工作面自橫川口以里,掘進工作面自開口位置至掘進迎頭,監測裝置均由施工單位按機電裝置質量標準化要求進行管理、使用、維護。

15、瓦斯檢查工每班應對管轄範圍內感測器的資料進行校對和記錄,並向排程匯報。使用單位每班對安全監測監控裝置及電纜的完好嚴格按照電氣裝置質量標準化要求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報礦排程。

16、監測感測器出現故障時(資料超差、通訊失敗、感測器保護、誤報警等),當班維護人員必須在4小時內排除故障,在出現系統故障時必須在8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對維護人員給予處罰。

17、監測系統裝置必須定期進行除錯、校正,每週對甲烷感測器等裝置進行一次調校。

18、每七天必須對監測系統斷電功能進行一次測試,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二) 壓風自救系統管理制度

1、井下採掘工作面壓風自救系統的安裝標準(包括管路直徑、安裝組數、每組個數、吊掛高度),隨作業規程一併下發貫徹。機電隊負責管路的加工,各煤(巖)巷掘進工作面的壓風自救系統由現場施工隊負責安裝。

2、壓風自救系統的管路安裝規格為:壓風自救主管路(井筒及總回風巷)不小於φ100㎜;壓風自救分管路(採區上山及採掘工作面)不小於φ50㎜。

3、煤巷掘進工作面自掘進面回風口開始,每50m設定一組壓風自救袋,每組自救袋數量為5個,靠近迎頭一組不少於10個,並保持距迎頭25~40m的距離;巖巷掘進工作面距迎頭100~130m安裝一組(15個)壓風自救裝置,向外每隔100m安裝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放炮撤人地點要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5個袋)。

4、回採工作面回風巷在距採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範圍內設定一組自救袋,自救袋個數為30個;向外有人固定作業地點安裝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進風巷在距採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範圍內設定一組自救袋,自救袋個數為30個;工作面回風巷反向風門外放炮警戒位置設一組(5個)壓風自救裝置。

5、壓風自救袋要安裝在地點寬敞、支護良好、沒有雜物堆積的行人路側,行人路寬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裝高度按距底板1.2~1.

3m,自救袋的安裝高度按自救袋的袋底距底板0.5m,便於現場人員自救應用。掘進工作面的壓風自救系統由在該區域施工的區隊管理維護,丟失照價賠償。

安裝壓風自救袋時,壓風自救袋的支管不少於一處固定,壓風自救袋閥門扳手要同一方向且平行於巷道,壓風自救袋上的煤塵要及時清理,經常保持清潔。

6、管路敷設要牢固平直,壓風管路每間隔3m吊掛固定一次,巖巷段採用金屬託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採用鋼絲繩吊掛。進入採掘工作面巷口的進風側要設有總閥門,中間每300m設定乙個分閥門。

7、各採掘區隊必須保證所負責區域內壓風自救系統完好性和安裝的規範化,發現壓風自救系統無氣、漏氣或自救袋破損,要及時上報處理。

8、掘進工作面貫通後,掘進隊拆除多餘的壓風自救裝置並按回採工作面作業規程規定,配齊兩巷所需壓風自救裝置。巷道移交時,兩巷壓風自救系統交於巷道(或裝置)接收單位進行管理。工作面安裝完畢後壓風自救系統隨工作面一起移交施工單位管理,施工單位按規定負責工作面回採期間壓風自救管路的移動、拆除、裝置的維護等;**的自救袋、閥門、螺絲(**率80%)、繩扣(**率80%)等數量,在兩天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安檢科。

機電隊拆除的壓風自救管路運到附近車場,存放的管路夠一車時,由機電隊集中**運到指定地點,並在二天以內以書面形式將**情況報安檢科。工作面回採結束後,上、下巷替棚**段仍由機電隊拆除,替棚**結束後剩餘的壓風自救管路由施工隊負責一併拆除和**,並運到指定地點。

9、採區上下山的壓風管路由分管施工單位負責管理、維護;已交付使用的巷道及車場內的壓風自救系統隨巷道移交,由分管單位負責管理、維護(掘進隊使用的由掘進隊負責管理、維護)。不再使用的壓風自救管路由施工單位負責拆除、**,運到指定地點。

10、各掘進工作面安裝後但不再使用的壓風自救系統要及時拆除。拆除**的管路要靠幫擺放整齊,壓風自救裝置要清潔衛生後妥善儲存,不得吊掛於任何地方的巷幫之上。

11、機電隊要確保地面壓風機的正常運轉。施工單位要保證井下抽放主管路上安裝的氣水(油)分離器的良好性,避免壓風自救系統記憶體水,影響系統的正常使用。

12、回採工作面回採期間進、回風巷巷道如需擴修時,施工隊要採取措施保護壓風自救系統,因擴修導致管路落地,擴修結束後要按原安裝標準及時恢復。

13、回採工作面在生產過程中,由施工單位負責對壓風管路進行維護管理,按標準吊掛。

14、各採掘工作面現場瓦斯檢查員是現場壓風自救系統的管理監督員,每班的瓦斯檢查員必須對所負責區域的壓風自救系統進行一次全面細緻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與施工單位聯絡,責令整改,向排程匯報,並作好記錄。

15、施工隊往各採掘工作面運送物料時,不得將所運物料卸放在壓風自救系統下面。

16、各相關單位對領取或**上來的壓風自救管路、自救袋及閥門要妥善儲存(包括損壞的系統),如果丟失,按價賠償。

17、壓風自救系統移交由安檢科負責,辦理書面手續。

18、各採掘工作面的壓風自救系統需要停風時,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經排程室、安全部批准,採取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19、壓風自救管路及壓風自救裝置均由安裝單位領取(包括機電隊進行加工的壓風管路配件)。

(三)通訊聯絡系統管理制度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動通訊線路,特殊情況需要對通訊線路改動,必須向礦排程室申請。礦排程室根據生產需要及裝置運**況確定改動方案。

2、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改變或影響移動通訊系統補償電源的正常供電。當拆除或檢修線路而影響移動通訊系統正常供電時,必須提前礦排程室,不得私自進行。

六大系統管理制度

華潤天能徐州煤電 蕭縣永固煤礦 編制單位 技術科 日期 2014年3月22日 目錄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5 第一章組織機構5 第二章安全監測監控管理機構,配備人員配備標準 5 第三章地面中心站的裝備5 第四章傳輸介面及系統傳輸線路5 第五章分站及電源箱6 第六章斷電控制7 第七章感測器的設定8 第八章...

非煤礦山六大系統管理制度

緊急避險系統管理制度 1.應指定人員負責緊急避險系統的日常檢查與維護。2.應定期對緊急避險系統進行巡視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3.自救器額定防護時間不少於30min 避災線路標識牌完好 清晰並易懂,能引導職工在最短時間撤出至安全地點 應急救援預案內容齊全並具有可操作性。4.應對入井人員進行緊急避險...

「六大系統」管理制度及使用維護

六大系統 使用管理制度 一 緊急避險系統管理制度 1 應定期對入井人員進行緊急避險設施使用和緊急情況下逃生避災的培訓,確保每位入井人員均能正確使用緊急避險設施和選擇正確的避災線路逃生,經培訓後如果職工還不能正確掌握避災路線的不得下井作業。2 職工需愛護所處工作地點的避災路線指示牌,不得故意汙損 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