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2021-10-09 08:31:03 字數 3124 閱讀 5625

1 目的

為加強對生產技術檔案的管理,保障生產過程的安全、穩定、有序,保障產品的優質、低耗,維護廠技術秘密,特制訂本制度。

2 主題內容

本制度規定了生產技術檔案編制、變更、修訂操作流程的基本要求和實施要點,明確了與上述流程有關部門的職責範圍。

3 適用範圍

3.1 本制度適用於全廠全部生產技術檔案的編制、變更、修訂過程的管理與控制。

3.2 生產技術檔案定義:

3.2.1 所有在生產執行和控制過程中直接使用的技術指導檔案,包括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安全技術規程、分析檢測規程、裝置操作與維護規程、裝置檢修規程以及上述規程的附件(圖表、記錄、安全卡等);

3.2.2 所有在生產執行和控制過程中直接使用的技術管理檔案,包括生產現場管理、工藝技術管理、質量管理、裝置管理、安全/環保管理、計量管理的規程、規範、制度等。

3.3 所有生產技術檔案均必須以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為依據,以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保障生產安全、降低環境汙染為基本目的。所有包含違法、違規、違章內容的生產技術檔案均為無效檔案。

4 職責

4.1 技術部(以下簡稱「委員會」)負責組織本制度的編寫、修訂,生產、質檢、等部門參與上述工作。本檔案經廠務會審核和管理者代筆批准後,由技術部負責頒布實施。

4.2 廠務會負責將本制度及其修訂版本報辦公室備案。

5 生產技術檔案編制與審批管理5.1 現有產品、裝備技術指導檔案編制5.1.

1 現有產品的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由技術部負責編制、校核,在徵詢質檢、生產等部門意見後,報廠務會審核批准。

5.1.2 現有產品的安全技術規程由技術部負責編制,在徵詢生產、質檢等部門意見後,報廠務會審核。

5.1.3 現有裝備的崗位操作法和維護、檢修規程由技術部負責編制,在徵詢生產、等部門意見後,報廠務會審核。

5.1.5 上述各技術指導檔案在初次編制或經過較大改動後首次使用時,可發布試用版。

試用期為3~6個月或連續使用至少三個生產批次。試用期滿後,由試用版檔案的編制部門負責組織檔案的修訂並形成正式版檔案,按相同程式徵詢意見和報批。

5.1.6 上述各技術指導檔案的格式、內容均應符合廠務會發布的技術檔案編制要求。檔案由廠務會負責報行政部頒布實施。各編制部門負責將所編制檔案的各種版本及時辦公室備案。

5.3 技術管理檔案編制5.3.

1 生產技術管理檔案(見3.2.2節)由委員會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編制、修訂,經委員會審核和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部頒布實施。

委員會負責將生產技術管理檔案的各種版本報行政部備案。

5.3.2 生產技術管理檔案的格式、內容均應符合廠發布的制度類檔案編制要求,試用版轉換為正式版的操作程式同5.1.5節。

6 生產技術檔案變更管理6.1 變更意見的提出與提交6.1.

1 生產技術檔案是廠生產技術管理的依據,對生產技術檔案的變更應嚴格按照管理程式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修改生產技術檔案並交付有關部門和人員實施。

6.1.2 廠所有部門和全體員工均有權對生產技術檔案提出變更意見,提出人應將變更理由、變更方案及其利弊分析等內容以書面方式提交本部門部長,由部長簽署意見後報廠務會。

變更意見提出人也可將書面變更意見直接報廠務會或管理者代表。

6.1.3 生產技術檔案的更新、修訂由廠務會負責組織實施廠務會有責任根據公司生產技術管理的需要,及時組織生產技術檔案的變更、修訂和改版。

6.2 變更的評審6.2.

1 廠務會接到變更意見後,正常情況下在5個工作日內安排專人負責變更意見的評審。由該負責人通過初步徵詢意見的方式確定繼續評審的必要性。如無必要繼續評審,應向變更改意見提出人及其部門部長當面陳述原因,必要時向變更意見提出人提交書面意見。

如有必要對變更意見繼續評審,由評審負責人將變更意見的規範化、標準化後,填寫檔案傳閱單,交相關人員傳閱並簽署意見。6.2.

2 變更意見傳閱結束後,由評審負責人召集生產技術檔案變更評審會。與變更意見密切相關的部門、崗位的相關人員應參加評審會。所有參與評審人員均應在會議紀要上簽署意見並簽名。

對於有可能影響產品效能、質量指標和原料**要求的變更,質檢部、採購部、客服部應有代表參加評審。必要時可由評審負責人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安排有關部門進行試驗性變更,以確認變更的可行性。6.

2.3 所有生產技術檔案的變更均應以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保障生產安全、降低環境汙染為目的。所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危害員工身心健康與安全、有可能增加環境汙染和不利於穩定產品質量的變更意見均不予評審。

6.3 變更的批准和實施6.3.

1 變更意見經評審通過後,由廠務會負責編寫生產技術檔案變更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見附件)。通知書應寫明變更的檔名稱及其編號、該檔案中需要廢止(或刪除)的章節或文字、新增的章節或文字以及實施變更的起始時間。每份通知書只能對應乙個變更檔案。

6.3.2 通知書經管理者代表簽署後由總經理批准,交辦公室頒布實施。

變更實施前,廠務會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相關培訓,必要時進行考核。所有變更的實施起始時間均不得安排在通知書頒布之日起的三個工作日之內,以便相關部門做好變更準備。

6.3.4 對於有可能引起原料標準、產品效能的變更,在變更發布後分別由採購部、客服部負責通知**商和客戶。

6.3.5 由於變更較多而需要重新修訂、改版的生產技術檔案,自其生效之日起相應的舊版本檔案作廢。辦公室負責已發放舊版本檔案的**。

7 生產技術檔案的培訓與保密管理

7.1 管理職責

7.1.1 生產技術檔案的培訓由檔案編制部門、檔案使用部門和辦公室共同負責,其中檔案使用部門負責受訓人員組織和培訓時間安排,檔案編制部門負責培訓材料準備、授課和考核,辦公室負責上述過程的監督管理,包括培訓組織狀況、授課狀況和考核結果等,並將監督結果登記備案。

7.1.2 生產技術檔案中,工藝規程屬公司機密資訊,其餘檔案原則上屬廠保密資訊。

辦公室負責生產技術檔案密級確定以及檔案發放、使用的監督管理,並負責過期、作廢檔案的**、銷毀。所有生產技術指導檔案原則上均不得影印。

7.2 培訓要求

7.2.1 生產技術檔案使用部門應在檔案及其變更實施前組織本部門實施人員的培訓。

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應參加並通過相應的培訓考核。考核不通過者原則上不得參與和培訓內容相關的操作。

7.2.2 新員工上崗前的生產技術檔案培訓由新員工所在部門和辦公室共同負責組織實施,培訓要求同7.2.1節。

7.3 保密要求

生產技術檔案的保密要求按本廠保密制度規定(jx-qa127-2012)執行。

8 附件

生產技術檔案變更通知書(樣本)

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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