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2021-10-06 13:55:26 字數 1962 閱讀 6194

關於印發《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的通知

專案部各部室、施工隊:

為了合理發放、正確使用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切實加強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保障專案部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結合專案部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特此通知!

附件:《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

主題詞:關於印發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的通知

送:專案部領導

發:各部室、施工隊

一 、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規定:

1、必須本著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性傷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職工相應的防護用品。

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應建立個人領用卡片,詳細登記品名、規格、新舊程度和領、退日期,並由領用人簽章,嚴格執行領發制度,個人卡片應隨同職工個人工作關係的轉移同時進行。

3、《發放標準》中注有「 △ 」符號的防護用品,指車間、班組、崗位備用,也可發給職工個人備用,其使用期限應根據防護用品在生產工作中的損壞程度,在確保防護效能的基礎上,由單位確定。注有「 × 」符號的防護用品,屬個人經常性必用的防護用品,其品種、質量和使用應嚴格管理,根據勞動條件的使用程度可適當延長或縮短使用期限,並確保防護效能。

4、職工個人工作崗位、工種發生變動,其發放標準應隨同變動而變動,變動前的使用時間按原工種規定年限進行折算,以便延續變動後的工種防護用品發放時限的計算。

5、一人從事多種工作應執行其中乙個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原則上按其每年工作時間最長的工種發給防護用品。

6、局內人員臨時借調時,防護服、防護鞋、雨衣及其他需要登記個人卡片的用品,仍由原所在單位發給;手套、口罩、洗滌劑等小件用品則由借調單位發給。

7、凡脫離工作崗位乙個月以上(不含乙個月),應按脫離時間延長發放期。

8、不得擅自擴大、提高防護用品發放範圍和標準。嚴禁將防護用品折合成現金發給職工。

9、由車間、班組、崗位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其本人在生產中違章作業所造成防護用品損壞而不能使用的,由本人承擔80%的費用(按原值)。

10、對於個人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由於使用管理不當造成損壞、丟失的,應按使用年限規定,根據已使用時間長短進行折價賠償。

11、在生產過程中所僱傭的民工隊伍,在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上要和我專案部職工同等對待,但所發生的費用應按合同規定承擔。

12、需經常到生產現場參加勞動或檢查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勞動安全質量監察和檢測驗人員,應按同勞動條件、同標準的原則來發放,但使用期限應視其在生產現場實際工作時間適當延長。

13、在購買勞動防護用品時必須到持有《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生產廠》或《勞動防護用品經銷許可證》的單位購買具有《檢驗證書》、《合格證》的防護用品,並建立健全計畫、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定期檢查(驗)、報廢制度。職工個人領用的防護用品不准轉賣。

二 、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物件

1、安全帽:發給在生產中需要防物體打擊的施工作業和工作人員。

2、防護面具(罩)、防護口罩:發給從事對面部有燒灼、擊傷、粉塵、腐蝕危險和有毒有害、或經常在洞內作業的職工使用。

3、防護眼鏡:發給從事對眼部有被噴砂、碎金屬碎石等物體,腐蝕性液體飛濺和強光、輻射傷害作業的職工使用,並按照不同勞動條件分別發給防衝擊、防塵、防輻射、有色或無色等防護眼鏡,汽車駕駛員應發給有色防護眼鏡等。

4、耳塞(罩):發給在有雜訊場所作業的職工使用。

5、防水(雨衣及膠鞋)用品:應發給從事泥漿.溼式作業,或經常在隧道有淋大水.露天或野外冒雨作業的職工使用.

6、防護手套:發給對手部易觸電、燙、灼、刺割、嚴重磨手,接觸腐蝕性物質、塵毒、骯髒和溼式作業的職工使用。並按照不同勞動條件分別發給絕緣手套、電焊手套,膠手套以及布、線手套等。

7、防護鞋:發給對足部需要防燙、灼、防靜電、導電、防觸電、防水等的職工使用,並按照不同勞動條件分別發給絕緣、防水膠鞋等。

8、安全帶:發給從事高空或深向作業的職工使用。

9、防護毛巾:發給對頸部防燒灼,接觸有毒有害及易汙等作業的職工使用。

10、洗滌用品:(洗滌劑)應發給從事粉塵、有毒有害、易汙等作業的職工使用。具體發放標準根據具體的工作情況確定發放。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和規範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範圍 2.1本制度適用於孝義市威鵬耐火材料 3 管理內容和要求 3.1發放原則 3.1.1根據勞動條件,本著節約使用原則,針對性地發放勞動保護用品。3.1.2凡從事多工種生產作業的職工,按其擔負的主要工種的標準發放。3.1.3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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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規定 一 基本要求 1 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 驗收 保管 發放 使用 更換 報廢等管理制度 並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2 使用單位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的安全技術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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