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經濟洽商簽證管理辦法

2021-09-30 10:20:25 字數 1601 閱讀 1138

目錄第1條適用範圍 2

第2條申報確認流程 2

第3條經濟洽商簽證要求 2

第4條具體規定 2

本流程適用於所有施工承包專案。

承包人收到發包人下達的設計變更單或任務書後填寫經濟洽商簽證單經監理確認後報發包人專業工程師 → 發包人專業工程師組織承發包雙方成本預算人員就經濟洽商簽證單報工程量進行現場核實 → 發包人成本預算人員就工程量出具審核意見 → 承包人成本預算人員對審核結果簽署確認 → 發包人工程副總簽發生效。

所有單項設計變更單或任務書對應乙份經濟洽商簽證單。簽證單按發包人確定格式填寫,所需資料必須按要求提供。

4.1、所有設計變更單不能直接用於調集成同價款,必須轉換為經濟洽商簽證才能作為調集成同價款的依據。不涉及費用的設計變更單(技術變更)不需要轉換為經濟洽商簽證。

4.2、承包人收到設計變更單後,如果認為該設計變更屬於合同價款調整範疇,應在收到設計變更單後7個日曆天內,填寫經濟洽商簽證單向發包人進行申報,發包人按照上述經濟洽商簽證管理流程進行審批。

4.3、重大設計變更由於內容多,承包人無法在7個日曆天內完成申報的,可以在7個日曆天內提出延期申報的書面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後在雙方商定的日期內進行申報。但必須對不可追溯的工程量先行進行現場核對確認。

4.4、承包人收到設計變更單或工程任務單後,未在7個日曆天內填寫經濟洽商簽證單進行申報,若未在7個日曆天內提出延期申報報告的,預設為該設計變更單或工程任務單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調整。超出規定時限後提出申報的,發包人有權給予拒絕。

4.5、在接到承包人遞交的經濟洽商簽證單後,因拆除或隱蔽工程需要對現場工程量進行核對時:

4.5.1、發包人專業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的申報單後2個日曆天內,組織承發包雙方成本預算人員進入現場進行工程量核對,並在現場核對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

4.5.2、承包人成本預算人員接到發包人專業工程師通知後,未能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到達現場參加工程量的核對,則按照發包人單方面確定的工程量結算。

4.5.3、如果發包人專業工程師在接到申報單後7個日曆天仍未組織現場工程量的核對,需書面通知承包人延期核對,否則,視為發包人已經接受承包人申報的工程量。

4.5.4、如因工期緊急,不核對工程量無法進行下一步工序的,發包人專業工程師可以先召集承發包雙方成本預算人員進入現場進行工程量核對,然後辦理經濟洽商簽證單的申報。

4.6、承包人不得以工期緊急為理由,未經現場工程量核對就進行拆除、實施隱蔽工程等,致使發包人無法確認工程量,此種情況發生時,不管承包人是否接受,發包人有權單方面確認乙個合理的工程量作為結算依據。

4.7、所有經濟洽商簽證確認工程量,並對結算金額進行確認(個別情況除外)。經濟洽商簽證金額按照承發包雙方確認的工程量,依據合同中約定的估價原則計算。

4.8、承包人不能因為工程量的確認未能達成一致,而拒絕或拖延實施設計變更。

4.9、未按照本管理辦法附件格式填寫的經濟洽商簽證單,未履行上述申報審批流程的經濟洽商簽證單,或者簽批手續不全的經濟洽商簽證單,發包人有權不給予結算。

4.10、承包人成本預算人員對經過現場核對的工程量不予確認,又不提出任何理由,自現場核對之日起,超過5個日曆天視為發包人所批覆的工程量自動生效。

4.11、對於設計變更核減合同價款的專案,發包人有權結算時直接扣除。

本管理辦法作為承發包雙方簽署施工合同的附件,於合同簽署之日起生效。

建設工程簽證管理辦法

附件2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工程建設管理,杜絕因現場簽證引起工程造價糾紛,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工程簽證是基於設計圖紙及設計變更以外施工的事實的記錄和核定,是工程結算的依據。第二章現場工程簽證的內容 第三條工程簽證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保證工程簽證...

工程變更 洽商管理辦法

台基苑專案 洽商 設計變更管理辦法 為了規範台基苑專案的洽商 設計變更管理,保障工程有序 有效進行,加強工程預算過程控制,特制訂本辦法。洽商和設計變更的提出,均應結合工程進度和工程實際,遵循 符合規範 方便施工 兼顧成本 的原則。一 洽商 設計變更內容和提出時間要求 所有洽商 設計變更對變化的內容不...

建設工程現場收方 簽證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專案建設實施過程中的現場收方和現場簽證的管理及監督,更好地控制工程造價,杜絕或減少因現場收方和現場簽證而引起的工程造價糾紛,保證工程結算的準確性,加快工程結算速度,依據國家及重慶市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和標準,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建峰工業集團公司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