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021-08-16 17:52:02 字數 843 閱讀 3093

為了保障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和事件的發生,保護職工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我公司施工現場的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構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或安全責任制。

2.專案負責人是本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的第一責任人,負全面領導作用。

3.施工現場必須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建立義務消防隊,制定滅火、防火預案,並要定期進行消防實戰演練,評估防火應急預案的可行性。

4.各施工現場要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5.各施工現場必須設定消防通道,其寬度不得小於3.5公尺,消防通道必須暢通,通道內不得堆積任何其他材料。要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消防意識和火場逃生的自救方法。

6.各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充足數量的消防器材,並要設定專人負責進行維護管理,定期進行更新,保證每個消防器材的完好與可靠。

7.要指定消防檢查制度,不定期地對施工現場、臨時生活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消防隱患要及時**。

8.各施工現場必須在進場入口處設定明顯的標誌牌,標誌牌能夠清楚的反映各種消防器材所設定的位置和數量。

9.易燃易爆物場所及倉庫等關鍵部位必須保證其通風,並與生活區、辦公區分開設定,必要時設定隔離區,嚴禁明火及各種閒雜人員進入。

10.施工現場要指定並嚴格運行動或審批制度,動火前要及時清楚附近的易燃易爆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時要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

11.施工現場和生活區不得違章使用電源,不准使用電爐、煤氣壇、煤氣灶等危險設施。

12.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得小於5公尺,兩瓶同明火作業間距不得小於10公尺。不得使用未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氣瓶。

建築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作者 金啟偉 城市建設理論研究 2013年第15期 摘要 建築施工專案質量 成本 進度管理及安全管理在施工企業中均已得到充分重視,並形成了比較成熟的管控模式。但安全管理中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似乎還處於應付檢查的狀態,未引起專案管理者的足夠重視。隨著社會和經濟建設的發展,高層建築不斷增多,新技術 新材...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特制定此制度。1 認真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2 宿舍 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准使用明火 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准在場內吸菸 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 用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3 電焊 氣割及生產...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消防給水系統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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