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有下列行為者,每發現一次,考核當事人100元。
1、兩票執行過程中,不按規定履行手續,即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在辦理開工、結束手續時不共同去現場交待注意事項;檢查安全措施的執**況;工作票的開工,終結手續委託他人代辦票、代簽字。
2、動火票執行過程中,無監護人動火,安全措施執行不全動火等其它違反規定的操作。
3、因違反規程制度發生的人員輕傷事故,按病假規定進行休假,並按病假規定扣除本人休工期間的工資或獎金。
4、進入生產現場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繫帶者。
5、違反反違章安全禁令十五條規定之一者;
6、檢修(試驗)人員工作時不與執行人員聯絡或擅自操作,改變裝置的狀態,改變安全措施(含地線、地刀、標誌牌等);
7、其它被安監部門認定的嚴重違章行為;
8、發現有人違反規章制度,除對當事人處罰;
9、因違章指揮,但未造成事故者;
二、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發現一次扣除當事人50元。
1、進入熱機現場進行檢修,著裝不符合安規規定(此範圍必須穿長袖工作服或專用服裝),女同志進入生產現場工作時披長髮、穿高跟、涼鞋、拖鞋。
2、手持電動工器具使用不合格的引線,使用有缺陷的工器具,工作時不使用漏電保護器。
3、高處作業不繫安全帶或按規定高度超過⒈5公尺無防護設施的情況下進行工作。
4、動火現場不按動火票安全措施配備消防器材或無票進行動火工作者。
5、工作負責人對檢修現場臨時失去蓋板的井、孔、洞不設定圍欄和標誌。
6、檢修裝置試執行過程,工作票已交回工作許可人,仍進行檢修工作。
7、工作過程中將氧氣、乙炔氣瓶放置在一起;或小於規定安全距離。
8、工作票到期,未辦延期手續。
冬運人身安全措施
車間冬運期間 人身安全控制措施 為落實電報精神,強化段冬運期間的人身安全工作,確保冬運期間職工的人身安全與健康,實現全年勞動安全奮鬥目標。按照段年冬運人身安全控制措施,結合車間的實際,制定車間年冬運期間人身安全卡控措施。一 抓好安全思想的宣傳教育和發動工作。冬季天氣寒冷,室外作業條件比較艱苦。因此,...
防人身安全措施
批准 審核 編制 2012年9月15日 防止人身傷害安全措施 為了確保人身安全,預防和減少電力生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依據華電集團公司 安全生產工作規程 發電企業作業環境本質安全管理規定 等,並結合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宿州公司防止人身事故的安全措施。1.轉動機械裝置的檢修,應關閉所有應關閉的閥門 閘...
人身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彙編
1 作業人員隨身攜帶的移動照明必須為36v以下。2 在周圍均是金屬導體的場所 容器內作業時,不得超過24v。3 在潮濕的金屬容器內 有 危險的場所作業時,不得超過12v。4 在凝汽器內作業時,應使用12v行燈。5 在脫硫煙道內作業時,應使用12v防爆照明燈具。6 在煤粉倉內作業時,應使用12v行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