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方安全措施

2021-08-16 01:26:35 字數 1697 閱讀 5961

一、建立安全組織體系及職責

1、組長:韓週亮

副組長:吳連剛

現場主要負責人:喬振峰

應急救援成員:閆磊吳建立陳要傑王瑋嶽萬靈

王新合張新剛盧科賈向磊

2、分工及職責

組長:主要對路基施工現場負責監督管理,對出現緊急情況負責總指揮。

副組長:對出現事故時了解現場情況,並組織搶救。

現場主要負責人:聽從組長及副組長對人員、機械裝置等調動的指揮。

二、制定有效制度和安全防護措施

1、取土場:(負責人: )

● 每次挖土前都要對挖土區邊坡進行檢查,確定安全再開始工作

● 挖土工作完後,對挖過的周邊從新維護

● 挖土區內對出現積水情況,及時處理

● 車輛運輸便道設定足夠的承載力

2、車輛運輸:(負責人: )

● 要有明確的運輸路線

● 裝載滿後的運輸土車輛要把車輛露面的遺土、雜物清除掉,對於乾燥易出現揚塵天氣採用封閉式車輛運輸

● 根據周圍環境對車輛限速

● 司機嚴禁酒後駕駛

● 車輛運輸時車輪與路塹、槽邊應根據土質、邊坡、塹(槽)深度不同,距離不得小於1.5m

● 運輸車輛不得停放在邊坡上,應停放在堅實、平整、無積水的地方

3、車輛維護與管理:(負責人:盧科)

● 每週對部分車輛進行檢查

● 每月對所有車輛檢查一遍

● 每年對個別車輛進行年審

4、車輛操作時應注意事項

挖掘裝載機:

● 裝載作業前應將挖掘裝置的回轉機購置與中間位置,並用拉板固定

● 在裝載過程中,應使用低速檔,

● 鏟斗提公升臂在公升舉時,不應使用閥的浮動位置,

● 在行駛或作業中,除駕駛室外,挖掘裝載機任何地方均嚴禁乘坐或站立人員

● 行駛中,不應高速或急轉彎,下坡時不得空檔划行,

● 行駛時,支退應完全收回,挖掘裝置應牢固可靠裝載裝置應放低,鏟斗和斗柄液壓活塞桿應保持完全伸張位置

平地機:

● 起步時,檢視機械周圍應無障礙物,先鳴聲示意後,用底擋速起步,並應測試制動機靈敏有效

● 不得用牽引法強制啟動內燃機,也不得用平地機拖拉其他機械

● 應隨時注意邊矩器油溫超過120度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待溫降後繼續工作

● 平地機在轉彎或掉頭時,應使用低速擋,在正常行駛下,應用前輪轉向,當場地狹小時方可使用前、後輪同時轉向

● 行駛時,應將刮刀和齒耙置於最高位置,並將刮刀斜放,颳到兩頭不得超出後輪外行駛速度不得超出20km/h。下坡時,不得空檔滑行

● 作業後,應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將刮刀落在地面,拉上手制動器

堆土機:

● 推土機行駛前,嚴禁有人站在履帶或刀片的支架上,機械四周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後,方可開動

● 填溝作業駛進邊坡時,鏟刀不得越出邊緣,當牽引其他機械裝置時,應有專人負責指揮。

● 在堆土或鬆土作業中不得超載,不得做有損壞鏟刀。推土架、鬆土器等裝置的動作,各項操作應緩慢平穩。無液力變矩器裝置的推土機,在作業中有超載趨勢時,應稍微提公升刀片或變換低速檔

● 兩台以上推土機在同一地區作業時,前後距離應大於8m,左右距離應大於1.5m,在狹窄道路上行駛時,未得前機同意,後機不得超越,

振動式壓路機:

● 上、下坡時不得使用快速檔,在急轉彎時,包括鉸接試振動,壓路機在小轉彎繞圈時,嚴禁使用快速檔,

● 壓路機在高速行駛時不得進行振動

● 禁止壓路機在堅實的路面上振動

土方開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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