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土方開挖回填施工安全措施

2021-08-14 03:14:13 字數 1587 閱讀 1939

金江苑三村b8、b11、b14、防空地下室工程

1. 總則

1.1為確保本工程進行基礎土方開挖回填作業時,現場施工人員安全與健康和施工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規程、規範,結合本工程情況制定本安全措施。

1.2專案部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技術員、以及進行本項施工作業的施工隊長、作業人員必須熟悉並嚴格遵守和執行本措施。

2. 一般規定

2.1開挖基坑、槽深度超過1.5公尺不加支撐時,應按土質和深度放坡。防止雨水浸泡造成塌方、滑坡。開挖時,禁止逆坡或掏洞,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

2.2基坑、槽內出土應盡量遠離坑邊,其距離不小於1公尺處存放,由基坑、槽內向上運土時,應在邊坡上挖設台階,其寬度不得小於0.7m,相鄰台階高度不得超過1.

5公尺,嚴禁利用檔土牆支撐、擱置棄土傳遞工具或站在支撐上傳遞。

2.3在有電纜、管道等地下設施的地方進行土方工程時,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施工時,應有監護,不得用衝擊工具和機械開挖。

2.4 在深坑、深井內工作,要有上下人用的扶梯或專用設施,並採取可靠的防坍塌措施,深井內通風應良好,工作中如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止工作,撤離人員並報告上級處理。

2.5 在電焊或其它構築物附近挖土時,其周圍必須根據情況予以加固,在靠近建築物挖掘基坑、槽時應提出相應的防坍措施。

2.6 在交信道路或施工區域內挖掘溝道、基坑、坑井時,應在其周圍轉設定圍欄及警告標誌,夜間設紅燈示警。圍欄離坑邊至少0.8公尺。

2.7 開挖中,應經常檢查土方邊坡及支撐(特別風雨天後,解凍及機械開挖時)如發現邊坡有開裂、疏鬆或支撐有拆斷、鬆動等危險徵兆時,應立即採取措施。在未處理前,不得進行工作。

2.8 向基坑(槽)內回填土時,應先檢查坑槽壁是否安全可靠。用架子車向坑槽內倒土時不得撒開車把。翻斗車卸土時,坑槽邊應設掩木或檔墩,坑槽內人員應避開。

2.9 使用打夯機、電動壓路機時,其電源線開關閘刀應完好,操作人員應穿絕緣靴、戴絕緣手套,下班後應拉閘斷電、加蓋防雨設施。打夯機、電動壓路機的保護零線應可靠連線,其聯結點不少於兩處。

多台打夯機、壓路機一起工作,應保持一定距離,不得相距太近。

2.10 篩石灰時,人應站在上風方向,遇有五級以上大風,應停止篩灰工作。

2.11 使用大型壓路機、挖掘機等裝置,應執行機械裝置操作規程有關規定。

3. 斜坡土挖方

3.1使用時間較長的臨時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據工程地質和土坡高度,結合當地同類土體的穩定坡度值確定。

3.2土方開挖宜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並隨時做成一定的坡勢以利洩水。且不應在影響邊坡穩定的範圍內積水。

3.3在斜坡上方棄土時,應保護挖方邊坡的穩定。棄土堆應連續設定。其頂面應向外傾斜,以防山坡水流入挖方場地。但坡度陡於1:5或在軟土地區,禁止在挖方上側棄土。

4.在滑坡地段挖方

4.1施工前應先了解工程地質勘察資料、地形、地貌及滑坡跡象等情況。

4.2不宜雨季施工,同時不應破壞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並要事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設施。

4.3遵循先整治後開挖的施工順序,在開挖時,須遵循由上到下的開挖順序,嚴禁先切除坡腳。

4.4抗滑檔土牆要盡量在旱季施工,基槽開挖應分段跳槽進行。並加設支撐。開挖一段就要將擋土牆作好一段。

4.5開挖過程中,如發現滑坡跡象(如裂縫、滑動等)時,應暫停施工,必須將所有人員和機械撤至安全地點。

土方開挖和回填安全措施

1 基坑開挖時應嚴格按規定放坡,操作進應隨時注意土壁的變動情況,如發現有裂縫或部分坍塌現象,應及時進行支撐或放坡,並注意支撐的牢固和土壁的變化。2 多台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應大於10公尺。在挖土工作期間,不許進行其它作業。挖土應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或逆作法進行。3 基坑上下應先挖好階梯或...

土方開挖施工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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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土方開挖應具有穩定的邊坡坡度,以及塌方和危害安全施工,確定挖方邊坡坡度,應根據工程本身的要求和種類,物理力學 性質 水文地質條件而定。二 所有施工機械應按規定進場,經有關部門組織驗收,確定合格後方可使用,並有記錄。機械挖土與人工挖土進行配合操作時,人員不得進入挖土機械作業半徑內,必須進入時,待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