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割安全技術措施

2021-08-15 08:43:17 字數 4030 閱讀 9234

根據工作安排,於2023年4月3日對***x維修,施工過程中需用氣割作業。為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作業地點位於我礦副井處,全負壓通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氣割作業環境的要求。

2、施工時間:******xx。

施工人員3人,其中

現場負責人:***

現場監護工:***

氣割操作工:***

火種攜帶工:***

灑水滅火工:***

(一)地面施工準備

1、檢查氣瓶。必須認真檢查,檢查氧氣瓶、乙炔瓶閥門關閉嚴密無洩漏,氧氣、乙炔足量,壓力負荷達到要求,並認真清點好領取數量。

2、檢查氣割器具。必須對氣管、減壓閥、氣壓表、回火防止器、割炬等認真檢查,確保氣割器具完好,氣管及連線部位不漏氣。

3、氣割器具裝車。將氧氣、乙炔及氣割器具裝入礦車,作好入井準備。氧氣瓶、乙炔瓶不能裝在同一礦車內,且不得與其它可燃材料、大型金屬物件以及大塊矸石等混裝;氣管及其它器具不得裝車運輸,必須專人攜帶以防擠壞。

4、入井要求。地面準備工作負責人持審批完成的氣割措施,在井口向把鉤人員登記氧氣、乙炔數量及施工地點後,方能將氣瓶和施工材料裝入礦車推到井口位置,準備下井。

5、地面準備工作由***x完成,由地面負責人具體負責檢查確認。

(二)井下運輸

1、氣瓶二次檢查。將氧氣瓶、乙炔瓶下放到八號行人斜巷,派專人再次檢查氧氣瓶、乙炔瓶的裝車情況,並對運輸過程監管。

2、運輸路線:地面→主井→***→***。

3、氣瓶運輸。氧氣瓶、乙炔瓶的井下運輸由***負責,按照井口登記的施工地點,將氧氣瓶、乙炔瓶運送到指定地點;***派專人在指定地點現場交接,並作好交接記錄。

4、氣瓶卸車。氣瓶要小心從礦車中取出,接氣瓶人員拿穩之後,取氣瓶人員才能鬆手,氣瓶要輕抬輕放。

5、井下運輸監管工作由***負責。器具交接、檢查由***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

(三)施工人員入井前準備

1、施工人員要求。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配齊防護用品。

2、火源攜帶。火源為打火機乙隻,由火種攜帶工負責攜帶,火源入井時,要攜帶審批好的專項氣割措施,並在井口進行火源登記。

3、施工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攜帶可攜式甲烷檢測儀。

4、施工人員入井前準備檢查工作由井口檢身工負責。

(四)井下施工準備

1、清理施工現場。將工作地點及附近前後兩端各10公尺範圍內的易燃物品清理乾淨;將作業現場雜物清理乾淨,以防人工搬運材料時被絆倒,同時要小心地滑。

2、放置氣瓶。氣瓶距工作地點間距必須在10公尺以上,且兩種氣瓶間距不小於10公尺;氣瓶必須垂直站立放置在安全地點,並可靠固定,防止傾倒,嚴禁在底板上滾動。

3、備好水源及消防器材。工作地點應配備不少於0.2m3的消防沙和合格的4kg乾粉滅火器2臺,工作人員必須了解滅火器使用方法;施工地點配有清水管路,供水為純淨工業用水,水量充足,設專人負責噴水。

4、井下施工準備工作由楊付強負責檢查落實;安檢員負責施工安全設施檢查。

(五)氣割作業前準備

1、人員到位。現場負責人檢查氣割操作工、現場監護工、火種攜帶工、灑水滅火工、瓦斯檢查工、安檢員到位情況。

2、設定安全監護。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3、氣割前器具檢查。由氣割操作工再次對氣瓶、減壓閥、氣壓表、氣管、割炬等器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確認完好後,將各部件對接。

4、現場灑水。由專職灑水工向施工點灑水,確保施工點10m範圍內潤濕。

5、檢查瓦斯。瓦斯檢查工對氣割工作地點及附近20m範圍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和通風狀況進行檢查,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及附近20m範圍內巷道頂部無瓦斯積存時,方能進行氣割作業。

6、在施工點上風側3m範圍內,距頂板500mm處懸掛一台可攜式甲烷檢測儀,以便隨時監測風流中瓦斯濃度。

7、請示。經施工負責人、安檢員、瓦斯檢查工共同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後,由施工負責人向排程室匯報現場準備工作完畢,並請示排程室是否可以開始施工,經排程室許可後方能施工。

8、施工前氣割設施檢查、連線工作由***負責;氣割作業前準備工作由現場負責人負責檢查落實;瓦斯檢查工負責施工前有害氣體檢查;施工負責人、安檢員、瓦斯檢查工共同檢查確認。

1、施工過程中氧氣瓶、乙炔瓶要直立放置,固定牢靠,不得在地上亂滾動,氣管必須理順,不得遭受擠壓或踩踏。

2、氧氣瓶、乙炔瓶、減壓閥、氣壓表、割炬、氣管及連線部位等必須密封完好,不漏氣,氣壓表能正確指示。

3、氣割作業時,槍嘴應盡量遠離附近纜線常灑水、裝置,避免在工作中被氣割渣或火焰損傷。鄰近的可能被加熱的機械部分經降溫,以防損壞。

4、施工中瓦斯檢查工應每隔30分鐘全面檢查一次工作地點風流中的有害氣體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0.5%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並用水迅速將熔渣冷卻。

5、施工現場懸掛的可攜式甲烷檢測儀設專人觀察,實時監測風流中瓦斯濃度。

6、氣割作業時,現場監護工對氣割操作實時監護,嚴格按規程操作;現場負責人經常對施工現場巡迴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7、操作人員離開作業現場或暫停作業時,必須及時關閉氣瓶閥門,並設專人看管裝置;停止作業必須拆除氣割用具。

8、施工安全監護人員為楊付強;安檢員負責安全設施檢查;瓦斯檢查工負責有害氣體檢查。

1、施工人員在搬運氧氣瓶、乙炔瓶的過程中,要指定負責人,統一指揮,行走時注意防滑,步調一致,確保安全。

2、施工前,要認真檢查構件氣割部位是否存在預應力,如存在,必須現場採取技術措施將應力釋放,以防施工時傷人或損害其它構件。

3、氣割作業時,氣割點的下方必須使用鐵桶或鐵板承接熔落物及火星,氣割部位以及氣割掉的廢料必須及時灑水降溫,以防高溫物體灼傷人員。

4、作業時,嚴禁作業人員將頭、手、腳放在兩個金屬構件之間,嚴防發生擠傷人員事故。

5、在施工點上方懸掛的可攜式甲烷檢測儀必須確保讀數準確。

6、作業時,施工人員要佩戴保護用品,穿好工作服、紮緊袖口,佩戴好防護眼鏡,以防刺傷眼睛和傷害**。

7、火源要由攜帶者專人妥善保管,嚴禁將火源用於非氣割作業的其它作業,嚴禁人員玩耍火源,隨意引燃。

8、人員登高作業,如使用梯子,梯子要放置牢穩,並派專人扶梯,登高作業時,人員必須佩帶保險帶。

9、氣割作業中若遇到停風、風流出現異常或瓦檢儀報警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關閉氣瓶閥門,待查明原因並恢復正常後方可重新開始工作。

10、現場使用的措施必須由施工人員、安檢員和瓦斯檢查工共同簽字。

11、施工環節要有確認、簽字,每項工作必須由負責人確認無誤、簽字認可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嚴禁代替簽字。

12、施工結束後,由施工負責人落實將現場簽字後的措施於8小時內送至安檢科和排程室備案。

13、施工中,如現場負責人臨時不在現場,則必須指定專人行使職責。

(一)施工後現場管理

1、作業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後,要先關閉氣瓶閥門,及時收好割炬、氣管,核對氣割器具和火源數量。

2、施工結束,必須將現場打掃乾淨,施工現場再次灑水,經檢查無異常情況,由施工負責人向排程室匯報作業完畢,經排程室許可後方能離開作業現場。

3、指派專人現場監視1小時,及時將未熄火源熄滅,冷卻高溫物體,發現異常現象,立即處理。

4、施工後現場管理工作由現場負責人負責;並由現場負責人指派專職灑水監視施工後的現場情況。

(二)施工後,氣瓶及施工器具管理

1、作業完成後,氣瓶及施工器具必須當班裝車公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2、氧氣瓶、乙炔瓶不能裝在同一礦車內,要分礦車運輸,經檢查確認後交運輸隊公升井;氣壓表、氣管及割炬由專人攜帶公升井。

3、引燃火源由火源攜帶者專人攜帶公升井,上交到隊值班人員。

4、氣瓶及施工器具公升井後,安排專人(施工前地面準備工作人員)負責認真核實公升井裝置數量,嚴禁將施工器具及火源等遺留在井下。

5、施工器具**由現場負責人負責;地面清查施工器具和氣瓶工作由井上負責人負責。

1、現場負責人:施工人員組織、安全、質量及措施的監督、確認。

2、氣割操作工:施工機具、施工材料的安全檢查,按照施工措施和本工種操作規程要求進行安全作業,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

3、現場監護工:對安全設施和施工環境檢查,施工安全、質量、措施執行落實,並對每道施工工序進行確認。

4、灑水滅火工:準備施工現場消防設施,施工時對施工點灑水、降溫。

5、火種攜帶工:火種攜帶,並妥善保管。

6、瓦斯檢查工:施工現場的有害氣體檢查。

7、安檢員: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檢查、安全操作檢查、消防設施檢查及措施執**況監督、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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