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救生員操作技能考核標準

2021-07-28 18:42:06 字數 2855 閱讀 5578

為保證游泳救生員考核鑑定工作質量,提高鑑定工作水平,國家體育總局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委託游泳救生員專業委員會根據《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標準》編制了《游泳救生員操作技能考核標準》(簡稱「考核標準」)。《考核標準》規定了各級別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操作技能考核的內容、評分標準及考核方式等內容,是全國組織開展該職業考核鑑定的依據。

一、游泳救生員職業技能鑑定總體要求

(一)各級別游泳救生員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200m不間歇連續遊(不限時)的游泳技能,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獲得國家**及以上運動員等級(游泳)證書,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取得中等以上體育專業學校(游泳)畢業證書。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初級游泳救生員等級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至少3年以上(含3年)且無安全責任事故,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初級游泳救生員等級證書的國家二級及以上等級的運動員,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無安全責任事故,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取得初級游泳救生員等級證書的高等院校體育專業(游泳)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無安全責任事故。

──高階(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中級游泳救生員等級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無安全責任事故,經本職業高階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中級游泳救生員等級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含8年)且無安全責任事故。

(二)考試方法及要求

游泳救生員職業技能鑑定包括理論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理論考試試題從國家試題庫統一抽取,組成試卷;操作技能考核根據各級別游泳救生員考核標準由考評員進行統一考核,兩項成績均合格者,頒發《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三)考試方式

1、理論考試採用閉卷筆試形式。

2、操作技能考核採用當場進行技術考核要求給予評定。

3、理論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鑑定的單項合格成績兩年內有效。

(四)考試須知

1、考生必須憑有效考試證件入場,在開考前30分鐘到達考場等候考試。

2、筆試考試由考生自備有關考試的書寫工具;操作技能考核由考生自備泳衣褲或泳帽,不准帶泳鏡等無關物品參加考試。

3、考生不得在考場內向考評員詢問跟考試無關的問題。

二、各級別游泳救生員操作技能考核內容及標準

(一)考核內容結構表

(二)初級游泳救生員考核標準

1、初級考核內容結構表

2、考試說明

上表中列出了本職業等級的鑑定範圍、選考方式、鑑定比重、考核時間、考核形式等內容。依據考核內容結構表,本職業初級考核要求如下:

(1)理論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總分為100分;救生技術考核形式為實際操作,總分為100分。在考核內容中,理論或操作技能如有一科未達到60分,即視為不合格。

(2)理論部分時間為60分鐘,操作技能部分考試時間為35分鐘。

(3)理論考試內容包括:職業道德,包括道德概念和職業守則;觀察與判斷;救生游泳基本技術;赴救技術;現場急救技術和安全預防等。

(4)操作技能考核內容包括:

①現場赴救:入水、接近、拖帶、上岸等技術,其鑑定比重為總分的30%,考核時間為10分鐘。考核形式為:

學員假扮溺水者,游至距岸邊15公尺處正面、側面或背面原地等候。考評員給考生發出訊號,考生入水、接近溺水者,並將其拖帶至岸邊,上岸。

②陸上解脫:頭髮被抓、手被抓、頸部被抱、腰部被抱等技術動作。其鑑定比重為總分的20%,考核時間為5分鐘。

③心肺復甦是指開放呼吸道、呼吸支援、心臟按壓等,其鑑定比重為總分的25%,考核時間為5分鐘。考核形式是對模擬人進行心肺復甦的操作。

(5)25公尺速度遊和20公尺潛泳為達標專案,未達標者不能參加其他專案的考核。

3、初級游泳救生員考核評分標準

(1)初級游泳救生員游泳技能達標

(2)赴救技術(30分)

考核形式:實操

(3)解脫技術(20分)

考核形式:實操

(4)現場急救(30分)

①心肺復甦技術(25分)

考核形式:實操

②運動損傷急救(5分)

(略)(三)中級游泳救生員考核標準

1、游泳救生員操作技能考核內容結構表

2、考試說明

上表中列出了本職業等級的鑑定範圍、選考方式、鑑定比重、考核時間、考核形式等內容。依據考核內容結構表,本職業中級考核要求如下:

(1)理論考試時間為60分鐘,實踐操作考核時間為25分鐘。

(2)理論筆試包括:游泳公共衛生安全常識、游泳衛生常識、自我救助、安全標識設定、突發事件緊急處理預案、救生器材、急救器材、救生員裝備、器材的管理與保養、通訊器材和聯絡訊號的設定、救生基本技術、現場赴救、現場急救等。

(3)操作技能考核包括:

①現場赴救:包括入水、接近、解脫、拖帶、上岸等技術,其鑑定比重為總分的30%,考核時間為5分鐘。考核形式為:

學員假扮溺水者,游至距岸邊15公尺處正面、側面或背面原地等候。考評員給考生發出訊號,考生完成入水、接近、解脫溺水者,並將其拖帶至岸邊,上岸。

②陸上急救板的使用:學員假扮頸椎受傷者,考生兩人一組配合,互相交叉操作,另再配備兩人學員,協同完成。考評員根據完成情況進行打分,鑑定比重為總分的10%,考核時間為10分鐘,

③佩帶頸託:學員假扮頸椎受傷者,考生兩人一組,互相交叉操作,對受傷者進行頸託的佩戴,考評員根據完成情況進行打分,其鑑定比重為總分的10%,考核時間為5分鐘。

④心肺復甦技術:是指開放呼吸道、呼吸支援、心臟按壓等,其鑑定比重為總分的40%,考核時間為5分鐘。考核形式是對模擬人進行心肺復甦的操作。

⑤培訓與管理

(4)25公尺速度遊和20秒踩水為達標專案,這兩項考核未達標者不能參加後續技能考核。

游泳救生員培訓大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 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標準 中有關培訓要求的規定,為游泳救生員職業技能鑑定專項理論 專項技能培訓提供科學 規範的依據,並結合我國水上游泳場所對游泳救生員的從業要求,特制定本大綱。一 職業定義 在游泳場所中對游泳者的安全進行有效的觀察和防護,並對溺水者進行赴救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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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救生員培訓大綱

本大綱適用於符合報名參加救生員職業資格培訓及規定程式的學員。一 培訓期限 根據其不同等級 培養目標 教學大綱 內容和計畫確定 初級救生員不少於40標準學時 中級救生員不少於36標準學時,高階救生員不少於32標準學時。二 場地設施 裝置及人員配置 理論課應在標準教室內進行。水上教學應在標準游泳池 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