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藥物遴選和定期評估制度

2021-07-25 11:01:34 字數 947 閱讀 1144

泰州市大泗鎮衛生院

一、抗菌藥物新品種引進管理制度

1.抗菌藥物新品種是指我院未使用過的抗菌藥物或現有抗菌藥物的新劑型。

2.擬引進的抗菌藥物新品種必須是江蘇藥品集中採購中標目錄內的品種。

3.對作用機理相同、抗菌譜相似的抗菌藥物新品種,必須優先選擇《中國國家處方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內的品種。

4.對擬引進的抗菌藥物新品種,首先由臨床科室提交申請報告,經藥劑科審查符合遴選條件後,報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審議。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70%以上成員審議同意後,提交藥事管理與藥物**學委員會審核。經藥事管理與藥物**學委員會2/3以上委員審核同意方可列入採購**目錄。

二、 抗菌藥物淘汰和更換管理制度

(一)抗菌藥物淘汰和更換的範圍:

1.在臨床**中出現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存在安全隱患、療效不確定、耐藥性嚴重、價效比差的抗菌藥物;

2. 臨床使用量小、並可以被替代的抗菌藥物;

3. 在臨床使用中嚴重違反醫院行風管理規定所涉及的抗菌藥物;

4. 衛生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要求淘汰的抗菌藥物。

(二)抗菌藥物淘汰的程式

1.對我院目前在的抗菌藥物品種,臨床科室、藥劑科、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或藥事管理與藥物**學委員會成員均可以提出淘汰或者更換意見。抗菌藥物淘汰或者更換意見首先報藥科,經審查符合淘汰或者更換標準後,報抗菌藥物管理工作小組,經50%以上成員同意後執行,並報藥事管理與藥物**學委員會備案。淘汰或者更換的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6個月內不得重新進入本醫院機構藥品採購**目錄。

2.按照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的規定,抗菌藥物品種不得超過35種,同一通用名稱藥品的品種,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得超過2種,處方組成類同的複方製劑1-2種。具有相似或相同藥學特徵的藥品不得重複採購。因此在抗菌藥物品種滿員的情況下,臨床科室在提交引進抗菌藥物新品種申請報告時,必須同時提交對另一種在用抗菌藥物的淘汰或者更換的報告。

抗菌藥物遴選和定期評估制度

1 醫院按照 處方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中國國家處方集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 臨床診療指南 臨床路徑等規章 規範性檔案與技術規範,建立抗菌藥物遴選和定期評估制度。2 醫院優先選用 國家處方集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和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 ...

抗菌藥物遴選和定期評估制度

1 醫院按照 處方管理辦法 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中國國家處方集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 臨床診療指南 臨床路徑等規章 規範性檔案與技術規範,建立抗菌藥物遴選和定期評估制度。2 醫院優先選用 國家處方集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和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 ...

抗菌藥物遴選和定期評估制度

為規範抗菌藥物的遴選採購和臨床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遴選制定本院 抗菌藥物 目錄 遴選原則應當優先選用 國家處方集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 和新農合可報銷抗菌藥,同時兼顧兒科用藥。抗菌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