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稅款徵收制度

2021-06-30 19:26:24 字數 5278 閱讀 8514

以下資料選自徐孟洲主編:《稅法練習題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

名詞解釋題:

1.稅收保全

選擇題(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稅務行政機關可以採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保全措施適用於以下哪種納稅義務人?( )(司考)

a.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b.非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c.扣繳義務人和納稅擔保人

d.所有應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

2.從事零售業務的個體戶王某收到稅務機關限期繳納通知書的期限屆滿後,仍然拖欠營業稅款2 000元。稅務機關對此採用的下列哪一種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 )(司考)

a.扣押王某價值2 500元的營業用冷凍櫃

b.書面通知銀行從王某的儲蓄賬戶中扣繳拖欠稅款

c.從王某的儲蓄賬戶中強制扣繳拖欠稅款的滯納金

d.為防止王某以後再拖欠稅款,在強制執行王某的銀行存款後繼續扣押其冷凍櫃6個月,以觀後效

3 .對於經營規模較小、財務制度不夠健全、憑證不夠完備的小型企業,應當採取的稅款徵收方式是( )。

a.查賬徵收

b.查定徵收

c.查驗徵收

d.定期定額徵收

(二)多項選擇題

1.公民甲承包一商店,經查應補交個人所得稅、營業稅2萬餘元。甲拖欠不交。稅務機關對其採取的下列措施哪些是正當合法的?( ) (司考)

a.扣押甲的個人財產

b.通知甲的開戶銀行暫停支付甲的存款

c.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甲出境

d.通知企業登記機關吊銷甲的營業執照

2.稅務機關採取稅收保全措施有著嚴格的適用條件。下列幾種情況哪些屬於稅務機關採取稅收保全措施必須滿足的條件?( ) (司考)

a.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

b.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的

c.必須經縣級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

d.扣押、查封物品的價值,須與納稅人應履行的納稅義務相當

3.稅務機關在實行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時,下列哪些財產或者物品不在此類措施範圍之內?( )(司考)

a.納稅人甲個人僅有的一套住房

b.納稅人乙個人所有的金銀首飾

c.納稅人丙自用的私人汽車

d.納稅人丁所有的單價在5 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

4.下列關於稅收保全與稅收強制措施的哪些表述是錯誤的?( )(司考)

a.稅收保全與稅收強制措施適用於所有逃避納稅義務的納稅人

b.稅收強制措施不包括從納稅人的存款中扣繳稅款

c.個人生活必需的用品不適用稅收保全與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d.稅務機關可不經稅收保全措施而直接採取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三)不定項選擇題

1.依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稅收強制執行措施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採用?( )

a.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拒不進行納稅申報時

b.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時

c.稅務機關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前納稅期的情況實施稅務檢查,發現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時

d.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時

簡答題1.論稅收徵收管理法中的保全措施和強制措施。(考研)

案例分析題

1.2023年,a公司欠繳稅款300萬元,稅務機關責令a公司限期繳納,但a公司仍未按期繳納稅款。2023年3月,經批准,稅務機關決定對a公司採取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在強制執行過程中,稅務機關發現下列情況:

(1)a公司於2023年1月1日向b銀行貸款100萬元,貸款期限為1年,該筆貸款為信用貸款。由於a公司拒絕償還到期貸款,b銀行於2023年4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判決b銀行勝訴,要求a公司於2023年4月21日至4月30日的期間內歸還b銀行貸款本息合計110萬元,但a公司仍拒絕履行還貸義務,b銀行於2023年12月25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a公司於2023年1月1日向c銀行貸款500萬元,貸款期限為2年,a公司以自己的機器裝置作為抵押,並於1月10日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a公司拒絕償還到期貸款。

(3)a公司於2023年2月1日向d銀行貸款100萬元,貸款期限為1個月,a公司以100萬元的公司債券作為質押。a公司拒絕償還到期貸款。

(4)e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於2023年1月4日依法對a公司處以50萬元的罰款,a公司尚未繳納該筆罰款。

(5)a公司於2023年10月8日主動放棄對f公司的到期債權100萬元。

(6)a公司怠於行使對g公司的到期債權100萬元。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和我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民事訴訟法》和《合同法》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b銀行如對a公司提起訴訟,說明具體的訴訟時效期間。

(2)b銀行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時間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說明理由。

(3)稅務機關對b銀行是否享有稅收優先權?並說明理由。

(4)稅務機關對c銀行是否享有稅收優先權?並說明理由。

(5)稅務機關對d銀行是否享有稅收優先權?並說明理由。

(6)稅務機關對e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罰款是否享有稅收優先權?並說明理由。

(7)稅務機關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a公司放棄到期債權的行為?並說明理由。

(8)稅務機關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請代位行使對g公司的到期債權?並說明理由。

(9)稅務機構行使代位權和撤銷權後,a公司尚未履行的納稅義務能否免除?並說明理由。

參***

名詞解釋題:

1.根據稅收徵管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採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

(1)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納稅人在前述規定的限期內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稅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滿仍未繳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後,轉強制執行程式。

選擇題(一)單項選擇題

1. a。考點:稅收保全措施適用的物件

解析:本題考查稅款徵收中的稅收保全措施適用的物件。《稅收徵收管理法》第38條規定:

「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採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第55條規定:「稅務機關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前納稅期的納稅情況依法進行稅務檢查時,發現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並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規定的批准許可權採取稅收保全措施或者強制執行措施。

」根據此兩條的規定,稅收保全措施適用於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因此,a選項是正確的。其餘三個選項均為錯誤答案。

又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40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採取下列強制執行措施」,其適用的納稅義務人與「稅收保全措施」適用的納稅義務人是不同的,應注意區分二者,以免混淆。

2. d。考點:稅務機關強制執行措施的範圍

解析:《稅收徵收管理法》第40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擔保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所擔保的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採取下列強制執行措施:

(一)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稅務機關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對前款所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制執行。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強制執行措施的範圍之內。

」故d項正確。

3 . b。考點:稅款徵收方式

解析:查賬徵收適用於財務會計制度較健全,能夠做到正確計算應納稅額和依法納稅的納稅人。查驗徵收適用於城鄉農貿市場、車站、碼頭、機場、口岸等場所的徵稅。

定期定額徵收適用於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經主管稅務機關嚴格審核,報經縣級以上(含縣級)稅務機關批准可以不設定賬簿或者暫緩建賬的個體工商戶。所以本題b正確。

(二)多項選擇題

1. ac。考點: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解析:參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40條規定(法條內容見單選題2答案解析)。因此,a符合題意。

注意: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應是通知甲的開戶銀行從甲的存款中扣繳稅款,而不是通知甲的開戶銀行暫停支付甲的存款。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44條規定:「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因此,c符合題意。

本題特別注意:稅收保全措施和稅收強制措施的區別。稅收保全措施是在尚未到納稅期時採用的,而稅收強制措施是在納稅期限到來後不繳納而採取的措施,凍結存款屬於保全措施,扣劃納稅人的存款是強制措施。

扣押、查封則既是保全措施又是強制措施,而拍賣、變賣財產是稅收強制措施。

2. bcd。考點:稅務機關採取稅收保全措施的條件

解析:本題考查稅務機關採取稅收保全措施的條件。《稅收徵收管理法》第38條規定:

「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採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一)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納稅人在前款規定的限期內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稅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滿仍未繳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凍結的存款中扣繳稅款,或者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個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稅收保全措施的範圍之內。」根據該條的規定,b、c、d選項屬於上述所列條件的內容。

此題中應注意a選項與其他選項的區別,a選項是稅務機關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納稅人限期繳納應納稅款的條件,而不是採取稅收保全措施必須滿足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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