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環保思想法律制度的時代意義

2021-06-29 05:42:25 字數 1182 閱讀 5006

通過以上對中國古代傳統文化中的環保思想、理念和法律制度進行梳理我們發現:無論是儒家提倡的「天人合一」,還是道家提出了「道法自然」,抑或是佛家提出了「眾生平等」,雖然各有不同的主張,但都有乙個驚人的共同點,那就是均把人與自然的「和諧」作為其核心思想。以這個思想為基礎的其他社會文化,如養生之道、風水學等,都無不展現著人與自然的融合關係。

「和諧」觀作為中華文明的基本精神,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仁厚的心胸和博大的情懷,但它只是給人們提供了精神修養的方法和境界,並未提供認知、改造自然和保護、改善生態環境所需要的知識和法則。它可以提高人的道德修養和精神境界,增強人們對自然萬物的關愛之情,這對保護自然環境、解決生態危機問題、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但它不能具體地運用於解決目前的生態問題,它與現代提倡的人天和諧新理念還有著根本的區別。

要真正解決生態問題,必須立足實踐,把人與自然的關係看作是一項綜合的系統工程,運用社會的、經濟的、法律的、道德的等多方面的手段進行綜合治理:根本途徑是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不斷提高科技水平,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幸福、生態良好的良性迴圈和辯證統一。另外,我們必須認識到,解決環境問題並非一朝一夕,同歐美西方國家相比,今天的中國不僅在國情方面大大不同,而且所處的環境與上兩個世紀也不可同日而語,照搬西方發達國家模式或者囿於自身的狹小圈子都不是科學的態度。

中國的環境問題,是經濟問題、社會問題等諸多領域的綜合問題,中國的工業化道路表現出強烈的環境、經濟、社會的二元化趨勢。

在前文我們提到,人類與自然的關係大致經歷了「自然的奴隸」、「消極適應下的相對和諧」、「征服擴張」、「失衡與反思」這樣四個階段。事實上,正如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所指出的「人和社會都是呈螺旋狀發展的」一樣,在「失衡與反思」之後,我們又重新提出「和諧社會」的建設,似乎又回到了農業社會時期的「和諧」,然而,現在的「和諧」與當時的「和諧」相比,其內涵與外延要充實而又複雜的多。今天我們所面臨的環境問題自然與古人所面對的「環境」有著天壤之別,今天的「環境友好」也在古代的「天人合一」的基礎之上有了更新的內容。

但是,這也並不妨礙我們去研究和借鑑古人好的思想和制度。在當前的國際政治經濟格局下,中國一方面要力行拿來主義,廣泛吸收一切人類文明成果:另一方面需要自立自強,在自己的文化領域進行思想創新和制度創新,走有自己特色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這既是對世界文明多元化發展的貢獻,也是對西方現代文明所蘊含的創造性精神的最好的學習。我們也只有在立足於我們中國的現實國情,立足於我們的傳統,而不是盲目的借鑑發達國家的經驗,才能更好的建設我們自己的「環境友好型」社會。

孔孟思想對古代法律制度的影響

以孔子和孟子為代表的儒家學派,其思想有兩大中心 一是以倫常為中心,所講在貴賤 長幼 尊卑 親疏有別 二是以仁學為中心,強調仁政 德禮 仁者愛人。這兩大中心相互交叉影響,又形成了儒家在法學上的三種主張,即為國以禮的禮治論,為政以德的德治論和為政在人的人治論。這三種主張在各方面對古代法律進行滲透和改變,...

中國古代的環保法律制度

在環保機構的設定上,古代各朝也非常注重適應和符合環境保護的客觀現實和規律。我國早在帝舜時期就設立了管理山林川澤草木鳥獸的 虞,是世界上歷史最早的環保管理機構,以後又設立虞部下大夫,大司徒等。尤其是周朝,其環保機構的建制極為完整。根據 禮記 地官 的記載,周代的環保機構歸地官司徒管轄。當時的司徒是朝廷...

試論宋代法律制度的特點

宋朝敕 令 格 式的大量出現,具有其深刻的時代背景。政治上,宋太祖吸取五代時期 集權軟弱 戰亂不止的教訓,大力加強了 集權 經濟上,宋朝承戰亂之後,採取休養生息政策,社會生產力得到極大的進步 文化上,放鬆了對文人的控制,文人得到了乙個較為寬鬆的環境 社會生活上,租佃制代替唐朝的佃客制,商品經濟得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