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

2021-06-26 18:58:51 字數 1516 閱讀 4245

宣威市格宜鎮格宜煤礦龍泉井礦領

導帶班特

員跟班制

度礦長:賀其偉

編制單位:宣威市格宜鎮格宜煤礦

編制時間: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礦領導帶班、特員跟班制度

一般規定

1、帶班人員範圍:法人代表、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礦長、機電副礦長、技術副礦長、安全管理人員;跟班人員範圍:絞車司機、瓦檢員、放炮員、安全員、電鉗工。

2、帶班次數:法人代表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5次,主要落實礦井安全生產投入情況,經常檢查安全費用提取及使用情況。礦長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10次,其餘副礦長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22次,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於25次;跟班次數:

絞車司機、瓦檢員、放炮員、安全員、電鉗工必須時時跟班巡迴作業。

3、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下井帶班工作計畫的安排,特殊情況不能帶班的,必須提前與其他帶班人員協商調換,確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領導帶班;跟班人員嚴格執行下井輪流跟班計畫,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4、帶班、跟班人員入井時間:早班8:30,中班16:30,夜班23:30,分別在人行井口集中,與當班員工一同入井。

5、帶班、跟班人員在井下進行交**,並認真填寫帶班記錄和交**記錄。

6、每月30日前由礦安全部門對帶班、跟班人員的帶班日期、班次進行安排,並發給每乙個帶班人員,以便帶噩班人員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帶班、跟班人員職責

1、帶班人員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即人員到崗情況、裝置情況、生產(作業環境)安全情況、生產任務(產量)完成情況等,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跟班人員必須做好當班本職工作。

2、帶班人員必須做到「兩同時、三不放過」。「兩同時」即與工人同下同上; 「三不放過」即隱患和不安全行為不放過、對安全隱患找不出原因不放過、安全隱患得不到處理不放過。

3、帶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並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4、關口前移,重點加大對生產中各重點環節的檢查和巡視,必要時,重點工作、關鍵環節及重大隱患的處理必須蹲點把關,杜絕現場安全管理的失控。

5、認真檢查各作業點的工作人員是否按操作規程執行,有無法違章作業現象,協調所在區域的班組之間、各環節的關係,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6、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採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礦排程室匯報。

7、認真做好交**記錄,將本班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及對下一班的建議等,填記在交**記錄簿中,同時在帶班記錄上如實填寫本班的安全生產現場情況。

三、考核及相關規定

1、由礦委對帶班人員進行考核,報礦長審定後執行。

2、帶班、跟班人員撤離職守,一次罰款100元,無礦未完成帶班、跟班次數的,袈款200元/次。

3、帶班、跟班人員未當班與員工同進同出的,一律違章論處,並視其情節輕重,必要時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責任追究》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4、未填寫帶班記錄產、交**記錄的,罰款50元/次。

宣威市格宜鎮格宜煤礦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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