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裝置檢修標準制度規定裝煤機

2021-06-24 20:23:12 字數 2918 閱讀 1670

5.3.1 傳動系統

5.3.1.

1 履帶傳動軸與摩擦離合器接合時,應可靠地壓緊,鬆開時各摩擦片間的總間隙應為1~1.5mm。傳動套安裝後應有0.

15~0.25mm的軸向間隙。

5.3.1.2 摩擦片不得有裂紋,其表面無燒蝕或不均勻的光亮斑點。摩擦片的平面度不大於0.05mm,厚度磨損不得超過原厚度的25%。

5.3.1.3 卡爪磨損不得超過1mm。

5.3.1.4 傳動裝煤部中間離合器的彈簧高度應一致,壓力合適,應保持支承環與離合套之間有20mm的間隙。

5.3.1.5 裝煤操縱把位於左側(開動位置)時,撥動叉螺桿頂端與壓縮桿頭之間應有1-2mm的間隙。

5.3.2 裝運系統

5.3.2.1 裝煤爪磨損後,其伸出最長位置超過裝煤台前端70mm以上。

5.3.2.2 裝煤爪殼與裝煤圓盤連線部分之間應有1~2mm的間隙。

5.3.2.3 裝煤爪偏心盤與裝煤台平面的允差不超過±2mm;與裝煤殼連線部分下平面之間應有1~3mm的間隙。

5.3.2.4 裝煤圓盤立軸不得開焊變形。

5.3.2.5 迴轉台及溜槽不得有裂紋。溜槽磨損厚度不得超過原厚度的50%。修補焊接後必須光滑平整。

5.3.2.6 溜槽左右迴轉45。時,彈簧壓縮應為15~20mm。

5.3.2.7 鏈輪齒部磨損不得超過原齒厚的20%。

5.3.2.8 刮板鏈各零件應齊全無損,鏈節伸長量不得超過原節距的2%。各零件的磨損度不得超過表5-3-1的規定。

5.3.2.9 鏈銷鉚後,銷頭直徑不得小於16mm,各鉸接處轉動靈活。

5.3.2.10 刮板的變形量不得大於10mm,刮板間距應保持8個刮板鏈的節距。

5.3.3 行走系統

表5-3-1 刮板鏈零件的磨損

5.3.3.1 履帶鏈及鏈輪的磨損應符合本規範5.3.2.7和5.3.2.8的規定,履帶板不得有裂紋。

5.3.3.2 履帶導鏈輪輪緣厚度最大磨損不得超過4mm;軸套直徑磨損不得超過1.5mm。

5.3.3.3 履帶彈簧不得有斷裂或損傷,並應有足夠的彈性(塑性變形不超過原長的5%)。

5.3.3.4 履帶鬆緊適宜,其鬆弛度為履帶上方區段懸垂20~40mm。

5.3.3.5 閘帶厚度磨損不得超過1.5mm。閘帶應用銅或鋁鉚釘鉚接,其埋入深度不得小於閘帶厚度的30%。

5.3.3.6 閘帶與閘輪的間隙大小,應能使制動手把在兩側的執行行程各為200±10mm。

5.3.3.7 主機架及左右機架不得有裂紋,左右機架與履帶板相摩擦的平面磨損後,其剩餘厚度不得小於10mm。

5.3.3.8 左右履帶護罩完整無損,安裝牢固。

5.3.4 油壓系統

5.3.4.1 齒輪幫浦檢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齒輪幫浦各部的間隙及表面粗糙度應符合本規範5.2.2.1的規定;

2 齒輪幫浦的油壓不得小於4.5mpa,油幫浦的流量在1190r/min時不小於36l/min,容積效率不得小於85%。

5.3.4.2 千斤頂檢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活塞桿因磨損徑向減小,油缸口因磨損徑向變大及相應圓度均不得超過公稱尺寸的2‰;

2 活塞桿鍍層出現輕微鏽斑,整件上不多於3處,每處不大於25mm2;

3 千斤頂檢修後應用6mpa的壓力進行試驗,保持2min,不得有滲漏現象。

4.3.4.3 油壓分配閥檢修後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閥桿與閥體孔必須研配,其間隙應為0.007-0.015mm,閥桿的表面粗糙度ra≤0.2μm ,閥體孔的表面粗糙度ra≤0.4μm;

2 單向閥與閥體60°錐面必須研製,其徑向最大磨損間隙不得超過0.02mm;

3 安全閥的工作壓力應整定為4.5mpa;

4 油壓分配閥檢修後應用6mpa壓力試驗2min,操縱靈活、可靠,無滲漏現象。

5.3.5 其它

5.3.5.1 前後照明燈應齊全完整。

5.3.5.2 隔爆配電箱等電氣裝置應符合本規範2.2.4的規定。操作按紐靈活可靠。

5.3.5.3 各安全保護罩應齊全、緊固。

5.3.6 整機空載試運

5.3.6.1 整機試運前按規定注油潤滑。

5.3.6.

2 將所有操作手把放在中間位置,開機空運轉 10min,然後做前進、後退連續行走各不少於10min,每一單程行走距離應不少於10m,同時向左、向右連續轉彎各3次,使裝煤爪處於工作狀態15min。

5.3.6.3 裝煤台公升降、刮板輸送機公升、降和左、右迴旋各不少於5次。

5.3.6.

4 刮板輸送部在水平—直線、水平—向左、水平—向右、向上—直線、向上—向左、向上—向右六種位置及裝煤台上公升至距離地面約420mm的位置,各作5min的執行。在每一位置執行時,應開動行走部,使機器作前進、後退執行各一次。此項試驗可與本規範5.

3.6.2規定的試驗同時進行。

5.3.6.5 上述整機試運過程中應達到下列要求:

1 各操作手把應靈活、可靠,無顫動和互相干擾現象;

2 裝煤爪、刮板鏈運轉平穩、無卡阻現象;

3 裝煤台和刮板輸送機的公升降、迴轉動作應平穩、可靠;

4 各密封部位無有漏油現象;

5 空運轉過程中油的溫公升和軸承處外殼的溫公升均不得超過40℃。

5.3.6.6 整機空載試運過程中應達到下列要求:

1 裝煤機正常工作時,應達到設計規定的生產能力;

2 各操縱手柄、開關的動作必須準確、靈活、操縱方便;

3 裝煤機工作時,傳動齒輪箱內油的最高溫度不得超過95℃,液壓系統內油的最高溫度不得超過70℃;

4 裝煤機工作時,操作位置處的綜合雜訊值不大於90db(a);

5 裝煤機的電控裝置應能在電壓波動-25%~+10%,頻率±5%的條件下正常工作;

6 裝煤機應在氣溫-5~+40℃,空氣溫度不大於90%(25℃時)的條件下正常工作;

7 裝煤機液壓系統應設有過濾裝置和過載保護裝置,並具有壓力、油溫、油位顯示。

煤礦裝置檢修標準制度規定採煤機

5.2.1 液壓幫浦 馬達 閥 5.2.1.1 柱塞幫浦和柱塞馬達 5.2.1.1.1 柱塞與其配合的孔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拆裝時應對號,不得互換。換件時應進行選配成對研磨 2 配合間隙應符合技術檔案要求 3 圓度 圓柱度不得大於設計公差2 3 4 柱塞表面不得有劃傷 麻點,表面粗糙度ra 0.m ...

煤礦裝置檢修標準制度規定平巷人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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齒輪檢修標準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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