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幫教工作制度

2021-06-21 12:16:01 字數 2853 閱讀 8186

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制度

一、領導小組每年年初和年中各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研究、審查新年度各成員單位計畫,匯報當年度工作。成員單位遇有需提交領導小組協調解決的事項或有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可召集臨時會議,研究解決意見。

二、各成員單位應指定幹部為聯絡員,並明確職責,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

三、成員單位要建立安置幫教工作責任制,領導小組成員為第一責任人,對本系統的安置幫教工作負總責。

四、各成員單位必須根據領導小組年初的工作部署,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制定安置幫教工作計畫,部署到下屬單位,並抓好工作落實。年底要進行工作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可組織工作小組對成員單位的安置幫教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並提出工作改進意見。

六、建立安置幫教工作演示文稿制度和工作資訊交流機制。

安置幫教銜接工作制度

(1)縣區司法局幫教安置工作辦公室收到《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通知書》後,應當一周內通知刑釋解教人員原戶籍所在地鎮幫教安置工作站。

(2)幫教安置工作站接到通知後,應當在三日內通知刑釋解教人員所在(居)委會幫教安置小組及刑釋解教人員家屬,並動員家屬盡可能親自將刑釋解教人員接回,必要時幫教安置工作人員可與家屬隨同前往。

(3)對監所部門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釋解教人員,幫教人員應主動與公安派出所聯絡,盡快掌握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聯防聯幫措施。

(4)幫教安置工作站在刑釋解教人員回到原籍後五日內,應詳細掌握服刑在教期間的情況,記錄在案,填表歸檔,簽訂幫教安置工作責任書。

(5)對有重新犯罪可能,監所部門通知並派人送回的刑釋解教人員情況的掌握不能超過三日,登記為重點幫教物件。

(6)協助和督促刑釋解教人員在一周內到原戶籍所在地辦理入戶手續。

(7)刑釋解教人員「回歸」後不到公安派出所報到入戶,時間超過二十日的,應在耐心動員的同時,必須向戶籍所在地上級公安機關和同級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例會和聯席會議制度

一、縣安置幫教辦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學習研究會,主要是集中學習一些與幫教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研究通報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情況,掌握刑釋動態。每半年進行一次小結,年終進行總結。

二、各鎮幫教小組應及時對應工作原則,每週定期召開一次學習工作例會,貫徹落實街道「三幫一」的幫教措施,每月通報幫教物件的工作、生活情況和近期主要表現,並做好會議筆錄。

三、基層幫教辦根據實際需要,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居委幫教工作人員及幫教物件召開座談會,發現典型、及時推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資訊通報工作檢查制度

一、建立資訊通報制度。建立**幫教組織人員及通訊網路。對上級的有關指示精神和要求,要及時傳達到下一級;對於基層的具體工作情況。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以有利於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二、及時介入。各鎮幫教組織及有關單位對本轄區內的刑釋解教人員,在其回家三十天內,必須掌握其基本情況,做好談話記錄並納入幫教管理範圍,建立電腦登記檔案,並通知其所屬社群幫教小組或原工作單位一道做好安置幫教準備工作。

三、定期進行檢查。在做好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定期進行檢查,查缺補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工作的基礎上,每季度不小於3次資訊通報,報區、市幫教辦。

四、要分工負責。各鎮幫教組織要及時了解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動態、就業出路、後續改造等情況,並把幫教工作落實到人,即刑釋解教人員回歸後要指定專人負責連續進行跟蹤幫教。縣安置幫教辦要定期或不定期對本區的安置幫教工作進行檢查,及時推廣好的經驗做法、解決存在問題。

檔案登記管理制度

一、凡我縣刑釋解教人員出獄(所)按照上級規定,一律實行

五、三年檔案登記管理制度。

二、。三、各鎮幫教辦對轄區內的刑釋解教人員回家入籍按規定及時予以登記,分類造冊,並按資訊通報制度的規定報送區幫教辦備案。

四、幫教小組內部要建立「一簿一冊一表」,即釋解人員摸查情況登記簿、釋解人員花名冊和談話記錄表,及時辦理到期解除幫教人員檔案清理。

五、縣、鎮幫教組織收發有關檔案、名冊、資料等,要分門別類進行歸檔。指定專門兼職管理,按存檔程式要求做好登記管理工作。

六、刑釋解教人員的資料儲存期一般為十年。到期銷毀,應報上級有關部門核准。

考核制度

一、幫教工作列入綜合治理工作之中,作為考核的一項內容;

二、每月對基層幫教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幫助解決;

三、基層幫教組織、制度、措施落實,凡缺一項從年終考核中扣除10分;

四、凡村委會年度出現重新違法犯罪的,對所在村委會的綜合治理工作考核中扣10分;

五、為幫教物件解決實際困難,從而穩定其思想的幫教小組人員給予獎勵;

六、凡檢查中發現有歧視幫教物件的,取消其評選先進的資格。

要情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司法所應當立即向鎮司法所和縣司法局報告,縣司法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縣安置幫教領導小組和市司法局報告,並立即派人前往突發事件現場了解情況,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實施應急處置;處置完畢後,提交詳細的處置情況報告;

二、進一步加強對安置幫教物件的排查,建立預防為主、防處結合的工作制度,做到重點物件重點監控,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和規定對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統計報表制度

一、安置幫教組織應確定專人負責統計報表工作。

二、統計報表有半年、年報表,統計報**式由縣司法局統一製作。

三、基層幫教組織應按統計專案填表彙總,核對無誤後上報到縣安置幫教辦公室。上報時間為半年報表6月25日前,年報表12月25日前。

四、要確保統計數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避免漏報、誤報和重複上報。

五、報表填寫要將填報單位、填報人、審核人、填報日期填寫完整,並加蓋填報單位印章。

六、基層安置幫教組織要將各種登記薄冊、統計表按年限裝訂成冊,建立統計檔案或設立統計臺帳,保管備查。

司法所安置幫教工作流程圖

安置幫教工作制度

幫教制度 1 幫教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幫教工作情況。2 組織村委會幫教小組成員研究幫教措施,重點對 釋解 人員進行管理。3 對兩釋人員情況做好紀錄,對其表現及時掌握其動向,避免重新犯罪。4 協助村委會健全幫教組織和有關檔案。5 配合派出所做好 釋解 人員的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 每年與派出所等有關部門統...

安置幫教工作制度

一 幫教制度 1 幫教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幫教工作情況。2 組織幫教小組成員研究幫教措施,重點對 釋解 人員進行管理。3 對兩釋人員情況做好紀錄,對其表現及時掌握其動向,避免重新犯罪。4 健全幫教組織和有關檔案。5 做好 釋解 人員的教育工作。二 管理制度 1 每年與派出所等有關部門統計 釋解 人員情況...

安置幫教工作制度

一 會議制度,研究部署年度 半年 及階段性工作任務,明確工作目標和分工,提出工作措施及要求,協調各成員單位解決具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遇到的困難。二 登記建檔制度,及時做好各類情況的登記 歸檔工作。整理建立刑釋解教人員個人檔案。三 分類管理制度,根據刑釋解人員的原犯罪型別 服刑期間及回歸後的表現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