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監督制度

2021-06-21 06:59:15 字數 3373 閱讀 5022

**: 作者: 2007-1-19 10:59:18

3.1.20 在檢修或停用的熱力裝置啟動前,應將裝置、系統內的管道和水箱沖洗至出水無色透明,以降低結垢性物質在鍋內的沉積。

3.1.21 鍋爐檢修後,進行水壓試驗時,應用加有緩蝕藥劑的化學處理水,不得使用生水。

3.1.22 為提高水汽監督的可靠性和連續性,火電廠應採用**化學儀表監督水汽質量。

9.8mpa或50mw及以上機組要配備ph表、溶氧表、電導率表。13.

7mpa 以上機組應增加鈉表和矽表,其他儀表視情況可相繼配備。9.8mpa以下機組, 視情況配備必要的**化學儀表。

試驗室用的儀器、儀表要能滿足部頒《火力發電廠水、汽試驗方法》(2023年)中的要求。給水和鍋內處理應加速實現自動化。

3.2 發電廠燃料監督是配合鍋爐安全經濟燃燒、核實煤價、計算煤耗的一項重要工作,各項試驗按部頒《火力發電廠燃料試驗方法》執行。

3.2.1 對入廠煤,每月至少進行各種煤累計混合樣工業分析及熱值測定1次,對入廠新煤種除進行工業分析及熱值測定外,增測灰熔點、可磨性指數及含硫量;每週至少測定各煤種灰分2~3次;每日至少測定各種煤全水分1次;常用煤種每批做工業分析1次,每年做全分析1~2次。

3.2.2 為計算煤耗和掌握燃料特性,每日綜合測定入爐煤的灰分、水分、揮發分、 熱值。

每月進行混合樣工業分析至少1次;每年抽取一次月綜合入爐煤樣進行元素分析;根據鍋爐需要,進行燃煤灰熔點或可磨性指數、含硫量的測定。

3.2.3 每值做煤粉細度、飛灰可燃物、入爐原煤全水分至少1次;入爐煤粉的灰分、 揮發分、粗細灰可燃物視具體情況測定。

3.2.4 作好入廠燃油油種的鑑別和質量驗收,若不符合要求,禁止入庫。

常用油種每年至少進行元素分析1次;新油種應進行粘度、閃點、密度、含硫量、水分、機械雜質、灰分、凝固點、熱值及元素分析。

3.2.5 測定各種燃油不同溫度的粘度,繪製粘度—溫度關係曲線,以滿足燃油加熱及霧化的要求;每月至少測定燃油熱值2~3次;對燃用含硫量較高的渣油、重油或發現鍋爐受熱面腐蝕、積垢較多時,應進行必要的測試或油種鑑別,以便採取對策。

3.2.6 對燃氣輪機燃油每年至少應進行1次釩、鉛、鉀、鈉、鈣、鎂的測定。

3.2.7 對燃料監督使用的儀器、天平、貝克曼溫度計、熱電偶、氧彈(使用1000次) 等,應定期校驗。

3.2.8 對入爐煤試樣,應使用自動化機械取制樣裝置製備。對大中型電廠,應積極創造條件,使入廠煤實現自動化機械採製樣。

3.3 油務監督的主要任務是準確、及時地對新油、執行中油(包括氣體,下同)進行質量檢驗,為用油部門提供依據;與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防止油質劣化,保證發供電裝置安全執行。

3.3.1 對新變壓器油和汽輪機油,按現行的國家標準《變壓器油質量標準》和《 汽輪機油質量標準》進行質量驗收;對防鏽汽輪機油,按現行國家標準《防鏽汽輪機油質量標準》進行質量驗收。

3.3.2 新充油電氣裝置投入前所充變壓器油及執行中變壓器油、汽輪機油的質量標準,按現行國家標準《執行中變壓器油質量標準》和《執行中汽輪機油質量標準》 進行質量檢驗。

3.3.2.1 執行中變壓器油的常規檢驗週期和檢驗專案如表1所示。

3.3.2.2 執行中汽輪機油的常規檢驗週期和檢驗專案按表2進行。

3.3.3 執行油的防劣措施按現行國標《關於執行油防劣措施的規定》執行;系統和裝置補油或混油,按現行國標《關於補充油及混油的規定》執行。

3.3.4 分析變壓器油中的溶解氣體、判斷充油電氣裝置內部故障,均按現行部標執行。

3.3.5 sf6、高壓電器和氣體介質變電站中新sf6氣體質量,按原化工、機械、水電、冶金四部通過的《六氟化硫氣體技術條件》(試行)的規定進行檢驗。

執行中 sf6氣體質量,按部頒《用於電氣裝置的sf6氣體質量監督與安全導則》(試行)中的有關規定檢驗。

表1 * 每年的第2次檢驗,可只做水分、擊穿電壓兩項。

** 油質變化很快,有疑問時,應增加介面張力、介損兩項分析。

*** 少油開關指油量在60 kg及以下的開關。

表2 *機組執行正常,可以適當延長檢驗週期。當發現汽輪機油中混入水分時(水輪機油混濁時),應當增加檢驗次數,並及時採取措施。

3.3.6 引進國外的變壓器、汽輪機油(含抗燃油)、sf6的質量,可按合同或廠家說明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4 技術管理

4.1 發供電單位應具備並貫徹執行下列有關制度。

4.1.1 化學監督制度及實施細則;

4.1.2 崗位責任制;

4.1.3 化學水處理執行規程,檢修工藝規程(含儀表檢修規程);

4.1.4 停、備用熱力裝置防鏽蝕保護制度;

4.1.5 安全工作規程;

4.1.6 熱力裝置檢修檢查制度;

4.1.7 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4.1.8 化學儀器儀表管理制度;

4.1.9 油務管理制度;

4.1.10 防止油劣化和油再生規程;

4.1.11 垢、水、汽、油、燃料、氣體、化學藥品的取樣與化驗規程(方法);

4.1.12培訓制度。

4.2 發供電單位應根據裝置系統的實際情況,備有與化學監督有關的下列圖表。

4.2.1 全廠水汽系統圖(包括取樣點、測點、加藥點、排汙系統等);

4.2.2 化學水處理裝置系統圖和電源系統圖;

4.2.3 汽輪機油系統圖;

4.2.4 變壓器和主要開關的地點、容量、電壓、油量、油種等圖表;

4.2.5 燃料及灰取樣點布置圖。

4.3 發供電單位應建立和健全下列技術資料。

4.3.1 各種執行記錄;

4.3.2 水、汽、油、燃料、灰、垢、化學藥品和氣體的分析記錄,水汽系統定期查定記錄及有關試驗報告;

4.3.3 熱力裝置和水處理裝置的調整試驗及化學清洗方案與總結;

4.3.4 熱力裝置的停、備用及檢修檢查記錄與總結報告;

4.3.5 水處理裝置與用油裝置的臺帳、備品清冊及檢修檢查記錄;

4.3.6 化學儀器儀表的臺帳及檢驗記錄;

4.3.7 培訓記錄。

4.4 發供電單位應定期向主管局、電力試驗研究所報送下列報表及總結。

4.4.1 水汽平衡及水汽質量平均合格率、化學儀表投入率及準確率彙總表;熱力裝置檢修檢查報告;水處理裝置可用率,停、備用熱力裝置防腐保護及水處理藥品材料消耗情況;油質合格率及油耗情況,異常充油(氣)電氣裝置情況;sf6氣體質量情況(參照表3~表10

表3 水汽質量合格率統計表(月報)

填報單位填報日期:

續表3全廠總合格率: %

注:①凝結水欄內硬度(或電導率、鈉)至少監控其中一項,範圍欄內改為相應量的單位。②迴圈水可根據不同處理方式自定監控專案,範圍欄內改為相應量的單位。

一次貫流式,不計合格率。③直流爐的爐水應為給水監控專案。④合格率計算結果保留1位小數。

⑤合格率統計從並汽4h開始。各單項平均合格率為同種水同一專案合格率的平均值;平均合格率為同種水各個專案平均合格率的平均值;各水種合格率平均值為總合格率。

表4 熱力裝置檢修檢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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