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人員管理制度

2021-06-18 08:53:34 字數 964 閱讀 5682

一、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根據****監督局發布《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在勞動過程中,易發生職業危害和**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二、本公司特種人員包含以下幾個作業內容:

1、電工作業:指從事送電、變電、配電和電氣裝置的安裝執行,檢修繼電保護、高壓試驗、電氣儀表及維修等作業人員。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指電焊及氣焊的金屬焊接(切割)人員。

3、起重機械人員:指起重機械司機.

三、特種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年滿18周歲。

2、工作認真負責,遵規守紀。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技能考核合格並取得地、市以上安全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5、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複審工作,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複審工作,原則上由公司支付費用,由於學員考核不及格需進行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複審的費用,由個人自己承擔。

六、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七、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並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八、《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要妥善保管,不得塗改、轉借、操作證如有遺失須及時向行政部報告,宣告作廢、補發證等費用自理。

九、外單位來本公司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要服從公司行政部的安排。

十、凡有特種作業人員的部門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動態管理,應保持特種人員的相對穩定。

十一、特種作業人員脫崗半年以上,再上崗時需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十二、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並監督實施。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減少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工廠涉及特種作業的所有部門和員工。3 特種作業人員崗位的界定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 事故,對操作者本人 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按照 安全生產法 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總則 1 1為規範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杜絕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的 事故,保持公司生產的正常執行,特制定本制度。1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分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2 職責 2 1 人力資源部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與考核工作,並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2 2 各部門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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