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評價制度

2021-06-18 05:29:39 字數 785 閱讀 7045

坦嶺學校建立教師綜合評價制度

教師是發展的主體,評價是通過系統地蒐集評價資訊和進行分析,對評價者和教師雙方的教育活動進行價值判斷,實現評價者和教師協調的發展。以促進教師發展,以教師為核心,以發展教師個體為理念的教師評價。特制定制度如下:

1、注重教師的個人價值,評價目標和評價內容要由評價者和教師協商制定,雙方認同,把實現教師個體發展目標和實施評價看作是雙方的共同職責;(評價者為學校領導小組成員、業務骨幹、骨幹教師組成,由相同或相近學科的評價者組成乙個評價小組,負責對所屬學科的評價物件的評價工作)

2、教師的自我評價,評價的內容包括六個方面:一是思想政治表現方面(有四項指標,四項均有詳細的指標和說明,量化評分,滿分為10分)。二是出勤情況方面(有詳細的指標說明,量化評分,滿分為10分)。

三是德育工作情況(有四項指標,滿分為20分)。四是教學教研工作。(具體有六項指標,滿分為60分)。

五是參加完成學校各項工作任務。(最高分為9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加分)。六是各類獎勵。

(根據各教師指導學生、老師獲獎情況及教師自身參加各類教育教學活動獲獎情況,給予相應的分數值,分數不封頂。)。學校將評價內容發給每位教師,要求教師自覺、積極、客觀地評價自己的工作。

3、學校評價。學校評價要做到真實、客觀、公正、合理。學校對教師工作的評價是全方位的,主要從教案、上課、作業批改、科研水平、教學質量及職業道德的六個方面進行具體評價。

操作時,在教師自我評價的基礎上進行集體打分評價,做到客觀、公正、真實、準確。

4、每個學期期末由學校考評領導小組針對各教師的考評情況進行學期末總評。

坦嶺學校

2023年8月

徐門學校學校教師評價制度

教師是發展的主體,評價是通過系統地蒐集評價資訊和進行分析,對評價者和教師雙方的教育活動進行價值判斷,實現評價者和教師協調的發展。以促進教師發展,以教師為核心,以發展教師個體為理念的教師評價。特制定制度如下 1 注重教師的個人價值,評價目標和評價內容要由評價者和教師協商制定,雙方認同,把實現教師個體發...

學校教師的評價

學校教師對任猛虎同志任職以來的工作評價 思想政治方面 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 愛崗敬業,為人師表 積極向上,樂於奉獻 公正 誠懇,具有健康心態和團結合作的精神。教育教學方面 能全面了解 評價學生 尊重學生,關注個體差異,鼓勵全體學生充分參與學習 形成相互激勵 教學相長的師生關係,贏得學生的信任和尊敬...

教師評價制度

一 評價目的和原則 目的用新的教育評價理念,建立符合素質教育思想的,有利於發揮教師主動性和創造性的多元的發展性教師評價體系,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激勵 反思等促進評價主客體發展的功能,幫助全體教師不斷提公升職業道德和專業水平,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原則1 發展性原則,必須關注教師發展的要求,將教師的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