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建設工程「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通知

2021-06-18 00:58:37 字數 2449 閱讀 4243

清建[2008]68號

各縣(市、區)建設局、各建築業企業、監理企業: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對建築工人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規範建築業企業用工管理,強化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促進建築施工企業勞動用工從無序管理走向有序管理,切實保障安全生產和建築工人的生命安全,根據省建設廳《關於全面加快推進建築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通知》(粵建安函[2007]286號)的要求,並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我局決定對全市建設工程全面施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平安卡」管理制度是加強建築安全監督管理,規範建築勞務用工秩序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區)建設局、各級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各建築業企業、監理企業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確保「平安卡」的資訊收集、培訓教育、製作發放、使用管理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適用範圍

凡在我市建築工地進行一線作業的建築工人,均應經考核合格並取得"平安卡",憑「平安卡」打卡進入建築工地。未取得「平安卡」的,不得進入建築工地。建築企業不得在建築工地雇用未取得「平安卡」的人員。

清遠市市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專案由清遠市建設局統一實施,其餘各縣(市、區)的建設專案由本區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三、實施步驟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取1~3個工程專案進行試點實施(試點工作應在六月底前完成),並向轄區內所有的建設工程專案進行推廣。從今年7月份開始,在全市範圍內全面實施。

四、申領程式

(一)教育培訓。

1、我市對領取「平安卡」的建築工人實行免費培訓、免費考核。培訓考核工作應由具有建設類培訓資質的機構負責。市區、開發區範圍內的建設工程專案,其建築工人的培訓考核工作由清遠市執業資格註冊中心負責。

2、建築企業應按專案根據施工特點做好各批次的報名工作,建築企業在領取工程建設專案的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0天內,必須將第一批參加領卡培訓的建築工人的基本資訊、資料報送清遠市建築業協會。

3、培訓考核機構應根據報名的人數、工種做好每月的培訓考核計畫,培訓考核的時間和場地應相對集中。

4、培訓方式以方便工人,儘量減少對正常施工的影響,保證培訓效果為原則,鼓勵上門授課。培訓內容應結合不同的工種以及工程實際進行選取。

5、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如需對建築工人的教育培訓師資進行培訓,可與清遠市執業資格註冊中心聯絡。

(二)考核、發卡。

1、教育培訓完成後,培訓機構可採取現場考核的形式對工人進行考核。

2、培訓考核機構應建立考核大綱,確定考核標準,考核方式以書面考核為主。

3、培訓考核機構考核合格的建築工人基本資訊立案存檔,送交到清遠市建築業協會,並由清遠市建築業協會報送廣東省建築業協會「平安卡」資訊中心。

4、「平安卡」由廣東省建築業協會統一製作,由清遠市建築業協會統一發放,以建築企業為單位統一領取,由建築企業負責分發給建築工人。

五、使用

1、「平安卡」為智慧型ic卡,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偽造、轉借、塗改,可在全市各建築工地使用,建築企業不得擅自扣押。如有遺失或損壞的,持卡人可憑身份證到清遠市建築業協會掛失補辦,工本費由持卡人支付。

2、「平安卡」的有效期為三年,期滿前乙個月,建築業企業要通知「平安卡」持有人向清遠市建築業協會申請換領新的「平安卡」。

3、新雇用人員「平安卡」的申領發放,參照本通知辦理。

4、原持有的本省「平安卡」可在我市各建築工地上使用。

六、使用監管

(一)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檔案和工程發包合同中明確實施「平安卡」管理的條款。

(二)建築工地「平安卡」的使用管理由工程總承包企業負總責。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在建築工地設定門禁,並配置刷卡器,憑「平安卡」進出工地。特殊訪客進出工地的,應按規定配戴訪客牌,並做好進出登記。

工程專案未配備「平安卡」使用所需裝置的,視為安全生產條件未符合開工要求。

(三)監理單位應將實行"平安卡"管理納入安全監理工作範疇,及時檢查人員在位情況、建築工人「平安卡」申領使用情況,督促工程總承包企業或主要承建商實施「平安卡」管理。發現建築企業在建築工地雇用無「平安卡」人員的,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整改的,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報告。「平安卡」檢查情況應在監理月報中如實反映。

(四)建築工人進入施工現場應隨身攜帶「平安卡」,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建築工人可憑「平安卡」查閱本人工作記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相關單位應予以配合。

(五)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將實行「平安卡」管理納入安全監督工作範疇,監督檢查建築業企業、工程專案實施「平安卡」制度的情況。發現建築工地雇用無「平安卡」人員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持證上崗的規定,責令限期整改,並作為重點監控專案;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工。

(六)清遠市建設局對實施「平安卡」工作進行綜合管理。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轄區建築工地執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監督檢查。發現建築業企業未實行「平安卡」制度,建築工地雇用無「平安卡」人員的,應責令限期整改,並作為重點監控的企業和專案;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工。

本制度由2023年7月1日起實施。

清遠市建設局

二○○八年六月十日

「平安卡」管理制度

關於推行 平安卡 管理制度的通知 司屬各勞務合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莆田萬達廣場工地工人的進場登記和安全教育,增強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切實保障建築業廣大工人的合法權益,夯實建築安全生產的基層基礎工作,促進工地的持續 安全 穩定發展,專案部決定在工地推行工人 平安卡 管理制度。現提出如下...

平安卡管理制度

1 進場工人必須要有平安卡方可聘用,落實工人上下班平安卡刷卡制度。2 幫助建管部門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建立全省建築從業人員檔案資訊庫,以發放個人ic卡為依託,推動建築從業人員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全面提公升建管部門對建築從業人員的管理深度,推動建築從業人員流動從無序狀態走向有序狀態,解決一線建築...

平安工地建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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