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2021-06-17 21:59:28 字數 1827 閱讀 2954

衰退規則:本制度開始實施後,不同性質的新增銷售專案,其提成率衰退模式各不相同。

團隊分配規則:根據團隊銷售業績計算出團隊的總提成,由團隊負責人在公平合理的原則上擬定分配方案,報上級審批;然後根據上級同意的分配方案,由團隊負責人在團隊內部進行分配。

毛利率關聯規則:提成的多少受業務員毛利率達成情況的影響,由毛利率達成率(實際毛利率/目標毛利率)所屬範圍確定毛利率達成係數。

(2)提成計算

銷售額拆分:為了在提成計算時體現上述提成規則,必須對業務員的當期銷售額進行拆分,不同部分對應的提成率和衰退率不同。

注:b=制度實施年度開始前的銷售額基數部分(b1不列入提成,b2列入提成)

c=提成計算年度開始2年前的新增銷售額部分(不含b)

d=提成計算年度開始後第2年的新增銷售額部分(不含e)

e=提成計算年度開始後第1年的新增銷售部分

f=當年度新增銷售額部分(f1為中等難度以下部分,f2為介於中等難度與高等難度目標之間部分,f3為超出高難度目標部分)

h=特殊大專案銷售總額(h1為專案1銷售額,h2為專案2銷售額,以此類推)

總提成計算公式

總提成=[∑(各部分銷售額*提成率*衰退率)]*毛利率達成係數

詳細公式為:

總提成=[b2*x%*100%+c*x%*50%+d*x%*64%+e*x%*80%+f1*x%*100%+f2*y%*100%+f3*z%*100%+∑(h*m%*n%)]*λ%

x%=標準提成率

y%=中等難度銷售額目標超額提成率

z%=高難度銷售額目標超額提成率

h=單個特殊大專案銷售額

m%=單個特殊大專案議定提成率

n%=單個特殊大專案衰退率(按照協商的辦法確定)

λ%=整體(扣除特殊大專案)毛利率達成係數

三、 薪資計算、審批與發放

1. 薪資計算

(1) 員工月薪資總額=績效工資+提成+各種福利補貼—應扣款項

(2) 績效工資:每月10日前,各部門必須上報部分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財務部根據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工資標準以及績效工資比例與12日前完成績效工資計算。

(3) 提成計算:在公司規定的提成發放月的9日前完成提成計算。

(4) 小數處理:各專案一律以元為單位計算,若有小數產生,一律四捨五入。

2. 薪資審批

(1) 正常審批程式:公司行政部完成薪資計算並製成工資表後,於每月11日前送交常務副總經理審批並轉財務部;提成表由常務副總於每月薪資發放日前編制。

(2) 特殊情況:如13日前常務副總經理因出差不在公司,則將工資表交總經理審批。

3. 薪資發放:

(1) 績效工資發放:按月發放。

(2) 提成發放:提成部分按季度(每月預發一部分)累積支付,即:

在第一季度末根據第一季度的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支付第一季度的提成;

在第二季度末根據第

一、二季度績效目標之和完成情況支付第一和第二季度應得提成扣除第一季度已支付部分;

在第三季度末根據第

一、二、三季度績效目標之和完成情況支付前三個季度應得提成扣除第一和第二季度已支付的部分;

在年末根據全年的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支付全年的提成扣除前3個季度已支付部分。

四、 附則

本制度關於提成的規定暫不適用於公司投入生產後的骨架產品,骨架產品的提成辦法另行頒布。

員工對薪資(含提成)產生異議時可以提出書面申請,行使薪資請求權,但自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未行使的視為棄權。

本制度規定的薪資(含提成)為稅前薪資(個人所得稅自理)。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與《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相衝突的地方以本制度為準。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與本制度不發生衝突部分,可視為本制度的補充。

本制度解釋權歸蘇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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