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2021-06-16 05:01:11 字數 2151 閱讀 7298

1. 目的

為了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有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從業人員。

3. 職責

安全生產委員會重點組織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 管理內容與方法

4.1 「三違」 行為種類的辨識

(一)違章操作作業行為

(1) 未經安全教育上崗作業。

(2) 特種裝置未經法定單位定期檢驗。

(3) 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 新安裝裝置施未經安全驗收就進行生產作業。

(5) 未按規定放置、堆垛材料、製品及工具。

(6) 工作前未檢查裝置施或裝置施帶故障安全裝置不齊全便進行操作。

(7) 在消防器材動力配電箱、板、櫃周圍堆放物品且違反堆放間距規定。

(8) 危險作業未經審批或雖經審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實。

(9) 在禁火區域內吸菸或違章明火作業。

(10) 在粉塵等作業場所進餐、飲水未按規定使用通風除塵裝置。

(11) 危險作業時監護措施未落實及未設定警戒區域或未掛警示牌。

(12) 職業禁忌症者未及時調換工種。

(13) 發現隱患未排除、報告、冒險作業。

(14) 不按操作規定進行操作。

(15) 隨意挪用現場安全設施或損壞現場安全標誌。

(16) 吊物、傳運物件操作方法違反規程規定。

(17) 起重作業操作方法、指揮訊號違反規程或現場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規定。

(1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19) 任意拆除裝置施的安全裝置、儀器、儀表、警示裝置的。

(20) 裝置運轉時跨越、觸控或擦拭運動部位。

(21) 檢修裝置時未切斷電源。

(22) 擅自啟用查封或報廢裝置。

(23) 檢修電器設施是未停電、驗電、接地及掛牌操作。

(24) 安全電壓燈具與使用電壓及要求不符。

(25) 工作中不遵守勞動紀律從事與生產無關的活動。

(26) 其它違反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條例、標準、規程的指令的行為。

(二)違章指揮行為

(1) 指派不具備安全資格的人員上崗不考慮工人的工種與技術等級進行分工。

(2) 沒有工作交底沒有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創造生產安全的必備條件即組織生產。

(3) 擅自變更經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

(4) 對職工發現的裝置性違章和技術人員擬定的反裝置性違章措施不聞不問不組織消除。

(5) 擅自決定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裝置和設施。

(6) 裝置帶病執行、超負荷執行而沒有相應的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讓職工冒險作業。

(7) 不按規定給職工配備必須佩帶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用品。

(8) 其它違反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規、條例、標準、規程的指令的行為

(三) 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1) 生產現場穿背心、短褲、裙褲、裙子、寬鬆衫、戴頭巾、圍巾或敞開衣襟、打赤膊、打赤腳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裝束。

(2) 有毒有害作業未按規定配戴防護面具。

(3) 在禁止吸菸區域抽菸。

(4) 其它違反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規、條例、標準、規程的指令的行為。

4.2 「三違」行為的查處內容

4.2.1 管理人員是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

4.2.2 關鍵生產崗位或工序是否執行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4.2.3 生產崗位、施工作業現場操作人員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

4.3 「三違」行為的控制

4.3.1 切實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4.3.2 安全員在檢查中發現有「三違」行為,應及時對責任人給予教育並立即糾正。

5. 檢查與考核

5.1 安全生產委員會每月度要組織不少於兩次對「三違」行為進行安全檢查,各生產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每週至少組織不少於兩次對「三違」行為進行安全檢查。

5.2 對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違」行為除批評教育外,按規定對「三違」人員處以罰款。

5.3 一月內個人累計出現3次以上「三違」行為,由各生產單位安排學習;因嚴重違章和屢查屢犯的待崗一月由安監站組織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重新上崗。

5.4 鼓勵員工對「三違」現象進行舉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舉報人保密舉報「三違」行為的員工按被舉報人罰款同等金額進行獎勵。

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26 其它違反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 法規 條例 標準 規程的指令的行為。4.1.2違章指揮行為 1 指派不具備安全資格的人員上崗不考慮工人的工種與技術等級進行分工。2 沒有工作交底沒有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創造生產安全的必備條件即組織生產。3 擅自變更經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4 對職工發現的裝置性違章和技...

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5.6各類 三違 人員待崗學習內容與違反事項對接,兼顧公司其他規章制度。5.7各班組 三違 行為6個月累計10次以上,取消責任班組當年評先資格。5.8若 三違 人員對其 三違 事實有爭議時,由責任班組負責核實。5.9經核實不屬於 三違 行為或與事實不符時,需取消對當事人違章行為的處罰 三違 行為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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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了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有效杜絕違章指揮 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從業人員。3.職責 3.1 安全領導小組重點組織查處違章指揮 違章操作的行為。3.2 公司辦公室重點組織勞動紀律檢查處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