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評價規定

2021-06-16 02:37:04 字數 690 閱讀 5905

供方評價的內容:

1.a.質量保證能力評價,包括對其質量管理情況、生產裝置狀況、技術水平、檢測手段等的現場評價;

b.評價供方的生產能力或供貨能力,以確信供方在整個預期供貨及合作期內的履約能力;

c.審查供方有關顧客滿意程度的資料和資料(包括其社會信譽和歷史業績情況);

d. 評價供方所要提供產品的質量、**、交貨方式以及服務承諾等方面是否滿足需求;

e.供方對安全和環保的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其提供產品是否能滿足安全和環保要求。

f.對其產品樣品進行抽檢評比或與類似產品對比;

2 .c類物資**商評價必須滿足評價供方內容的要求,才能確定為合格**商。b、c類大批量採購物資(10萬元以上)**商的評價,應至少滿足評價供方內容的要求,才能確定為合格**商;b、c少批量採購物資的**商評價可按評價供方內容條款中兩條以上要求進行評價做好評價記錄,評價後可直接採購。

合格**商的重新評價

每隔十個月組織一次**商的重新評價,對不符合條件的**商從《合格**商名冊》中剔除。重新評價由專案部、分公司保障室組織,評價的主要依據:

本單位使用情況的資訊反饋;

通過函件或到**商處對**商的裝置、原材料**等的變化進行了解;

在提貨過程中隨時進行調查,防止質量滑坡。

5.1.6.4 三年內沒有供貨業務或被取消資格的「合格**商」,重新供貨時,按本程式中的有關規定重新評價、確認、公布。

供方評價規定

檔案編號 q jssd06 01 2012受控狀態 版本號 a版發放編號 選擇和評價供方規定 編制 審批 2012年 1月 2 日發布 2012年 1月 2日實施 1.目的 對供方進行評價和控制,以確保採購產品符合要求。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用於主要原材料和配套外構件的供方的評價和控制。3...

供方評價管理規定

1 目的 為使供方能夠持續滿足公司產品生產需求,對供方進行評價和管理。2 範圍 適用於向公司生產提供原 輔 材料和外協件 備品備件以及勞務外分包的供方的管理。3 職責 3.1技術質量部負責審查供方提供的ppap資料和與供貨有關的技術檔案並提出建議 參與新供方的考察和綜合評價,參與合格供方的年度評價。...

供方評價管理規定

c 必要時顧客代表負責代表工廠與新供方簽訂 質量協議 5.6試製 經批准的開點申請,生產部根據實際情況向 商發出樣件或小批量供貨的 送樣通知書 或以合同為準。5.7 採購件驗證 5.7.1送樣數量 a 採購件需經樣品驗證和小批驗證合格後,方可進行合格供方評價。b 產品樣件數量5 10件,小批數量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