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裝置管理制度121

2021-06-15 04:01:48 字數 4804 閱讀 6517

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裝置的正常、完好使用,減少裝置零部件更換及維修資金的重複投入,徹底杜絕裝置故障導致影響生產等不利因素,特制訂以下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包括:裝置的使用,裝置的維護、保養,處罰規定。

第三條適用範圍:新疆甘電投辰旭****沙溝煤礦

第二章裝置的使用

第四條必須按相應的《操作規程》操作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熟知所操作裝置的結構、效能和技術引數,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第五條新裝置在投用之前,必須由廠家或主管部門對使用單位的主要維護人員進行技術培訓,編制具有針對性的《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並學習貫徹之後,方准投入使用。裝置的操作司機、檢修工做到「三知、四會、五嚴」,保證安全、合理使用裝置,不准野蠻操作或超負荷執行。

第六條使用中的機電裝置的各種電氣保護,機械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可靠,並由專人進行定期檢查、試驗,杜絕電氣失爆,不合格者不准投入使用,並認真填寫記錄以備檢查。

第七條裝置的安裝、執行環境必須符合裝置自身要求,裝置及使用場地必須保持清潔衛生。

第三章維護、保養

第八條嚴格執行日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修制度,保證裝置完好,確保裝置在安全、可靠、經濟的狀態下進行。

第九條建立包機制度。各台裝置的維護、保養必須包機到人,掛牌留名,註明名稱、型號和使用日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並認真記錄。

第十條大型固定裝置必須按規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技術效能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准帶病運轉,潤滑部位的潤滑油脂經檢驗合格後,方准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定期做好各種儀表、儀器的定期校驗工作。

第十二條鍋爐、氧氣瓶、乙炔瓶等壓力容器要嚴格按國家的有關規定使用與管理,定期開展檢測和預防性試驗工作。

第三十條必須加強裝置的日常潤滑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裝置潤滑的「五定」原則,即定義、定質、定量、定期、定點,由專人管理並做好記錄。

第十四條裝置檢修、檢查執行《煤礦機電裝置完好標準》和《煤礦機電裝置檢修質量標準》。

第四章處罰規定

第十五條以上每條如有違反,則按100元/條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裝置定期檢修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落實《裝置執行、維護保養制度》,搞好裝置的日常檢修工作,落實檢修人員的責任,使裝置的檢修工作落到實處,現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包括:檢修前準備,檢修要求,處罰規定。

第三條適用範圍:新疆甘電投辰旭****沙溝煤礦

第二章檢修前要求

第四條裝置的使用單位必須保證有充足的裝置檢修時間。機電裝置的檢修人員要按《煤礦安全規程》和《機電裝置完好標準》的規定對裝置進行定期檢修。

第三章檢修要求

第五條檢修人員在裝置檢修過程中要認真負責,全面詳細的對裝置的各部運**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報告。

第六條檢修人員在檢修裝置時首先要完全掌握裝置的主要效能、易損部位及常見故障點,做重點檢修。堅決杜絕盲目檢修並給裝置留下安全隱患。

第七條檢修人員如不按期對裝置進行檢修,要從嚴處罰。如造成裝置損壞或影響生產者,要從嚴進行處理或做待崗處理並賠償損失。

第八條在檢修過程中如遇到比較大的問題時,要及時匯報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召開現場分析會,定方案、定措施,確保正常檢修。

第九條對臨近報廢的機電裝置,一經發現要立即停止工作,匯報主管部門進行裝置更新。

第四章處罰規定

第十條以上每條如有違反,則按100元/條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影響按本規定進行處理。

機電幹部上崗查崗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崗位操作安全及裝置的正常運轉,現對機電系統幹部上崗查崗工作做以下規定:

第二條本制度包括:檢查要求。

第三條適用範圍:新疆甘電投辰旭****沙溝煤礦

第二章檢查要求

第四條值班領導每天必須巡視各機房一次,檢視裝置的運轉情況和各項記錄、報表,並檢查現場勞動紀律。

第五條必須檢視運轉日誌,對大型絞車、主通風機和制氮壓風裝置要重點檢查其安全保護裝置的動作情況;對絞車要檢查鋼絲繩與連線裝置的安全狀況,檢視裝置各部的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安排處理。

第六條檢查各崗位司機是否持證上崗、安全操作與否,是否堅守工作崗位。

第七條杜絕違章操作。要詳細檢查各崗位是否進行交**,是否按規定上崗操作,是否存在脫崗、串崗、睡崗等違章現象。

第八條上崗查崗完畢後要立即對存在的問題做出整改決定,果斷安排,並認真填寫好查崗記錄,否則礦上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裝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裝置正常使用,延長裝置使用壽命,充分發揮裝置使用效率,使裝置安全安全、經濟執行,並有持續生產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包括:檢查要求,裝置的購置、建檔,裝置的報廢處理,裝置日常管理,裝置操作人員管理,閒置裝置管理。

第三條適用範圍:新疆甘電投辰旭****沙溝煤礦

第二章裝置的購置、建檔

第四條礦上採掘、運輸、通風、排水裝置及各類電器開關,必須由主管部門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選型,做出裝置購置計畫並經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進行購置。

第五條各類裝置的選型必須按照《礦山機電裝置選型規範》進行,各類裝置的選型設計及說明書必須進入裝置技術檔案。

第六條裝置到貨後由礦裝置管理員,**部保管和供貨方三方人員共同進行全面驗收、入庫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條各類裝置由礦機電裝置管理員統一建帳建卡進行管理,裝置調動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並按照公司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其他任何人無權調動(特殊情況例外)轉讓、轉借、現租。

第三章裝置的報廢處理

第八條裝置的報廢處理,必須由裝置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鑑定並簽字認可,同時認真填寫裝置報廢處理報告,提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無報廢報告,財務不做處理。

第四章裝置日常管理

第九條各使用單位對所使用的裝置必須加強管理。對裝置的數量、質量、合理使用、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負主要經濟責任。各單位必須確定專人對裝置進行管理,各類裝置都要逐台要實行包機制,確定包機人。

各班組使用的各類大小裝置也要制定《班組裝置管理責任制》。

第五章裝置操作人員管理

第十條裝置操作人員的工作安排和崗位變動,必須經過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對於新上崗的裝置操作人員,礦主管部門必須對其進行技術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第十一條各單位的裝置崗位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礦裝置管理人員的業務領導,由礦裝置管理人員對操作人員的經濟責任考核計獎,操作人員要聽取裝置管理人員意見和建議。

第六章閒置裝置管理

第十二條閒置裝置,備用裝置應有專門庫房存放,有專人負責管理。

安全活動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機電管理人員能有統一的管理,對工作中存在安全問題進行相互交流和**,並能得到解決,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包括:會議秩序和活動內容的規定。

第三條適用範圍:新疆甘電投辰旭****沙溝煤礦

第二章會議秩序和活動內容的規定

第四條機電人員要按時參加每週五舉行的職工安全學習會議。

第五條對不參加會議的人員要按會議制度進行相應的處罰,每缺1次罰款100元。

第六條在安全學習活動中要積極參與,勇於發言,反映存在於工作中的各種安全隱患。

第七條要嚴格遵守會議秩序和活動內容的規定,絕對杜絕出現個人行為。

第八條安全活動要由專人組織,要有點名冊和會議記錄。

第九條每次活動要提前通知,並要說明活動內容和有關要求。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查明事故真相,從嚴追究事故責任,吸取事故教訓,總結事故經驗,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包括:事故現場處理,事故處理時限,事故分析。

第三條適用範圍:新疆甘電投辰旭****沙溝煤礦

第二章事故現場處理

第四條事故發生後,現場安全監督人員和帶班領導必須馬上向礦排程室進行匯報。同時立即組織現場處理,以防事故範圍進一步擴大。接到匯報後,礦排程室應立即按照事故匯報程式匯報礦領導和有關部門,由礦安全副礦長負責指揮事故的處理與善後工作,同時將事故的調查分析結果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章事故處理時限

第五條事故現場處理結束後,在2天之內由礦安全副礦長負責主持事故會分析議。

第三章事故分析

第六條事故分析會的參加人員由當事人、現場目擊證人、技術員、帶班領導和值班領導、礦長、安全檢查人員共同構成。

第七條先由當事人或現場見證人對事故的經過進行詳細陳述,並提交物證,記錄等。然後提出分析,找出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確定事故性質、損壞程度以及事故責任的劃分、防範措施並做出會議記錄。

第八條礦安全副礦長負責整理各種材料,報告等上報材料。

裝置包機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裝置安全、正常運轉,進一步落實責任,使裝置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包括:責任到人,巡檢,處罰規定。

第三條適用範圍:新疆甘電投辰旭****沙溝煤礦

第二章責任到人

第四條各使用單位必須對所使用的裝置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對裝置的數量、質量、合理使用、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負主要經濟責任。

第五條主要生產裝置必須實行包機制度,要確定包機責任人,各班隊使用的大小裝置也要制定相應的班組管理責任制。

第三章巡檢

第六條對地面及井下配電室、各大巷、工作面(點)的電器裝置必須實行掛牌管理,實行包機制度。每個機電工作人員(包括電工、裝置維修工)必須每天對自己所管的裝置詳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點杜絕電器失爆。

第七條各班隊對自己工作區域內的裝置硐室、電纜、電鑽等裝置、設施必須清潔整齊,妥善管理,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的要求進行管理。

第四章處罰規定

第八條管理人員在上崗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有不符合以上要求及違章、違紀者,每次按100元進行處罰。

防爆裝置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搞好機電裝置入井管理工作,杜絕失爆電器和不完好裝置入井,進一步減少裝置影響,確保裝置安全運轉,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包括:裝置安裝,裝置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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