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電管理制度

2021-06-10 01:00:25 字數 1982 閱讀 2571

為處理井上下停送電管理,確保系統用電及各個用單位的用電安全,為防止因停送電環節的不合理或誤操作等引發供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地面停送電管理

1、對35kv雙迴路電源的停送電,公司應有專門的停送電聯絡人。

2、對專門的停送電聯絡人,應由熟知本單位裝置運**況、並通過《電業安規》考試合格後,取得《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人員擔任。

3、營業單位輸配電線路停電時,應在前一天通知用電戶,在公司專門的停送電聯絡人接知後,應立即匯報礦排程負責人,進而把電源切換到另一回路,電源切斷完畢,停送電聯絡人應通知排程負責人,並上報營業單位停送電聯絡人。

4、使用者因高壓裝置或線路檢修需切換另一電源時必須事先與營業單位取得聯絡,經營業單位停送電聯絡人許可後,方可進行倒閘操作。

5、35kv變電站設有專業的負責人,變電站專業員和值班人員必須責任心強,熟悉本範圍內的裝置運**況,並取得營業單位《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

6、公司各單用電戶(銷售區、生活區、生產區)因裝置或線路檢修等原因需高壓(6kv)停電時,應由施工單位寫出停電申請,並制定出專項安全措施,當不影響安全生產時,由機電科報排程負責人,由排程負責人審批。申請報告一式三份,排程室、機電科、施工單位個乙份,無停電申請報告嚴禁停電。

7、對高壓(6kv、35kv)停電,按《電業安全規程》要求,施工單位應辦理相應的工作票,變電站第

一、第二種工作票、線路工作票。票的內容填寫要認真,工作票一式兩份,變電站和施工負責人各乙份,待工作結束後,施工單位負責人向變電站負責人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方可恢復送電。

8、高壓停送電操作必須由變電站負責人或當班值班員操作,並實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嚴禁其他外部人員操作。操作過程中必須填寫操作票。

9、高壓停送電操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站在絕緣墊上或絕緣板上。

10、值班人員操作後檢查裝置或線路,停電後要按電業安全技術措施: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或警示牌。

11、在停送電過程中遇到交**時,當班負責人或值班人必須向下班人員交代清楚。

12、送電時,施工單位負責人在確認工作完畢,認真檢查無誤後,到站內與變電站負責人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然後方可送電。

13、地面因線路或裝置檢修需停電時,必須由值班人員操作。在操作時,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停電、驗電、放電、三相短接地等安全措施,並在停電開關上掛警示牌「有人工作,不准送電」。

停電後要專人看管,嚴禁脫崗,遇到交**時,要同下班人員當面交接清楚。待施工現場工作完畢後,由施工負責人向值班人員匯報可送電時,方可恢復送電。

二、井下停送電管理

1、井下高壓需停電時,由施工單位提前一天寫出停電申請報告,並制定出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當不影響安全生產時,由機電科審批。當影響安全生產時,由機電科報排程負責人,經排程負責人審批後,並在排程會議的上申明停電時間。無停電申請報告,禁止停電。

2、對高壓停電時,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到供電電源變電站向本變電站負責人辦理停電工作票,並註明工作地點、負責人、工作內容、時間、安全措施、工作票簽發人。工作票一式兩份,變電站乙份,工作負責人乙份。

3、停電時,值班人員應按填寫的停電工作票的內容,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斷電源後,應採取安全技術措施:驗電、放電、或相短路接地,然後將停電開關的把手閉鎖,並設專人看管,在停電開關上懸掛「有人工作,不准送電」的警示牌。

4、高壓停送電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並站在絕緣墊上,實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非專職和值班人員,嚴禁操作電氣裝置。

5、在確認開關停電後,工作負責人方可到施工現場工作。

6、待工作完畢,工作負責人到變電站與變電站負責人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方可送電。

7、低壓開關停送電時,必須執行「誰送電,誰停電」的原則,並在開關上懸掛相應的停電警示牌,並派專人看管,防止隨意送電。

8、高低壓停電遇到交**時,變電站值班人員和當班電氣工作人員必須交接清楚。

9、因營業單位線路或裝置維修、故障處理需停電時,機電科要及時通知排程及用電單位做到計畫安排合理。

10、高低壓停電時和恢復正常送電後,必須匯報排程室。對於影響區域性扇風區域的停送電,停送電時必須向排程室匯報,且送電時須等排程室的命令,待排程室落實區域瓦斯情況後,同意送電時,方可送電。

停送電管理制度

4 井下10kv線路倒閘,由機運隊提前一天填寫 倒閘操作票 經機電部 安監部 機電副總 生產副總 安全副總 總工程師批准後交排程室,由電力排程統一指揮,排程室下達執行命令,並做好記錄後方可執行。5 地面低壓開關 線路 的停送電 使用單位請示排程室,由排程室批准停送電。6 井下高 低壓開關的停送電 井...

停送電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一般規定 第1條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裝置。第2條在停電的裝置或線路上進行作業,停送電操作必須由持證上崗的電工操作。第3條電氣裝置的檢查 維護和調整,必須由電氣維修工進行。高壓電氣裝置的修理和調整工作,應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第4條單純的起停電氣裝置的操作,可以由專職值班人...

停送電管理制度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一條嚴格按 煤礦安全規程 及停送電規定執行。第二條井上 下不准帶電檢修 搬遷電氣裝置 包括電纜,機組電纜 裝煤機 綜掘機的拖拽電纜除外 檢修或搬遷時必須切斷電源。第三條在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到所屬配電室或分路總開關辦理停電手續。嚴禁趁別人停電機會,進行任何檢修工作。第四條執行停送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