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項醫療核心制度

2021-06-09 17:55:01 字數 4775 閱讀 5945

一、首診負責制度

二、**醫師查房制度

三、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四、會診制度

五、急診會診制度

六、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七、手術分級管理制度

八、術前討論制度

九、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十、查對制度

十一、醫生交**制度

十二、新技術准入制度

十三、病歷管理制度

十四、分級護理制度

一、首診負責制度

1、第一次接診的醫師或科室為首診醫師和首診科室,首診醫師對患者的檢查、診斷、**、搶救、轉院和轉科等工作負責。

2、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必要的輔助檢查和處理,並認真記錄病歷。對診斷明確的患者應積極**或提出處理意見;對診斷尚未明確的患者應在對症**的同時,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或有關科室醫師會診。

3、首診醫師下班前,應將患者移交**醫師,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項交待清楚,並認真做好交**記錄。

4、對急、危、重患者,首診醫師應採取積極措施負責實施搶救。如為非所屬專業疾病或多科疾病,應報告科主任及醫院主管部門及時組織會診。危重症患者如需檢查、住院或轉院者,首診醫師應陪同或安排醫務人員陪同護送;如接診條件所限,需轉院者,首診醫師應與所轉醫院聯絡安排後再予轉院。

5、首診醫師在處理患者,特別是急、危、重患者時,有組織相關人員會診、決定患者收住科室等醫療行為的決定權,任何科室、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拒絕。

二、**醫師查房制度

1、建立**醫師**體系,實行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科主任)、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醫師查房制度。

2、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科主任)或主治醫師查房,應有住院醫師和相關人員參加。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科主任)查房每週2次;主治醫師查房每日1次。住院醫師對所管患者實行24小時負責制,實行早晚查房。

3、對急危重患者,住院醫師應隨時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處理,必要時可請主治醫師、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科主任)臨時檢查患者。

4、對新入院患者,住院醫師應在入院8小時內再次檢視患者,主治醫師應在48小時內檢視患者並提出處理意見,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科主任)應在72小時內檢視患者並對患者的診斷、**、處理提出指導意見。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如病歷、x光片、各項有關檢查報告及所需要的檢查器材等。查房時,住院醫師要報告病歷摘要、目前病情、檢查化驗結果及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上級醫師可根據情況做必要的檢查,提出診治意見,並做出明確的指示。

6、查房內容:

(1)、住院醫師查房,要求對所管患者進行系統查房。要求重點巡視急危重、疑難、待診斷、新入院、手術後的患者;檢查化驗報告單,分析檢查結果,提出進一步檢查或**意見;核查當天醫囑執**況;給予必要的臨時醫囑、次晨特殊檢查的醫囑;詢問、檢查患者飲食情況;主動徵求患者對醫療、飲食等方面的意見。

(2)、主治醫師查房,要求對新入院、急危重、診斷未明及**效果不佳的患者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聽取住院醫師和**的意見;傾聽患者的陳述;檢查病歷;了解患者病情變化並徵求對醫療、護理、飲食等的意見;核查醫囑執**況及**效果。

(3)、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科主任)查房,要解決疑難病例及問題;審查對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診斷、診療計畫;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抽查醫囑、病歷、醫療、護理質量;聽取醫師、**對診療護理的意見;進行必要的教學工作;決定患者出院、轉院等。

三、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1、凡遇疑難病例、入院三天內未明確診斷、**效果不佳、病情嚴重等均應組織會診討論。

2、會診由科主任或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持,召集有關人員參加,認真進行討論,盡早明確診斷,提出**方案。

3、主管醫師須事先做好準備,將有關材料整理完善,寫出病歷摘要,做好發言準備。

4、主管醫師應作好書面記錄,並將討論結果記錄於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本。記錄內容包括:討論日期、主持人及參加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病情報告及討論目的、參加人員發言、討論意見等,確定性或結論性意見記錄於病程記錄中。

四、會診制度

1、醫療會診包括:急診會診、科內會診、科間會診、全院會診、院外會診等。

2、急診會診可以**或書面形式通知相關科室,相關科室在接到會診通知後,應在15分鐘內到位。會診醫師在簽署會診意見時應註明時間(具體到分鐘)。

3、科內會診原則上應每週舉行一次,全科人員參加。主要對本科的疑難病例、危重病例、手術病例、出現嚴重併發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學價值的病例等進行全科會診。會診由科主任或總住院醫師負責組織和召集。

會診時由主管醫師報告病歷、診治情況以及要求會診的目的。通過廣泛討論,明確診斷**意見,提高科室人員的業務水平。

4、科間會診: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專業範圍,需要其他專科協助診療者,需行科間會診。科間會診由主管醫師提出,填寫會診單,寫明會診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請科室。

應邀科室應在24小時內派主治醫師以上人員進行會診。會診時主管醫師應在場陪同,介紹病情,聽取會診意見。會診後要填寫會診記錄。

5、全院會診:病情疑難複雜且需要多科共同協作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醫療糾紛或某些特殊患者等應進行全院會診。全院會診由科室主任提出,報醫療服務部同意或由醫療服務部指定並決定會診日期。

會診科室應提前將會診病例的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和擬邀請人員報醫療服務部,由其通知有關科室人員參加。會診時由醫療服務部或申請會診科室主任主持召開,業務副院長和醫療服務部原則上應該參加並作總結歸納,應力求統一明確診治意見。主管醫師認真做好會診記錄,並將會診意見摘要記入病程記錄。

應有選擇性地對全院死亡病例、糾紛病例等進行學術性、回顧性、借鑑性的總結分析和討論,原則一年舉行≥2次,由醫療服務部主持,參加人員為醫院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委員會成員和相關科室人員。

6、院外會診。邀請外院醫師會診或派本院醫師到外院會診,須按照衛生部《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衛生部42號令)有關規定執行。

五、急診會診制度

1、如遇需處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診醫務人員不得推諉,應爭分奪秒採取最基本的搶救措施,然後告知相應科室參與處理,並作交**記錄,書寫搶救記錄。

2、緊急情況下,急診科人員可先**告知要求急會診,被邀科室在崗醫師須於3~5分鐘內到達會診科室,不在崗被邀會診醫師須在10分鐘內到達會診科室,同時要帶上本專科所必須的搶救**及檢查器械裝置。

特別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發傷病人的搶救,需及時請多科急會診,要求盡早趕到配合搶救。待病情有所緩解或事後在會診單上補寫應邀科室的處理意見。

3、不超過24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可在急診病歷本上註明"已請××科急會診"字樣,並由觀察室值班**與會診科室**聯絡,接受會診科室不得推諉,並及時前來會診。

超過24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除應書寫留觀病歷,還應填寫急會診單,由觀察室值班**與會診科室**聯絡,被邀會診科室應盡快確定會診醫師並及時到達急診科。

4、會診時,急診醫師應為會診準備好必要的臨床資料,並陪同檢查、介紹病情,應邀醫師認真填寫好會診記錄。

5、會診後需入院**者,接診或會診醫師開出入院證,值班****聯絡住院床位。由醫生或**護送入院。

6、應邀參加急診會診的醫師,應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後前去參加會診;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急診會診時,應及時委派相應專科資質的醫師參加。

六、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1、制定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各專業常見危重患者搶救技術規範,並建立定期培訓考核制度。

2、對危重患者應積極進行救治,正常上班時間由主管患者的**醫師醫療組負責,非正常上班時間或特殊情況(如主管醫師手術、門診值班或請假等)由值班醫師負責,重大搶救事件應由科主任、醫療服務部或院領導參加組織。

3、主管醫師應根據患者病情適時與患者家屬(或隨從人員)進行溝通,口頭(搶救時)或書面告知病危並簽字。

4、在搶救危重症時,必須嚴格執行搶救規程和預案,確保搶救工作及時、快速、準確、無誤。醫護人員要密切配合,口頭醫囑要求準確、清楚,**在執行口頭醫囑時必須複述一遍。在搶救過程中要作到邊搶救邊記錄,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鐘。

未能及時記錄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並加以說明。

5、搶救室應制度完善,裝置齊全,效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須實行"五定",即定數量、定地點、定人員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

七、手術分級管理制度

1、手術分類

根據手術過程的複雜性和手術技術的要求,把手術分為四類:

(1)、一類:手術過程簡單,手術技術難度低的簡單小型手術。

(2)、二類:小型手術及手術過程不複雜,技術難度不大的中等手術;

(3)、三類:中型手術及一般大型手術;

(4)、四類:疑難重症大手術及科研手術、新開展手術、多科聯合手術。

2、手術醫師分級

所有手術醫師均應依法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且執業地點在本院。根據其取得的衛生技術資格及其相應受聘職務,規定手術醫師的分級。

(1)、住院醫師(2)、主治醫師(3)、副主任醫師(4)、主任醫師

3、各級醫師手術範圍

(1)、住院醫師:擔當一類手術的術者,

二、三類手術的助手。

(2)、主治醫師:擔當二類手術的術者,在副主任醫師的幫助下,可擔當三類手術的術者,四類手術的助手。

(3)、副主任醫師:擔當三類手術的術者,在主任醫師的幫助下,可擔當四類手術的術者。

(4)、主任醫師:擔當

三、四類手術的術者。

4、手術審批許可權

(1)、

一、二類手術:原則上經科室術前討論,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權的科副主任審批。

(2)、

三、四類手術及特殊手術:須經科室認真進行術前討論,經科主任簽字後,報醫療服務部備案,必要時經院內會診或報主管院領導審批。但在急診或緊急情況下,為搶救患者生命,主管醫師應當機立斷,爭分奪秒,積極搶救,並及時向上級醫師和總值班匯報,不得延誤搶救時機。

凡屬下列之一的可視作特殊手術:

a手術可能導致毀容或致殘的。

b同一患者因併發症需再次手術的。

c高風險手術。

d本單位新開展的手術。

e無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糾紛的手術。

f被手術者系外賓,華僑,港、澳、臺同胞,特殊人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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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診負責制度 1 第一次接診的醫師或科室為首診醫師和首診科室,首診醫師對患者的檢查 診斷 搶救 轉院和轉科等工作負責。2 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 必要的輔助檢查和處理,並認真記錄病歷。對診斷明確的患者應積極 或提出處理意見 對診斷尚未明確的患者應在對症 的同時,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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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診負責制度 1 門診首診負責制度 1 凡經 的病人,各科醫務人員均需做到 誰首診,誰負責 不得相互推諉。2 首診醫師經檢查 診斷,發現該病人為非本科疾病患者,應認真書寫門診病歷,並耐心向患者介紹其病種及應去就診的科室。3 對邊緣性疾病患者,首診醫師應負責診療。必要時,可請有關科室會診。4 對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