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大對規範性司法檔案備案審查制度的完善

2021-06-09 13:09:12 字數 868 閱讀 9589

作者:謝小劍佔承春

**:《人大研究》2023年第01期

為了保障執法依據符合國家法律的要求,我國人大有權對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規範性檔案是指「由國家機關或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行使國家權力或公共權力的社會組織就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作出的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1]。規範性司法檔案是規範性檔案中的一種,顧名思義就是司法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

人大對規範性司法檔案進行監督是其履行職能的方式之一,在監督中主要是對規範性司法檔案進行備案和審查[2],其對於國家法制的統一,維護訴訟當事人權益、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國內對其研究仍十分不足,本文將以人大對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制度為主題,全面分析人大對規範性司法檔案監督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完善人大監督規範性司法檔案的一些設想和建議,以期有利於促進人大監督司法機制的完善。

一、我國人大對規範性司法檔案監督的歷史與現狀我國的規範性司法檔案,從層級上分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釋,地方法院、檢察院制定的地方性檔案,人大對兩者的監督方式呈現出完全不同的形態。

(一) 對司法解釋的備案審查現狀

司法解釋,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法院判決工作與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所作的具體應用的解釋」[3]。其可以表現為「解釋」「批覆」「通知」,如《「兩高」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申訴複查和再審工作分工的通知》等等。我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條、《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都明確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才有司法解釋權。

202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進一步規定:「凡屬於法院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解釋。凡屬於檢察院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進行解釋。

」[4]

規範性檔案

1 目的和範圍 1.0.1 本業務指導書規定了人員錄用的方法與要求,確保錄用合格人員。1.0.2 本業務指導書適用於本中心新聘人員的錄用。2 職責 人事主管部門負責辦理新進人員的錄用手續。3 工作須知和要求 3.1 年度計畫 3.1.1 根據中心在編人員及總體人員編制,控制人員的錄用。3.1.2 各...

2 5公司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

公司規範性檔案管理條例 2012年12月26日公司總裁辦公會議通過,2012年12月26日第一號總裁決定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總則一,為了規範公司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和實施,結合公司管理實踐,保證公司規範性檔案能夠順利執行,制定本規定。二,本規定所稱的規範性檔案是指以公司名義頒布的,在公司範...

醫療器械法規 規章 規範性檔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 第15號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 於2004年6月25日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的監督管理,根據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醫療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