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聯相關制度

2021-06-09 04:14:47 字數 4569 閱讀 1160

一. 總則

第一條:社團聯合會有協助社團開展活動、為社團申請場地提供必要幫助的義務。

第二條:社團聯合會擁有對社團申請教室用途及使用狀況的知悉權。

第三條:社聯及社團借用普通型別教室一律由社聯辦公室負責,其中包括教室申請單的批准、發放與記錄。社聯辦公室於每月最後一周的週末將乙個月以來社團申請及使用教室的記錄上交到主席團。

第四條:如社團與社團之間,或社團與社聯之間在借教室問題上發生矛盾,應由相應社團的主管委員出面調停。調停無效者,送交北區分團委辦公室處理。北區分團委擁有最終裁定權。

第五條:如社團使用教室過程中,損壞所借教室的桌椅或多**裝置,應立即將具體情況上報到相應的主管委員。對於物品損壞情況的具體評定由社團聯合會與教務處共同商討:

如鑑定為物品自然損壞,則社團對此不負任何責任;如鑑定為因過失而損壞物品,則由學校給出此社團應賠付的金額,並在此後乙個月之後禁止其借用教室;若鑑定為故意損壞物品,則除去賠款,另在乙個學期之內禁止其借用教室,並在社團黑名單上進行公示。

二. 主樓104、105教室的借用細則

第六條:社團聯合會擁有對主樓104、105教室的使用及支配權利。

第七條:任何社團不得假借社聯名義占用104、105教室進行活動,否則在乙個月之內禁止其使用教室,並在社團黑名單上進行公示。

三. 普通教室的申請及使用細則

第八條:辦公室每週週日至周五晚8:10-8:

50派幹事在社聯辦公室值班負責社團借用教室。申請借用教室的社團應在此時間段內提出借用教室的申請。由辦公室幹事對其借用教室的時間、地點、用途進行詳細記錄並發放教室申請單。

申請人須出示本人有效證件(學生證、考試卡等)。

四. 投影、多**、階梯教室的申請及使用細則

第九條:申請投影、多**或階梯教室,首先應填寫北京化工大學北區教室申請單(一定要詳細註明使用時間及用途),然後到北京化工大學北區分團委辦公室(行政樓201)找社團指導老師批准並簽字,此後再經教務處批准方可借用多**與投影裝置。

第十條:多**裝置的維護工作由申請多**教室的社團的負責人或其指導老師負責,並在申請單上簽字。一旦裝置損壞,由負責人直接對此負責。

教室使用完畢,應立即歸還鑰匙,不得延誤,否則耽誤正常教學活動的社團,本學期將不再借給多**教室。

第十一條:除特殊情況外,全體社團一周之內借用多**裝置不得超過三次。

五.注意事項

第十二條:辦公室幹事應在社團提出借用教室申請的當晚將此資訊反饋給相應社團的主管委員,以便資訊交流。

第十三條:社團借用教室開會時,不得有大聲喧嘩、打鬧等妨礙其他教室同學學習之行為。如被自習同學投訴並經查證屬實,則在乙個月之內禁止此社團借用教室。

第十四條:一般情況下,每個社團每週只可以借一次教室;如遇特殊情況,可允許其一周之內最多借用教室兩次。

第十五條:如無特殊需求,小教室供同學自習,不外借社團活動。考試周不借教室。

一、總則

第一條:社聯辦公室有妥善管理及儲存各社團檔案的義務。

第二條:社聯辦公室擁有管理各社團基本檔案及活動檔案的權利及對各社團相關活動的知悉權。

第三條:社團應在值班時間(週日至周五晚8:20~8:50)將活動策劃、總結或其他有關材料交至社聯辦公室。由當日辦公室值班人員接收並及時轉交給社聯辦公室檔案組相關負責人。

二、社團檔案管理條例

第四條:各社團每學年開學後乙個月內需向社聯辦公室提交本學期社團列印版(鼓勵電子版)註冊資料,包括上學年工作總結、財務報表、幹事及會員的基本資料及新學年活動計畫、社團發展方向。

第五條:新建社團需向社聯提供本社團的基本資訊(包括社團職能、基本制度、社團人員資訊等)。社團納入新的社員需及時向社聯辦公室提供更新後的社團人員資訊。

第六條:社團負責人若出現變動需及時向社聯辦公室提供新的社團負責人的個人資訊及準確****。

四、活動檔案管理條例

第七條:、列印版的活動策劃書各乙份。

第八條:。總結內容包括活動具體時間、地點、所獲獎相及活動反響。

第九條:每學年星級社團評比前,各社團須向社聯辦公室提交乙份詳細的手寫版或列印版的社團發展歷程,包括歷次活動的詳細時間、地點、所獲獎項及活動反響。

第一條凡社團舉辦的只對會員的不定期活動或定期活動,須在首次舉辦活動是上傳新聞至社團聯合會公共郵箱:

第二條若社團定期活動具有當日活動特色,或希望擴大該活動宣傳,也可提交新聞至以上郵箱。

第三條凡社團舉辦的面對全校同學的大型活動或面對校外的活動,須在每次活動結束後提交新聞至以上郵箱。

第四條各社團應在活動舉辦後兩天內提交新聞,否則社聯將不再提醒該社團並在活動評定中扣除相關分數。

第五條新聞內容包括:新聞稿件、反映活動現場情況的**2~5張。

第六條為確保新聞及時上傳至校團委**,請個社團提交新聞時採用郵件附件形式上傳。新聞稿件盡量使用word2003版(**可提交原始大小)。

第七條社聯辦公室每日安排人員修改和登載社團新聞,並為社團新聞存檔。相關人員須及時向各社團反饋問題。

特別說明:社聯辦公室僅確保社聯公共郵箱中所收新聞的登載,對於以其他形式上交的新聞辦公室只保證存檔,不確保校團委**上的刊登。

前言 為了規範社聯桌椅展板等的借還,使社團明確借還流程,也使借還工作進行的更加順利,特制定此制度,望各社團仔細閱讀,具體如下:

一.物品借還制度

1、《物品借還申請表》登記方式:

(1)借出物品時,由學生組織與社團負責人完成《申請表》中的各項內容。

(2)歸還物品時,財務部值班人員籤上自己的姓名與物品實際歸還日期。

2、社聯物品在需要時可以續借,但必須在登記歸還日期前向值班人員說明情況及續借歸還日期,由值班人員登記在《申請表》上。

3、社團在歸還物品時,若無法登記,請及時聯絡組長,說明情況。請勿直接堆放在社聯辦公室門口。

4、各社團請勿私自相互轉借社聯物品。

5、所有借還工作都只在值班時間辦理,其他時間一律不辦理。

6、各社團在登記借物時,需註明活動每階段持續時間。若活動間隔2天及以上,則必須歸還所借物品或妥善儲存,禁止將所借物品閒置在食堂門口等地。一經發現,社聯有權直接收回所借物品,並在其星級社團評比財務部總分中扣去5分並停借15天。

7、如果遇到下雨颳風等惡劣天氣,各社團必須將所借物品放置在避雨處,否則一經發現,社聯將在其星級社團評比財務部總分中扣去5分並停借15天。

8. 各社團請自覺保護所借物品,如有損壞,社團需要繳付維修費。

二.物品丟失賠償表

三.值班制度

時間:每週周一至周五及週日晚上8:10~8:50

地點:社聯辦公室(位於輔導員辦公室與藝術團活動中心之間)

具體職能:社聯物品的借出與收回;接待來訪的同學,盡力幫助他們解決困難。

物品催還(包括:實際借物時間超過登記時間而又沒有辦理續借手續,所借物品出現閒置狀態達2天及以上)。

四.社團黑名單制度

1、目的:減少學生組織和社團丟失、拖欠社聯物品情況的發生

2、規則:

(1)對比登記歸還日期與實際歸還日期,達到或超過3天的學生組織和社團將被列入黑名單。

(2)丟失物品的社團將被列入黑名單。

(3)未經允許擅自轉借社聯物品的社團將被列入黑名單。

3、懲罰措施:

(1)列入黑名單的社團將被停借30天(從登記歸還日期算起)。

(2)2次列入黑名單的社團的借物申請將直接不予批准,並通報上級領導。

(3)列入黑名單的社團將在該社團當年度的星級社團評比中扣去相應分數。

4、黑名單貼在社聯辦公室內,每學期更換一次,並記錄在案,便於以後查閱。

5、每當有社團被列入黑名單時,由組長通知其負責人,說明原因、停借所至日期等。

以上為社聯財務部有關物品借還制度,另外財務部的財務條例制度將另行發放給各社團的財務負責人。

面對每學期的大大小小的社團舉辦的形形色色的活動,作為社聯對社團的監督管理的部門,評議部要對每乙個所舉辦的社團活動進行評議打分。作為與社團聯絡最為緊密的部門之一,社聯評議部需要參與到社團的活動之中 ,感受他們的風采文化,用自己最為客觀的目光去為完成對社團的評議工作。此項成績是體現社團活動的客觀標準,所以評議成績將成為學期末星級社團評比的重要標準。

1. 社團在週日至周五20:10—20:50值班時間進行活動申請及備案,填寫活動申請表。(社團內部例會除外)

常規活動:根據註冊時填寫的常規活動申請表,每學年抽評三次。

非常規活動:

1) 只針對會員的不定期活動提前三天以上在辦公室填寫活動申請表。每次均有社聯評議部幹事前往評評。

2) 面對全校同學的大型活動,提前3天以上將策劃書交至社聯辦公室,憑策劃書領取活動申請表和場地及物品申請單,並填寫活動申請表。如果沒有上交策劃,則該活動不予批准。活動每次均有幹事前往評議。

評議部幹事會對活動策劃書的質量做出評議,並以策劃書內的內容為其他評分項的參考依據。

2. 每天值班的評議部幹事會將當天申請活動的活動舉辦社團,時間,地點及活動概況通知評議部委員。並由委員通知幹事進行評議,使每個幹事參評機率盡可能相等。以減少活動得分因幹事主觀感受引起的誤差。

3. 每次評議部幹事參評活動前會事先和社團負責人簡訊溝通,確認活動時間地點。

4. 評議部幹事完成評議**的填寫,每週例會上交。並承擔此次活動評議結果的解釋義務。

5. 評議工作完成後該幹事會在活動申請表上登記分數並署名。

6. 評議部委員將評議**在委員例會上通過各社團的主管委員轉交給社團負責人,社團負責人需要填寫社團負責人意見並簽字。如有異議請與評議部委員聯絡,並可以要求該次評議人做出解釋。

7. 評議表**並作為學年末星級社團評比的重要參考資料。

校社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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