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岩煤礦火區管理制度

2021-06-05 11:45:55 字數 2260 閱讀 3285

第一條井下火區未直接撲滅而予以封閉的區域稱火區。

每一火區必須根據發火時間及時編號,建立火區管理卡和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由礦通風部門永久儲存。

火區管理卡片包括以下內容;

1、火區基本情況登記;

2、火區位置示意圖;

3、灌漿、注氮或其他方式滅火記錄;

4、進迴風防火牆及觀測記錄。

火區位置關係圖以通風系統圖為基礎繪製,即在通風系統圖的基礎上標明所有火區的邊界,防火牆位置、火源點位置、漏風路線及灌漿、注氮系統布置、火區編號、發火時間、封閉時間、火區註消時間等內容。

第二條當井下無法直接滅火或直接滅火無效時,必須採取封閉措施滅火。封閉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量縮小封閉範圍,特別應縮短進風側密閉與火源之間的範圍;

2、進、回風密閉在施工順序上採取進、回風側同時封閉或先進後回的封閉方法。採取先做進風側密閉時,應留有通風孔,使其既能控制火勢又可防止火源上風側發生瓦斯超限和積聚。因約定好時間,使進回風防火牆在同一時間封閉結束。

封閉有**危險的火區必須採用防爆牆;

3、必須指定專人每隔10分鐘檢查一次進回風流中瓦斯濃度、一氧化碳和氧含量,隨時判別**危險性。必須根據具體情況採取防止瓦斯、煤塵**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有**危險而無有效防爆措施時必須將人員撤到安全地帶,然後排出**危險;

4、火區封閉結束後應進快將人員撤離災區。

第三條火區封閉後應積極採取措施加速火區熄滅程序。火區滅火方案由礦通風部門負責編制,經礦長、總工程師批准後執行。滅火方案應包含以下內容:

1、火區基本情況及現狀分析;

2、火區周圍地質情況及開採情況;

3、滅火方法、滅火工程、勞動組織及安全措施;

4、滅火方案圖。

第四條當火區範圍較大,火源是否已經完全熄滅難以確認時,可以採用縮封措施,來解決部分凍結煤量和封閉物資,並通過在封閉狀態下將密閉逐段逼近火源地點,以便提高滅火效果,加速火區熄滅。實施縮封火區必須編制縮封計畫和安全措施,報集團(或股份)公司審批,並由礦山救護隊負責完成.縮封計畫與安全措施可參照火區啟封計畫和安全措施編制。

第五條封閉的火區必須經取樣

分析符合下列熄滅條件,經礦長和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鑑定確認火區已經熄滅時,方可登出火區:

1、火區內空氣溫度下降到30℃以下或達到災前日常溫度;

2、火區內空氣中氧濃度降到5%以下;

3、火區內空氣中不含有乙烯、乙塊,co濃度在封閉期間逐漸下降,並穩定在0.001%以下;

4、火區的出水溫度低於25℃或與災前水溫相同。

上述4項指標持續穩定達1個月以上。

登出火區時,必須將火區登出鑑定及結果上級部門備案,未經登出的火區密閉嚴禁開啟;

第六條啟封火區必須謹慎從事,要做好一切應急準備。事先必須編制啟封計畫和安全措施報工程師審批。啟封計畫和安全措施應包含以下內容:

1、火區登出時間及火區登出鑑定材料;

2、啟封方法、火區偵察順序及防火牆啟封順序;

3、啟封時防止人員中毒、防止火區復燃、防止瓦斯**的通風安全措施及應急準備工作;

4、附圖。

礦在編制縮封或啟封火區計畫和安全措施時,可邀請礦山救護隊給予配合.

第七條啟封火區,通常應採用鎖風法,即啟封過程中使火區始終處於封閉隔絕狀態的啟封方法,啟封火區時,火區回風流所經過巷道內人員必須全部撤出,應逐段恢復通風;且必須隨時測定火區氣體及回風流中有無一氧化碳.一旦發現復燃徵兆,必須立即停止向火區送風並重新封閉火區。

啟封火區及恢復火區初期通風的工作必須由礦山救護隊負責完成。火區啟封後三天內,每班必須由救護隊檢查通風工作,並檢測水溫、氣溫和空氣成分,只有在確認火區已完全熄滅且通風正常後方可轉入其他工作。

火區啟封工作結束,應予以總結並將啟封報告報知通風部門及其有關領導。

第八條在火區附近進行採掘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火區同一煤層同一水平的相鄰區域進行採掘工作,必須留有足夠

火區隔離煤柱,並編制專門設計及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准.

2、在火區同一煤層的下部階段或下部水平一般不得回採。但當煤層傾角小於350且火區下部留有足夠高度的煤柱,能有效隔離火區時,應編制專門設計和安全措施報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回採。在火區下部階段掘進時必須有防止冒頂、冒透火區的安全措施。

3、在火區下方的鄰近煤層進行回採,只要有防範措施能夠保證回採後不影響火區滅火工作和火區對回採沒有威脅,應將專門開採設計報總工程師批准。

第九條每星期應對防火牆、火區密閉和其它密閉進行檢查,分析測定其內外氣體成分,內外溫度、進回側密閉內壓差及牆體與圍岩支護情況,並記入防火專用記錄本備查。礦通風主管部門或通風區隊長應及時審查,發現密閉牆封閉不嚴。或有發火異常現牆體裂縫等必須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並報告礦通風部門和礦總工程師。

火區管理制度

二零一二年 1 通風區必須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火區位置關係圖以通風系統圖為基礎繪製,即在通風系統圖上標明所有火區的邊界 防火牆位置 火源點位置 漏風路線及灌漿系統布置,同時在圖上標明火區編號 名稱 發火時間,所有火區和曾經發生火災的地點都必須在圖上註明。2 每次火災應按礦井發生火災的順序編號,建立火...

火區管理制度

第一條井下火區未直接撲滅而予以封閉的區域稱火區。每一火區必須根據發火時間及時編號,建立火區管理卡和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由礦通風部門永久儲存。火區管理卡片包括以下內容 1 火區基本情況登記 2 火區位置示意圖 3 灌漿 注氮或其他方式滅火記錄 4 進迴風防火牆及觀測記錄。火區位置關係圖以通風系統圖為基...

井下火區管理制度

第一條 總則 1 集團公司通滅工作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主管,生產礦井的通滅工作由本分公司總工程師主管,總工程師在安排布置礦井的掘進 採煤等各項安全技術工作時必須合理布置防滅火管理,經常組織分析 研究防滅火情況,並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2 集團公司 礦排程部門在指揮排程生產的同時,必須指揮排程防滅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