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管理制度

2021-06-03 04:59:14 字數 1402 閱讀 2144

一、 爆破材料的儲存制度

1、 爆破材料的儲存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井上、下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

2、 在地面臨時保管的當天使用的爆破材料,可放在棚子、帳篷、洞穴或其他地點,但應做到:防止雨淋日曬和藥箱下必須有厚度200公釐以上的墊木;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放置,距離大約25公尺;距離建築物、公路等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保管爆破材料的地點必須有專門人員看守。

二、 火工品領退制度

1、 爆破材料使用單位根據爆破工程量和消耗定額提出爆破材料的品種規格和數量,填寫三聯單,經單位蓋章和值班領導簽字後,由爆破員攜帶運輸人員持本人爆破合格證和三聯單到爆破材料庫領取爆破材料。

2、 領取爆破材料後,必須當時檢查品種、規格和數量是否符合,從外觀上檢查質量和電雷管的編號是否相符,發現不符時,立即進行處理。

3、 每次爆破後,爆破**將使用爆破材料的種類、數量、爆破的工作情況和爆破事故的處理情況,填報爆破記錄。

4、 爆破工作完成後,爆破工必須將剩餘的、不能再使用的爆破材料及處理拒爆、殘爆後未爆的電雷管收集起來,清點無誤後,繳回爆破材料庫,由庫房發放員簽章。

三、 電雷管編號制度

1、 電雷管必須由庫管人員先用電雷管檢測儀逐個進行電阻測試,並將腳線扭結短路,合格後編號,只有經過編號的雷管才容許發放。

2、 使用爆破工的聯號對雷管進行編號,由藥庫發放員登記造冊儲存備查。

3、 嚴禁不同爆破工使用同一聯號和串號使用雷管。

4、 爆破工領取的爆破材料,不得遺失,不得亂扔亂放;不得轉借他人,不得私自銷毀、扔棄和挪作他用。

5、 發現爆破材料丟失、被盜,爆破工應立即報告班組長和值班領導或向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報告。

四、 爆破材料運輸制度

1、 在地面運輸爆破材料時,必須遵守民用**物品管理條例。

2、 嚴禁使用拖拉機、自翻車、三輪車、自行車、電單車運輸**材料;運輸**材料的車輛必須按規定設危險標誌;裝車高度、軟墊鋪設、停放的位置符合規定。

3、 井筒內運送爆破材料時,嚴禁將起爆藥捲與炸藥在同一容器內運輸;

4、 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

5、 爆破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衝撞、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藥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破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間停留。

五、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1、 所有的爆破人員,包括爆破、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材料效能。

2、 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並且爆破作業必須執行「一炮三檢」制度。

3、 不得使用結塊等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炸藥,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須由爆破工交回爆破材料庫。

4、 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破材料箱內,並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破材料必須放置在頂板完好、支護可靠,避開機械、電氣裝置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爆破材料箱放置在警戒線以外安全地點。

火工品管理制度

一 火工品管理機構及職責 礦成立火工品管理小組,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及井口檢身人員。職責 1 安管辦負責火工品領用單位爆破員 押運員資質的審核和礦單位爆破員 押運員 安全員證件的辦理工作。2 各部門有專人負責各自部門火工品領用單的簽發和台賬的建立。3 生產辦負責每月火工品計畫的編制,並向物供中...

火工品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管理程式 一 火工品的運輸和裝卸 第一條運輸前必須按火工品管理規定辦理 物品運輸證,經公安機關批准,方可運輸,運輸路線 數量 品種不准隨便增加和改變,如遇特殊情況,應向公安機關請示批准後再改變路線,無法聯絡請示時,押運人員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改變行車路線,並在運輸完成後向保衛科匯報。第二條押...

火工品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更好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突出抓好我礦的火工品管理,徹底預防火工品引發的各類事故,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 物品的管理條例 和 煤礦安全規程 結合我礦火工品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工品各項管理制度。一 爆破材料儲存運輸領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