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審核審批制度

2021-06-05 05:47:10 字數 1608 閱讀 3601

石門縣森林公安局

案件層級審核審批制度

第一條為提高全域性執法質量和民警隊伍執法水平,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落實審批審核責任,根據《湖南省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審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案件的審核實行主辦民警主辦責任制、辦案部門一把手審核責任制和分管局領導審批責任制。

第三條案件審核本著「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各責任人各司其責,嚴把質量關。

第四條辦案部門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取證工作:

1、刑事案件的接受、立案、破案手續完備;

2、傳喚、調取證據、詢問受害人(證人)、訊問犯罪嫌疑人、辨認、搜查、偵察實驗、現場勘查等偵查措施合法,法律手續完備;

3、依法查明犯罪事實,依法告知當事人合法權益,提出呈報意見。

4、依法辦理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提請逮捕等強制措施和移送起訴等手續;

5、依法辦理作其他處理結案手續。

第五條審核部門負責審核刑事案件以下內容:

1、案件定性是否準確;

2、適用法律條文是否正確;

3、對犯罪嫌疑人是否應追究未追究或不應追究而追究;

4、犯罪事實是否清楚;

5、證據是否確實、充分;

6、各項法律手續是否完備。

第六條刑事案件審核、審批流程:

辦案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呈報局法制辦,法制辦簽署審核意見後由辦案單位報分管局領導審批決定。

法制辦審核員實行一人一案負責制,即同一案件提請批准逮捕和移送審查起訴由同一名法制審核員負責,如遇審核員出差、學習或其他特殊情況,由法制辦主任審核。兩次審核均填寫《案件質量評查表》,其扣分數直接納入每季度執法質量考評。

第七條辦案部門負責行政案件查證處理工作:

1、依法製作受理案件和不予受理決定等相關文書;

2、依法製作傳喚(延長傳喚)、詢問受害人或證人等、訊問違法嫌疑人、扣押(發還)物品、辦理先行登記儲存證據審批、檢查審批、告知、行政處罰審批(含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等相關法律文書。

3、依法查明案件事實,依法告知當事人合法權益,提出呈報意見。

4、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依法執行裁決。

第八條審核民警負責審核行政案件以下內容:

1、案件定性是否準確;

2、引用法律法規是否正確;

3、對違法嫌疑人是否應查處未查處或不應查處而查處的;

4、違法事實(即七何要素)是否清楚;

5、證據是否確實、充分;

6、法律手續是否完備。

第九條行政案件審核、審批流程:

所裁案件由辦案民警提出意見經本單位法制聯絡員審核後報所、隊領導審批決定。

局裁案件由承辦單位提出意見呈報法制辦;法制民警簽署審核意見;承辦單位報分管局領導審批決定。

行政案件採取日常考核記分制。即辦案單位對違法嫌疑人呈報行政處罰時,法制審核員即對案件進行審核扣分,同時開具《行政案件審核表》,並視情況給出一定時間補充材料。辦案民警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將案卷送同一法制審核員複查。

如果辦案單位沒有按照要求及時補充相關材料或不提交案卷複查,法制審核員將對該案卷再次扣分,其扣分數納入季度執法質量考評。

第十條法制民警審核案件,同時應當進行案件質量考評,考評扣分納入精細化考評。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法制辦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森林公安局請銷假制度

第一條為增強工作紀律,確保工作秩序,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人民警察內務管理條令 本溪市市直機關規範津貼補貼實施方案 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除執行國家明確規定的各種假日 雙休日外,如有特殊情況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須嚴格執行本制度。第三條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案件審核審批制度

為了加強本所的內部管理,進一步落實 統一收案 統一收費 的通知精神,經合夥人研究決定,特制定案件審批制度,望各位律師自覺遵守 一 案件受理,由本所主任或副主任負責審批。二 律師辦案必須辦理審批手續,嚴禁私自收案。三 受案律師填寫 案件審批表 寫明簡要案情。四 與委託人辦理授權委託,商定委託合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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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審核審批制度是企業進行日常管理的重要制度,為使許可權分明 職責清晰 流程優化,遵循內部控制相關原則,切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相關人員的財務審核審批許可權和職責,保障日常管理流程順暢,促使高效地控制費用 降低成本,同時防止和杜絕弄虛作假 徇私舞弊和不必要的流失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