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 修改版
編碼: hwaqzd-201104-01
起草:審核:批准:
2011-xx-xx發布2010-xx-xx實施
******x石油倉儲碼頭****
目錄(一)碼頭安全管理制度 2
(二)船舶靠離泊作業規程 6
(三)系、解纜作業規程 7
(四)圍油欄布放規程 9
(五)碼頭裝卸作業規程 10
(六)碼頭裝卸作業安全規定 13
(七)碼頭防颱防汛安全規定 14
(八)輸油臂操作與維護保養規則 16
(九)碼頭輸油軟管使用操作規定 17
(十)碼頭收油作業流程指導 18
(十一)油船取樣作業流程指導 21
(十二)碼頭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22
1 目的
根據《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監督管理規定》和《危險化學品碼頭安全管理規定》,為減少碼頭事故的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油庫碼頭管理
本制度所稱碼頭區域,包括碼頭操作平台、引橋、碼頭控制室等區域。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技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倉儲部。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4 內容與要求
4.1 基本管理要求
4.1.1 嚴格執行《防火防爆***令》。
4.1.2 根據具體安全形勢需要在岸邊方向設定安全圍障,劃定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1.3 應按交通部門規定懸掛訊號旗或訊號燈,裝船系統與裝船幫浦房應有可靠的通訊聯絡或配防爆對講機。
4.1.4 應設定醒目的安全標誌、禁令和警語等,碼頭**機旁應設定緊急救援**號碼告示牌。
4.1.5 碼頭上的輸油軟管、葫蘆小吊機、輸油臂、護弦等每年應進行檢修保養一次。
4.1.6 在裝卸作業時,碼頭及禁火區域內嚴禁煙火,杜絕一切火源。
4.1.7 嚴禁船舶靠泊進行檢修作業,禁止無關船隻停靠碼頭;油船靠泊、離泊必須得到排程員通知方可執行。
4.1.8碼頭的建造應符合規範和安全要求,泊位距火花火源點防火間距不少於40m。
4.1.9未經許可,外人不得隨意進入,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我司碼頭作為通道上岸。
4.1.10 進入碼頭作業要穿戴好防護用品,作業前必須要手觸控不鏽鋼接地裝
置以消除人體靜電。
4.1.11船員上岸購買物品和外出辦事的,回船時要經門崗及碼頭警消人員檢查核實後,方可上船,船員在庫區應按規定的路線行走,不得攜帶火種,必須關閉手機。
4.1.12油船靠泊必須可靠接地,卸油時,禁止其它船隻靠近油船和嚴禁一切動火作業。
4.1.13 必須保持碼頭引橋通道暢通無阻,任何人均不准在碼頭區域內捕魚、垂釣和游泳。
4.1.14 遇雷暴天氣應停止一切裝卸油作業。在風力大於9級,浪高大於1.2m時,船舶必須離開碼頭。
4.2 人員管理要求
4.2.1設立專職碼頭管理員,其職責是:
(1)貫徹執行油庫有關安全防火工作指示和規定;
(2)督促落實碼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監督碼頭安全工作,填寫船/岸安全檢查表,確認安全後才可裝卸作業;
(4)協調解決碼頭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5)協助油船安全靠離泊。
4.2.2 碼頭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經交通部或其授權的機構組織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4.2.3 在碼頭作業區操作人員,應能熟練地、正確地使用現有的滅火器材,撲救各種不同原因引發的火災,防止火勢的蔓延。
4.2.4 進入碼頭作業區的非操作人員,必須瞭譯碼頭有關防火的規定,並經得主管領導的同意方可進入。
4.3 建設管理要求
4.3.1 碼頭新、改、擴建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碼頭裝置設施應合《裝卸油品碼頭防火設計規範》規定,電氣裝置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4.3.2 在距泊位20m以外或岸邊處的油管上應設定緊急切斷閥,碼頭上的油管線在與油船聯接件處應設止回閥,輸油臂或金屬軟管應設安全放空措施。
4.3.3 碼頭應設消防水系統,並符合規範要求;消防系統應每月檢查一次,保證完好;每半年進行整體試運轉一次。
4.3.4 碼頭要配備圍油欄、消油劑、吸油氈、救生衣、防護衣等應急物資以應對突發事故。
4.4 碼頭的裝卸作業
4.4.1 安全檢查
(1)碼頭和船上是否有足夠的值班監督人員。
(2)船/岸的通訊方法和裝置是否已商定並適用。
(3)船/岸的消防設施是否就位,並做好隨時使用的準備。
(4)輸油軟管/輸油臂是否安裝妥當並處於良好狀態。
(5)船/岸之間的靜電接地線或其他絕緣手段是否牢固並處於良好狀態。
(6)禁用明火的各項要求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執行。
(7)裝卸作業前應與船方/油庫確認裝卸油品的品種、數量、輸油管線、掃線空間,到量操作選擇。
(8)作業時,有關人員應在現場密切監視管線壓力、流速、輸油軟管/輸油臂的使用狀況,並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及時加以排除。
(9)裝卸作業時,輸油軟管/輸油臂應留有適當長度餘量,並勤於檢查,防止船舶漂移,潮水漲落將軟管拉斷擠損。
4.4.2 裝卸作業時必須按照操作程式操作,禁止一切明火作業。
4.4.3 油輪靠泊後,油類或不溶於水且比水輕的物料必須將圍油欄圍好,並在碼頭上準備好吸油氈。
4.4.4 認真檢查油船的工藝流程,甲板的排水孔與碼頭的排水孔必須堵住,在確認無偏差的情況下待船岸雙方簽字後,才能進行裝卸作業。在使用輸油臂時,必須按輸油臂的操作程式操作。
4.4.5 消防裝置均應處於隨時可用狀態,有關人員應確保裝置執行正常。
4.4.6 遇有雷電暴雨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4.4.7 裝卸作業完畢,清理現場所有的雜物。
4.5 碼頭的施工作業
4.5.1 油輪靠泊期間,碼頭距油輪50m內嚴禁動火作業。
4.5.2 凡進入碼頭施工的工作人員(包括施工隊)必須經過安全培訓,明確安全工作要求,並辦好各類工作許可證。進入碼頭的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部門發放的出入證。
4.5.3 動火前,碼頭主管應書面向主管機關提出作業申請和動火申請,並落實防範措施,經主管機關確認安全可靠,發放動火許可證後,方可動火。
動火許可證必須和動火人、動火點、動火時間、動火裝置相一致。
4.5.4 動火前必須清除動火部位存在的油汙,按要求嚴密封堵動火部位和其他所有的連線處,動火現場各部位油氣濃度檢測必須合格。
4.5.5 在動火前,動火部門應指派專職動火監護人,在動火現場負責觀察動火周圍環境的變化,檢查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
如發現異常情況,動火監護人有權制止動火,並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發生意外。恢復動火,需經認真處理,安全部門確認安全可靠時,方可進行。
4.5.6 碼頭作業區員工,對發現違反規定或動火有危險時,有權制止其動火,並通知碼頭主管和動火部門主管。
4.5.7 對較高風險的作業必須有完整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並得到公司的主管批准。
4.5.8 所有施工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將火種帶入碼頭,並穿戴好符合要求的勞防用品。
4.5.9 施工人員必須隨時清理現場堆放的物品,嚴禁將消防通道堵死。
4.5.10 在施工作業前8小時及作業過程中嚴禁喝酒。
4.6 禁止在碼頭水域內排放油類、油性混合物等有害物質;壓艙水、洗艙水以及洗管線廢水必須通過碼頭汙水管線**至庫區汙水處理池處理。
4.6 相關制度
(1)船舶靠離泊作業規程
(2)系、解纜作業規程
(3)圍油欄布放規程
(4)碼頭裝卸作業規程
1 靠泊作業
1.1 所有靠泊船舶必須在碼頭允許靠泊能力範圍內並符合碼頭最低安全要求。
1.2 碼頭管理員應主動向排程了解船舶名稱,總噸數,長度,寬度,吃水深度等有關船舶資料,明確船舶靠泊時間,靠泊泊位,所裝卸的品種,數量及是否有轉輸,入庫的具體罐號,確定具體使用的卸貨管線或輸油臂;
1.3 船舶到達前2小時,碼頭操作人員應到泊位檢查系船柱、登船梯等是否正常,護舷有無損壞;巡視碼頭周圍是否有障礙物,船舶靠離泊期間禁止與業務無關的船隻靠碼頭,禁止在碼頭周圍捕撈魚蝦,確保調頭區及進港航道暢通無阻。並將指泊旗插在接卸區的正確位置上。
1.4 排程通知有關單位和部門,提前做好收油準備,包括公證行到庫、駁船設申報及到港、防汙公司備好圍油欄,各崗位作業開展裝置的檢查、流程的選擇和管線的連線。
1.5 碼頭操作人員檢查卸油裝置(輸油臂或卸油軟管、軟管吊)、管線、閥門、靜電線是否完好,確保作業設施、裝卸裝置和用電要符合有關安全要求,安技部檢查所有消防裝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6 船舶靠泊前1小時,碼頭長與船舶或引航員聯絡,並在約定的vhf工作頻道上守聽,為船舶提供停靠泊位附近風向、風速、水流和潮汐情況。
1.7 船舶抵泊位前30分鐘,碼頭操作人員到達現場就位,夜間靠船放置泊位指示燈。備好安全應急裝置,控制和預防事故的發生。
1.8 靠泊時碼頭操作人員按照船方或引水的要求進行繫纜作業,船舶完全停妥後,方可放置登船梯。
2 離泊作業
2.1 離泊前1小時,碼頭管理員應檢查泊位附近有無妨礙作業船隻和其它障礙物,及時通知排程。
2.2 離泊前30分鐘,碼頭管理員與船長或引航員聯絡,協調離泊作業要求。
2.3 收起登船梯,固定妥當。
2.4 按照船舶或引航員要求解纜。
2.5 船舶離泊後,碼頭人員檢查碼頭及四周有無安全隱患,並將消防裝置收起放妥。
碼頭安全管理制度
湖北鄂鋼長航港務 碼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為了確保公司碼頭安全,規範公司碼頭平台貨物裝卸,提高碼頭的裝卸能力,加強碼頭平台裝卸安全管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交通部2012年第九號令 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以下碼頭安全管理制度。一...
碼頭安全管理制度
目錄第一部 3 第一章總則 3 第二章碼頭安全生產委員會 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4 第一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4 第二部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5 第一章總則 5 第二章總監安全職責 5 第三章班長安全職責 6 第四章吊機司機安全職責 7 第三部安全生產檢查規定 7 第一章總則 7 第二章安全檢查的標...
油碼頭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油品的裝卸具有易燃 易爆 汙染等危險特性,在裝卸作業過程中,在一定條件下能引起燃燒 汙染等而導致人身 或財產損失的事故。因此對裝卸作業必須高度重視,嚴格遵守安全作業規定,加強管理,落實責任。為此,特制定本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一 作業前 對卸裝一切油品貨類除嚴格執行本制度外,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