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下排水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水幫浦: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幫浦。
工作水幫浦的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 的正常湧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備用水幫浦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幫浦能力的70 %。並且工作和備用水幫浦的總能力,應能在20h 內排出礦井24h 的最大湧水量。
檢修水幫浦的能力應不小於工作水幫浦能力的25 %。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的礦井,可根據具體情況,在主水幫浦房內預留安裝一定數量水幫浦的位置。
2.水管: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幫浦在20h 內排出礦井24h 的正常湧水量。
工作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應能配合工作和備用水幫浦在20h 內排出礦井24h 的最大湧水量。湧水量小於300m3/h 的礦
井,排水管也不得少於兩趟。
3.配電裝置: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幫浦相適應,並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水幫浦。
4.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可另行增建抗災強排能力幫浦房。對小湧水量礦井的水幫浦,《煤礦安全規程》沒有具體規定。而設計「規範」中要求,對於正常湧水量為50m3/h 及以下,最大湧水量為100 m3/h 及以下的礦井,可選用兩台水幫浦,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備用。
井下主排水裝置的管理
1.建立檢修制度,按規定對水幫浦進行大、中、小修,保證台台水幫浦完好,台台水幫浦能正常運轉。井下發生水害時,備用水幫浦、檢修水幫浦都能投入運轉。
2.建立巡迴檢查制度,巡迴檢查水幫浦、排水系統、電氣部分、儀表的運**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反應。
3.執行中要注意日常維護,要做到「勤、查、精、聽、看」。勤:勤看、勤聽、勤摸、勤修、勤聯絡;查:
查各部螺栓、查油量油質、查各軸承溫度、查安全裝置和電氣裝置、查閘閥和逆止閥好壞;精:精通業務,精力集中聽:聽取上班的交接情況、聽取別人的反映、聽機器運轉的聲音;看:
看水位的高低、看儀表指示是否正確和有否故障、看油圈甩油狀況和潤滑是否良好。
4.做好幫浦體、電機、環形管路、閥門等防腐工作。
5.做好壓力表、真空表、電壓表、電流錶、電度表的整定、定期校驗工作。
6.雨季前做好水幫浦聯合試運轉。
7.建立各種規章制度: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和包機制度、交**制度、操作規程和領導幹部上崗查崗制度。
沙坳煤礦防排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搞好礦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礦井防治水技術管理,遏止和杜絕煤礦重大水害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安全,保護國家資源和財產不受損失,依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等要求,結合礦井防治水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一條組織機構
1、成立礦井防治水工作領導組。
領導組組長:黃永銀
副組長:周雷
成員:周祥旺章華華鄢友先
第二條礦井防治水工作領導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礦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等精神。
2、負責礦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和處理。
3、負責礦井重大水災事故的搶險、指揮、協調。
4、負責全礦的防治水技術業務管理、監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編制下發《年度礦井防治水工作計畫》,修編完善《礦井防治水管理辦法》等有關防治水規章制度。
5、負責日常水文地質標準化工作,負責水文地質預報工作,提供礦井防治水相關技術資料。
6、編制《重大水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參與《災害預防和事故處理計畫》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訂工作,礦井發生水災事故時協助制定搶險方案並進行相關技術指導。
7、負責編制探放水設計。嚴格按照探放水設計督促施工隊組施工,並根據隊組提供的鑽探資料進行分析總結。
8、負責編制掘進工作面超前鑽探設計,督促並落實掘進隊組編制措施實施超前鑽探。
9、負責編制綜採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參與防治水工程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工作。
10、掌握防治水工程進展情況,檢查、落實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的執**況。
11、建立並完善水文地質觀測系統,並按規定進行觀測。
12、對探明的導水斷層、陷落柱等地質構造,依據《煤礦安全規程》第265條的規定,設計防水煤柱或岩柱。
13、負責因受採動影響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調查和治理工作。
14、負責開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內容包括:(1)研究井田地質構造導水規律,**、摸索、制定和落實礦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2)**各類防治水措施實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實施效果;(3)研究總結礦井排水經驗,對排水系統及時了解情況,發現、解決問題,達到設計最合理、選型最配套,從而優化礦井防排水系統;(4)針對水文地質補充勘探查明導水地質構造及煤層頂底賦水性,研究採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5)**帶壓開採區防治水科技攻關工作。
第三章技術管理規定
第一條防治水相關規定
1、各業務部室、井下隊組指派專人負責防治水工作,並將負責人名單、****報地質測量部備案。如因工作需要發生人事變動,必須及時將變更情況上報地質測量部。
2、生產技術部負責防治水工程設計,主要包括盤區永久水倉、綜採工作面水倉、掘進巷道臨時水倉、洩水巷、大巷水溝等。在盤區及綜採工作面設計時必須把防治水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考慮。
3、地質測量部按要求在設計前為生產技術部提供相關水文地質等地測資料。
4、工作面圈出後,由地測部採用坑透技術對工作面內構造及富水區域進行探查,並根據探查情況安排隊組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5、根據礦井銜接計畫開展地面三維勘探、瞬變電磁或電法勘探,查清開採區域內的構造及富水性,保證礦井安全開採。
6、機電管理部要根據提供的最大湧水量進行裝置選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學地布置各接力排水點的排水系統,必須在考慮排水距離、揚程、排水效率等情況下配幫浦及管路。
第二條探放水規定
(一) 探放水範圍
1、在掘進過程中,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
2、採煤工作面或掘進巷道接近勘探鑽孔時必須超前鑽探,根據鑽探情況進一步採取措施。
3、掘進工作面在頂板富水區掘進時應鑽探疏放水後再掘進。
4、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地質情況不清時應超前探放水。
5、綜採工作面回採前,根據頂、底板賦水情況有針對性探放水。
6、掘進巷道接近採空區時必須超前探放水。
7、其它如老空區、積水巷道、強含水層、相鄰生產礦井開採區、導水構造、封閉不良鑽孔等需探水地點,接近上述地點必須進行探放水。
(二) 探放水要求
1、地質測量部負責確定鑽探設計,設計中明確孔數、孔深、角度(方位角、傾角)、終孔孔徑、超前探距及其它相關技術要求。
2、採掘隊組根據鑽探設計編制鑽探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措施中必須明確規定瓦斯突然湧出和湧水突然增大時的應急措施,並組織鑽探施工資料收集工作,每月月底將全部原始記錄報地質測量部。
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須安裝滿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統。
4、必須按照要求嚴格控制距離,保證足夠的鑽探超前距離,現場懸掛鑽探施工牌闆,嚴格管理,地質測量部要加強督促檢查。
5、採掘工作面淋水、湧水增大影響生產需要探放水時,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過巷道內排水系統的排水能力。
6、對採空區、積水巷道、導水構造、強含水層、封閉不良鑽孔等需探放水的地點,地測部都必須準確地繪製在礦井充水性圖上,要求標明積水範圍、積水量積水外緣標高等,並外推60公尺用紅色圈出積水區的警戒線。
第三條防隔水煤柱留設規定
(一) 受水害威脅的下列區域之一,必須留設防水保安煤柱
1、受保護的通水鑽孔。
2、在地表水體、含水沖積層下和水淹臨近地帶。
3、與強含水層有水力聯絡的斷層或強導水斷層接觸的煤層。
4、有大量積水的老窯和老空區。
5、導水、充水的陷落柱、斷層等地質構造。
(二)留設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
1、地質測量部按照有關規程要求並結合生產實際進行防隔水煤(巖)柱的設計,並報集團公司審批。
2、各類防隔水煤柱內嚴禁布設巷道及工作面。
第四章井下排水管理規定
第一條井下排水管理
1、**水幫浦房水幫浦必須保證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幫浦,工作水幫浦的能力可以在20 h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湧水量。
必須經常保證工作水幫浦和備用水幫浦完好。
2、**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8小時的礦井正常湧水量。盤區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4h的盤區正常湧水量。水倉的空倉容量必須經常保持總容量的50%。
3、井下排水點由機電部門安排專人開幫浦、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轄巷道內無積水或水倉水位處於最低位。
4、各排水點必須懸掛水倉警示牌及排水裝置管理牌,管理牌內容包括水倉編號、隊組名稱、水幫浦編號、型號、排水量。
5、**水幫浦、盤區水幫浦及綜採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統必須建立水幫浦執行日誌,並要求存檔1年。
6、地質測量部必須加強對井下各採掘開生產頭面的排水管理,加大監督、考核力度。
第二條掘進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1、各掘進隊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裝排水系統,配足水幫浦及管路,加強排水裝置、管路、供電的日常檢修、維護,確保排水系統正常執行,保持巷道內無積水或水倉水位處於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員對水倉或水溝進行清淤。排水系統隨工作面掘進必須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於30公尺。
2、地質測量部對可能與採空區或密閉巷道貫通的掘進頭面必須提前50公尺下發貫通通知書,生產技術部根據預報通知書提前安排施工隊組制定專門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閉拆開排水前,通風管理部要預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
3、在巷道工程移交時,由機電管理部牽頭,有關單位配合將排水系統做為一項主要工作進行移交,無排水系統或排水系統不完善無法正常排水的巷道嚴禁移交,必須限期整改完後方可移交。
4、各開掘隊組在巷道掘進期間,根據地質測量部提供的**最大湧水量,必須安裝排水系統,包括配備水幫浦及排水管路,及時在低窪處掘打標準水倉。
5、各掘進隊組根據水文地質預報,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原則,杜絕冒險蠻幹的行為。對過地質構造可能造成的湧水異常應超前備足水幫浦及管路,做到早準備、早預防。
第三條回採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礦井排水制度
礦井下自動排水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為搞好礦井防治水工作,按照 預報 有疑必探 先探後掘 先治後採 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礦井防治水技術管理,遏止和杜絕煤礦重大水害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安全,保護國家資源和財產不受損失,依據 煤礦安全規程 煤礦防治水規定 等要求,結合礦井防治水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
礦井防排水措施
礦井地表積水排放措施 一 地形地貌 井田位於太行山脈西麓,澤州盆地北端,地貌型別為低山丘陵區,井田總體地勢為西北高東南低,最高點位於井田中南部黃土塬上,標高為885.2m 最低點位於整合井田的南部東倉河河谷,標高為844.0m,最大相對高差41.2m。二 水系 井田東南部有東倉河,該河屬季節性河流,...
礦井供排水崗位責任制度
1 按時到達工作地點進行交 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2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程 3 集中精力搞好水幫浦的運轉與維護,上班不做與水幫浦運轉和維護無關的事。4 按水位的變化情況,及時開停水幫浦 按水量大小情況,適當調整水幫浦台數,了解每台水幫浦的效率,多開高效幫浦,安全經濟地完成排水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