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2021-06-02 20:52:06 字數 5582 閱讀 2671

一、目的

為了深入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x-m公司安全發展的目標,不斷地提公升人力績效,提高員工素質,增強員工的專業技能,掌握河南煤化企業文化的內容及意義,踐行河南煤化企業文化。有計畫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牢固樹立正確的安全防範意識,科學、合理、有效組織員工培訓工作的開展,結合x-m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凡x-m公司所有單位在冊員工的各項培訓計畫、實施、督導、考評以及建議等,均依本制度執行。

三、歸口管理

培訓科是全礦員工培訓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礦內培訓和外出人員培訓的管理工作。

各區隊培訓員是本區隊培訓工作的負責人,對本區隊的培訓工作負責。

四、培訓分類

1.新員工培訓

1)培訓物件:所有新員工。

2)培訓目的: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況。

3)培訓形式:內部授課。

4)培訓內容:分公共課程和專業課程兩項科目,兩項科目的具體內容可根據《煤礦新工人安全生產培訓大綱》的要求進行。

2.轉崗培訓

1)培訓物件:所有轉崗、脫崗、離崗一年以上的工人

2)培訓目的:盡快適應新的工作崗位。

3)培訓形式:內部授課。

4)培訓內容:分公共課程和專業課程兩項科目,兩項科目的具體內容可根據《煤礦新工人安全生產培訓大綱》的要求進行。

3.一般工種培訓

1)培訓物件:除「五職」礦長、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從業人員

2)培訓目的:

① 了解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權利與義務。

② 了解煤礦作業的危險及職業危害因素。

③ 掌握個人防護、避災、自救與互救的方法。

④ 具備工作崗位相應的知識和能力。

3)培訓形式:內部授課。

4)培訓內容:分公共課程和專業課程兩項科目,兩項科目的具體內容可根據《煤礦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大綱》的要求進行。

4. 「五職」礦長、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1)培訓物件:「五職」礦長、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

2)培訓目的:提高「五職」礦長、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

3)培訓形式:外出培訓

4)培訓內容:有培訓機構定。

5.全員日常培訓

1)培訓物件:全體員工

2)培訓目的:

① 日常工作需要掌握的知識。

② 上級檔案精神。

③ 掌握個人防護、避災、自救與互救的方法。

④ 提高本工作崗位相應的知識和能力。

3)培訓形式:分割槽隊每週

一、周五採取內部授課、班前會、座談會等方式進行。

4)培訓內容:根據工作需要、上級檔案精神。

6.專項培訓

1)培訓物件: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

2)培訓目的:提高自身素質,增強專業技能

3)培訓形式:內部授課、座談會等

4)培訓內容:視情況而定。

五、職責與許可權

1.培訓科的職責與許可權

1)負責制定、修改公司的各項培訓管理制度。

2)編制、呈報公司的年度培訓計畫,並對年度培訓工作進行考核、總結。

3)科學、合理、有效地組織公司各類培訓工作的實施。

4)收集整理各種培訓資訊並及時發布;

5)聯絡、組織或協助完成公司「五職」礦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一般工種等各項培訓工作的實施;

6)負責日常培訓運作管理,如培訓需求調查與分析、培訓組織與安排、教案的審核與審批、培訓的評估與總結、培訓費用管理等。

7)負責培訓資源的建設與管理。組織培養內部培訓師,建立公司內部培訓師隊伍。

8)負責培訓設施、培訓基地、實操基地的建設與管理。

9)負責對各項培訓進行記錄和相關資料的建檔、存檔工作;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培訓臺帳,掌握員工培訓情況。

10)建立培訓結構工資,負責各區隊、部門的對標考核,並與培訓結構工資掛鉤。

2各區隊、部門培訓權責

1)呈報本區隊、部門培訓計畫;

2)制定本區隊、部門專業課程的培訓大綱、教案、試卷等;

3)收集並提供相關專業培訓資訊;

4)配合本區隊、部門培訓的實施和效果反饋、交流的工作;

5)確定本區隊、部門內部講師人選,並配合、支援內部培訓工作;

六、工作程式

1. 在規劃與設計每項培訓活動之前,由培訓科採取各種辦法和技術,對組織及成員的目標、知識、技能等方面進行需求調查與分析,從而確定培訓必要性及培訓內容。

2.根據需求調查和分析,制定培訓計畫。

3.根據培訓計畫,安排課程,準備培訓場地、教案、教具等。

4.培訓結束時,應舉行測試,由培訓科監考,測試題目由講師於開課前送交培訓科。

5.受訓人員培訓期間應準時出席,因故不能參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6.培訓測試缺席者,事後一律補考,補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7.培訓班結束時,培訓科應視實際需要分發「培訓評估表」,供學員填寫後彙總學員意見,作為以後再舉培訓的參考。

8.培訓全部結束後,要對本次培訓進行總結,找出不足,制定措施,以便改進。

學員管理制度

一、學員上課要做到衣著整齊,舉止文明,

尊重老師。

二、課堂上手機關機或調至震動,不准看與授課內容無關的書籍。

三、學習目的端正,學習中不得妨礙其他同學學習,不得干擾正常教學秩序,服從教學統一管理。

四、自帶筆、本等學習用具。

四、學員必須按時參加培訓,無故曠課一次罰款50 元。

五、學員不遲到、不早退,否則一次罰款10元。

六、上課期間不准大聲喧嘩、交頭接耳等小動作以及頂撞老師等不文明行為。違反者一次50 元,情節嚴重者按違紀處分。

七、上課期間不准隨意走動,離開教室。如有急事須經上課老師允許方可離開。

八、學員要認真做筆記,認真聽講。

九、愛護學習環境及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扔雜物。

十、學生一般不准請假,因特殊情況要請假者,必須嚴格辦理請假手續。

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煤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2.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 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4.煤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5. 。

煤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制定。

6.煤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必須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認定的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實施。

7. 煤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合格,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發給安全資格證書。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一、井下電鉗工、金屬焊接切割、爆破、通風、提公升運輸、採掘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或《安全工作資格證》後,才能上崗作業。

二、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我礦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實行外培。

三、安全培訓中心負責本礦範圍內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本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發放工作。

四、培訓科根據安培中心下達給我礦的特種作業培訓計畫,結合我礦安全生產的實際需要,制定特種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計畫,並根據年度計畫制定月度分解計畫。

五、培訓科定期如實向安全培訓中心報送特種作業人員實際現狀和培訓需求情況,並按照培訓中心下達的月度分解培訓計畫,積極組織本單位人員外出參加培訓。

六、各區隊外出參加培訓人員,經培訓取得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應及時上繳培訓科統一保管。

七、參加培訓期間,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行為規範;凡曠課、違規者,重罰。

九、每期培訓結束,學員都必須經過統一考試,考試不合格或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不得上崗,其學費、路費自負;參加補考的,補考費、路費、住宿費等費用自負。

十、培訓結束後,應及時將參培情況和有關學員檔案資料等證明材料報送培訓科備案;

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1. 煤礦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新上崗的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協議工等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後,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2.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3. 新招聘**崗、提拔)人員年齡、文化水平等條件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及河南有關准入制度要求,並經過入職培訓合格取證後方可上崗;

4.煤礦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5.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煤礦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6.(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裝置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7.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8.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9.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裝置、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安全培訓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了增強本車間員工的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員工業務水平,更好地為選煤廠的安全生產服務,並根據選煤廠有關規定,特制定員工安全培訓學習制度。二 培訓管理機構 為保證我車間全員安全培訓質量,特成立培訓領導小組。組長 車間主任 成員 技術員 班長 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組長負責車間培訓工作的總體部署 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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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駕校的安全培訓管理,保護從業人員以及學員在培訓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促進駕校的發展和壯大,共同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民大駕校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一 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法規 標準 規範和駕校對安全培訓管理的規定進行編制,凡在駕校管理範圍內從事與安全培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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