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檢查制度

2021-06-01 17:36:55 字數 688 閱讀 2378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管理,保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正確有效的實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執法檢查是指接受上級安監部門對下級安監部門組織實施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的活動。

第三條本部門承擔法制工作的機構(科室)會同有關科 (隊)負責組織、協調執法檢查工作。

第四條執法檢查內容:

(一)有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

(二)實施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目標責任制是否明確具體,各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三)安監部門及行政執法人員是否按法定許可權和程式進行執法;

(四)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適當;

(五)是否履行授予的其他法定職責。

第五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與法律、法規、規章相牴觸的規範性檔案,責令發布單位撤銷或者修改;

(二)對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做出決定糾正或者責令整改。

(三)對不履行或者不嚴格履行法定職責的,責令履行或者限期整改。

(四)下級安監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超越職權的,責令予以改正。

第六條執法檢查分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兩種。

定期檢查每年一次,不定期檢查作為日常工作,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進行。

第七條接受上級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結果組織糾正。

行政執法檢查制度

一 在澤州縣安監局的領導下並受其委託,在委託許可權內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二 依據 安全生產法 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全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監督和檢查,查處並糾正違法違規和非法生產行為。三 負責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

統計執法檢查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 統計法 及其 實施細則 青海省統計工作管理條例 和 西寧市統計工作管理辦法 維護 統計法 的尊嚴,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規範統計行政執法行為,切實與各種統計違法行為做鬥爭。根據統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我市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制度。一 檢查的組織與實施 為確保統計執法檢查順利進...

執法檢查重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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