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窪口小學教代會工作制度

2021-05-28 03:00:41 字數 2377 閱讀 1832

教代會、工會是學校的常設機構,履行教師代表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職責。為進一步落實《教育法》、《教師法》賦予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加強學校民主建設,完善各項民主管理制度,使我校的民主管理程式化、制度化、特制定教代會工作制度。

1、明確各小組的工作職責範圍,制定工作實施細則;

2、定期召開會議,確定小組的工作計畫,檢查工作計畫的執**況;

3、經常開展活動,深入群眾聽取意見,及時同行政有關部門溝通,並參加有關會議,參與有關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會工作機構——工會委員會匯報工作情況。教代會工作匯報和研究制度

(1)學校教代會工會主任,定期向學校黨組織匯報教代會工作的情況,重大問題和學校行政領導共同研究,協同配合;遇有重要情況和問題要隨時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必要時提請由黨組織出面,召集黨政工的民主管理聯席會議。

(2)學校黨政工民主管理聯席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研究學校教代會和民主管理工作。遇有重要情況和問題時,由黨組織臨時召集聯席會,研究情況,採取對策,使問題得到及時、妥善的解決。

江窪口小學教代會提案的徵集和處理制度

1、教代會代表和教職工群眾按照每次大會的議題,圍繞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學校教育教學、科研、生活等重要工作的管理、建設和發展,提交大會討論處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提案可以由個人提出,也可以由幾個人或單位集體的名義提出。

2、作為教代會的提案,它與平常的一般工作意見和建議不同。

(1)它關係到學校建設、發展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的解決,不是個別人的一般的具體問題的解決,也不是對學校領導人員個人的一般批評和意見;

(2)它的提出應有一定的規範性,包括提案人、提案的主題、理由、整改措施和辦法等;

3、在每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召開之前半個月左右開始進行。要對代表進行專題培訓,深入宣傳大會的中心議題,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態圍繞中心議題接著醞釀和提交提案;

4、要印製統一的提案表,然後交提案人認真填寫。一事一案,一人提出兩人以上附議才能成立。它要經提案工作小組進行初步審查和篩選。

教代會提案處理落實制度

1、提案的處理要按一定的民主程式進行,一般都要經過教代會進行審核、立案討論。

2、由提案工作小組具體承辦。

(1)審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屬於本校和教代會的職權範圍;二看是否符合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術規範。

符合這三點要求,可以視為審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並聲名情況,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後重新提出。

(2)立案:對經過審核的合格提案,在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對符合黨和國家政策法規,學校有條件辦理,又確實需要辦理的提案,應當給予立案;對提出的問題正確,但一時沒有條件解決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釋,暫不立案;說明: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參考價值的提案,可作為「意見和建議」,轉送有關方面,直接答覆提案人。

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類,登記造冊。

(3)落實:大會閉會後,提案工作小組要會同學校黨政工領導,協商決定提案由哪個部門制定實施計畫和措施,做到定計畫、定人員、定進度。提案工作小組要經常與實施部門保持聯絡,對提案的執**況進行督促檢查,並努力為提案的實施創造條件。

(4)再審:提案在實施過程中遇到困難或執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組要調查研究,作出判斷。屬於應該執行的,要督促有關部門人嚴格執行。

屬於條件變化,不能按原計畫執行的,允許有關部門說明情況,經過同意暫緩或停止執行。但同時要給提案人做合理解釋。

(5)反饋:立案的提案,不論是已落實的還是沒有落實的,都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代表匯報或張榜公布,

並徵求提案人對處理結果的意見。總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著落,件件有交代。

江窪口小學教代會大會工作制度

(一)教代會預備會議主要議程

1、聽取工會委員會關於大會籌備工作情況匯報;

2、聽取代表資格審查情況的報告,並提請通過;

3、聽取有關行政領導和學校職能部門負責人就提交大會發言的檔案說明;

4、審議通過本次代表大會的議題和議程;

5、討論決定本次教代會大會的有關其他事項、預備會議由學校工會主席主持。

(二)代表大會工作和活動的領導制度

教職工代表大會正式會議由大會領導小組主持召開。領導小組主持大會的工作和活動,領導小組成員輪流擔任大會執行主席,並根據需要由執行主席召開領導小組全體會議,討論、審議和決定有關事項。

(三)代表大會決議、決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1、凡要在教代會職權範圍內做出的有關決議和決定,必須經過

代表的充分討論,由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方可有效;

2、凡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和決定,非經過代表大會同意,學校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修改;

3、學校校長對教代會通過的決議和決定有不同意見,校長可保留自己的意見,報告上級教育主管機關和上級工會進行協調;

4、如代表大會做出的決議和決定在閉會期間遇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變通,

應由教代會的工作機構召集教代會代表組和專門工作況,經過同意暫緩或停止執行。但同時要給提案人做合理解釋。

實驗小學教代會工作制度

實驗小學教代會工作制度實驗小學教代會工作制度 調查研究制度。學校工會和教代會專門工作委員會 小組 對教代會涉及的有關問題,進行專題調查和研究。諮詢和溝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採用 座談會 懇談會 諮詢會 等形式,組織教職工代表或代表團 組 長與學校領導,就教職工和學校普遍關心的問題,直接進行溝通。代表檢...

實驗小學教代會工作制度

實驗小學教代會工作制度1 調查研究制度。學校工會和教代會專門工作委員會 小組 對教代會涉及的有關問題,進行專題調查和研究。2 諮詢和溝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採用 座談會 懇談會 諮詢會 等形式,組織教職工代表或代表團 組 長與學校領導,就教職工和學校普遍關心的問題,直接進行溝通。3 代表檢查和視察制度...

教代會工作制度

一 教代會依法履行以下職能 1 定期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審議學校章程 辦學方針 發展規劃 年度工作計畫 教改方案 財務預算 基建工程等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2 審議通過校長的任期目標 崗位責任制 教職工的獎懲辦法及其它重要的規章制度 3 審議通過學校教職工住房分配方案 福利費管理使用辦法和其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