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防滅火管理制度

2021-05-27 20:00:05 字數 4791 閱讀 6971

及獎懲辦法

1、礦長對本礦防治自燃發火工作全面負責,礦總工程師對防治自燃發火工作負全面技術責任。礦要配足從事防滅火工作的技術人員和各工種工人。

2、一、二級自燃礦井排程室在指揮生產的同時,還要同時排程防治自燃工作。

3、礦在制定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畫的同時,必須制定防煤層自燃措施與處理計畫,並在每季度結合具體情況進行補充完善,防自燃發火工程所需的材料資金,由礦長、總工程師平衡解決。

4、礦主管領導和通風科要認真搞好一年一度的礦井自燃等級鑑定工作,並將每年的煤層自燃危險情況做一比較,有效地指導礦井防自燃工作的開展。

5、凡開採有自燃發火煤層的礦井,必須有礦井防治自燃發火措施,採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必須有防治自燃發火的專門措施,並嚴格執行。

6、一、二級自燃危險礦井必須建立灌漿系統,新投產的採區移交生產時必須同時移交灌漿系統。管路必須到位,保證井上下灌漿系統的完好使用,使其充分發揮作用。

7、厚煤層分層開採的要實行隨採隨灌,要把灌漿工作納入生產工序;一次採全高採後封閉灌漿必須保證「兩巷一線」充灌密實,並將灌漿情況詳細記錄,建檔上卡,定期向通風管理中心上報。

8、採面結束前,生產礦長應召開平衡會,對結束的時間,裝置支架**及封閉的時間做出明確規定,確保回採結束後1.5個月內對採面進行永久性封閉。

9、建立健全檢查制度,礦通風部門對所有密閉、採區防火牆、採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風巷,其他可能發熱地點每週至少觀測檢查一次,特別對自燃隱患大的密閉、高溫點、高冒點,現場要掛牌管理,並定人員、定時、定位、定儀器進行檢查。

10、採面引數設計要合理,盡可能的採用長壁採煤法。對發火周期短的煤層,要加快**速度,使老塘冒落壓實帶始終處於遺煤自燃發火期以外。

11、提高**預報手段。已裝備束管監測系統的礦井,一定要對系統認真地維護和管理,確保系統監測的穩定性、可靠性和連續性,充分發揮早期預防自燃的目的。積極推廣流動汽霧阻化防火新技術,嚴格其現場實施管理,將火災隱患消滅於萌芽之中。

12、各礦按規定對所有回風側密閉,凡為一次採全高的,兩個月要對密閉內氣體取樣分析一次;分層開採的乙個月要取樣分析一次;屬火區密閉的,進風側每月都要分析一次。

一、二級自燃礦井每月要進行一次防內因火災分析,發現問題立即上報並立即處理。

13、加強地方小井的通風防火管理,及時做好地方礦與大礦穿透地點的密閉堵漏工程。

14、礦通風科要建立煤層自燃事故檔案。對每一次自燃事故都要填寫火區管理卡片,繪製火區位置關係圖,記載自燃發生的時間、發展過程、防滅火措施及火災處理過程。每次火災事故處理完畢後,7日內由礦通風科負責向集團公司通風管理中心報由礦長簽字的火災事故報告書。

所有防火牆都要編號,並在火區位置關係圖上註明。防火牆附近要設定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

15、新火區的防火牆內、外的氣體成份,每週取樣化驗一次;當co氣體湧出趨於穩定後,可每月取樣化驗一次。新火區的取樣地點和次數,由礦總工程師根據實際確定。

16、啟封已熄滅的火區,必須編制啟封計畫和安全技術措施,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准後,方能進行啟封工作。

二、礦井、採區設計、巷道布置的防內因火災管理

1、自燃礦井採區的布置與設計必須有防內因火災內容,工程竣工驗收時必須同時驗收移交防內因火災工程,否則,驗收單位有權拒絕驗收。

2、煤層自燃礦井的開拓方式、巷道布置、開採方法、回採工藝、通風方式、通風系統等,要嚴格按照《防滅火規範》進行設計,礦總工程師要嚴格把關,採取綜合措施,為防止自燃創造有利條件。

3、煤層自燃發火危險礦井的巷道斷面設計應考慮以下兩個問題:通風阻力盡可能小,以減少壓差、減少向採空區漏風。受壓變形後,一定時間內保證通風斷面。

4、礦總工程師要切實把好生產布局關,避免生產過於集中造成採掘接替緊張而引起巷道布置混亂,生產過於分散而引起的風量分配不均衡,被迫增阻調節增加系統阻力。

5、自燃發火嚴重的礦井進行系統風量調整時,一般不宜採用增阻法調節,盡可能利用降阻法進行調節,避免系統阻力公升高,必須採用增阻調節時,要把發火點置於公升壓區外。

三、正常回採、掘進期間的防內因火災管理

1、合理選擇採煤方法,特別是煤層自燃發火期短的回採工作面,要能保證月回採進度最少不低於30公尺,使老塘冒落壓實帶始終處於自燃發火期以外。

2、採用走向長壁頂板陷落法採煤時,不得留護頂煤,特別是在推溜、放頂時,必須要把浮煤清乾淨,最大限度地減少採空區留煤和提高回採率。

3、開採自燃煤層,嚴格控制採用高落式或開天窗採煤法,若採用時,必須編制防自燃專門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准。

4、同一自燃煤層不同分層的工作面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超前距離,以避免採空區之間漏風。

5、自燃發火嚴重的礦井應嚴格控制沿空送巷、沿空留巷,若要布置沿空巷道,必須編制防煤層自燃專門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准。

6、自燃煤層中所有煤柱的設計都要考慮防自燃的要求,煤柱寬度一般不應小於6公尺,但應視其煤層厚度,傾角硬度等因素適當加大,隔離煤柱內不許掘進巷道。

7、正常回採的工作面要嚴格控制向採空區漏風,對暫時停採的工作面視其停工時間長短給予臨時或永久封閉,不准長期停工不做任何處理。

8、分層開採自燃煤層時,必須保證上分層結束封閉有足夠時間,保證頂板充分鏽結,形成再生頂板,超過其自燃發火期,方准掘進下分層巷道,否則不准揭露下分層。

9、自燃發火期短的礦井,掘進下分層時,在上分層停採線前後5公尺,必須包幫包頂,充填黃泥。

10、掘進中下層巷道時,必須按中心,腰線施工,不准以任何理由與上一分層採空貫透,一旦失誤貫通,必須立即採取隔離措施。

11、在自燃煤層中掘進的巷道,要嚴格防止空幫空頂,對已經發生的較大的冒落空洞要及時進行防火處理。

12、嚴禁用浮煤充填報廢溜煤眼、廢巷。上下層巷道冒透的地方不准用浮煤充填,必須用砂漿或黃土充填。

13、正常回採的工作面或掘進頭遇地質構造需留煤垛時,必須在圖紙上準確地標出來,並提前採取防火處理措施。

四、通風設施質量、位置的管理

1、所有通風設施必須按質量標準施工和管理,所有設施必須建帳上卡,特別是密閉,在冊的必須完好,能查到,若遇登出,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准。

2、嚴格控制相鄰工作面機、風巷小川個數,小川所建密閉,必須按永久設施施工,密閉到兩巷口的距離不得超過6公尺。

3、回採工作面布置應儘量減少邊切眼和中間聯絡巷,必須送的採面,形成後該處的通風設施必須是永久的。

4、自燃發火嚴重的礦井,必須建立區域性反風系統,其通風設施必須牢固可靠,每年進行一次區域性反風試驗,試驗結果建檔並報集團公司備查。

5、自燃礦井同一水平進風巷與回風巷之間儘量減少中間聯絡巷的個數,以減少漏風。

6、對已有自燃發火象徵地點需要打風門或密閉時,應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在某一風路中安設調節風門或局扇以後,必將引起有關風路內壓力分布的變化,從抑制co外洩的角度,其設施通常打在其沿風流風壓降低的一側,以提高壓力,抑制有害氣體外洩。

(2)對比較複雜的通風網路,應首先根據系統圖做出網路圖,從而精確判斷出角聯巷道、漏風通道,進而合理確定設施位置。

(3)打調節門,除位置要選擇正確外,其風窗面積一般應由大到小,逐漸控制。

(4)調節風門、風牆均應設定在圍岩(煤)堅固、地壓穩定的地點。

(5)掘進工作面由於高冒或貫通上分層引起的自燃,一般情況下不宜採用增設通風設施的方法進行滅火。

7、回採工作面結束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封閉完畢,封閉材料必須是料石、磚等不燃性材料,嚴禁用木磚、木板打臨時密閉。

8、採空區密閉必須按規定安齊、注漿管、觀察孔、放水孔(反水池)。並用帶有絲扣的蓋子封堵嚴密。

9、分層開採的煤層,上分層採面結束後打密閉時,其位置選擇應考慮開掘下分層巷道時不被破壞。

10、已結束或報廢採區必須在所有通道口按有關規定進行永久封閉,不允許用臨時密閉代替永久密閉。

五、預防煤層自燃的管理

1、建立健全檢查制度,提高檢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責任心,堅持對所有密閉每週檢查一次,按有關規定進行取樣分析,自燃礦井每月進行一次防內因火災分析,發現問題立即上報並積極處理。

2、提高**預防手段,已裝備束管監測系統,一氧化碳感測器的礦,要切實發揮裝置效益,逐步摸索本礦井煤層賦存條件下的自燃規律,以便採取針對性措施。

3、開採自燃發火煤層的礦井(或採區)必須建立灌漿站,並充分發揮其效益。厚煤層分層開採的要實行隨採隨灌,鋪網,總工程師要把灌漿工作納入生產工序。一次採全高採後封閉灌漿必須把停採線空間和兩巷密閉內平巷段充填滿,並將注漿情況詳細記錄,建檔上卡。

4、採取阻化劑防火時,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確定適宜的阻化劑類別,合理的使用濃度和使用量。

5、地面或井下打鑽預防性灌漿,要有專門設計,確保鑽孔位置準確,臨時(或永久)停止灌漿時,必須採取措施把鑽孔填嚴,防止漏風。

6、已封閉採空區,充分利用連通巷道,盡量使其密閉處於同一壓力側,以減少壓差和漏風。

7、最大限度地保證通風系統穩定,對於個別系統阻力超過300公釐水柱的要進行降阻改造,對風路上無用的設施要及時拆除,消除區域性阻力,減少壓差和漏風。

六、已有自燃象徵的管理和處理

1、礦井某一區域出現如下現象之一時,即定為發生自燃火災:

(1)由於自燃出現火炭、火焰、煙霧等現象;

(2)由於自燃出現空氣、煤炭、圍岩及其它介質溫度公升高,並超過70度,其風流中出現一氧化碳,且有上公升趨勢。

2、礦井某一區域出現如下預兆之一時,即存在自燃火災隱患:

(1)風流中出現一氧化碳,其發生量呈上公升趨勢;

(2)風流中出現二氧化碳,其發生量呈上公升趨勢;

(3)煤、巖、空氣和水溫公升高,並超過正常溫度;

(4)風流中氧含量降低,其消耗量呈上公升趨勢。

3、任何人發現井下自燃預兆或自燃火災應立即向礦通風排程和生產排程匯報,排程室立即通知通風部門和救護隊迅速查明情況,同時向值班領導和礦長、總工程師匯報,及時進行處理。同時將火災情況及處理意見報集團公司。

4、凡發現有自燃徵兆,礦通風部門應採取措施並報集團公司,不允許拖延和隱瞞不報。

5、正在回採的工作面其老塘發現有自燃徵兆進行處理時,應著重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不論在工作面或回風流中不准在有害氣體超限情況下作業,超過規定,必須按安全規程規定,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員,組織處理。

礦井防滅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灌漿管理制度 一 管理職責 通風科負責監督檢查地面永久灌漿站 山頂移動灌漿站及管路系統 灌漿立孔 井下永久灌漿管路系統及灌漿地點灌漿情況 灌漿效果進行檢查。對不及時確定和調整灌漿地點負管理責任。機電科負責監督檢查地面永久灌漿站 山頂移動灌漿站機電運轉方面情況,對機電方面出現故障影響井下灌漿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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