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防滅火管理制度

2021-05-24 03:04:09 字數 4804 閱讀 6735

第一章灌漿管理制度

一、管理職責

㈠通風科負責監督檢查地面永久灌漿站、山頂移動灌漿站及管路系統、灌漿立孔、井下永久灌漿管路系統及灌漿地點灌漿情況、灌漿效果進行檢查。對不及時確定和調整灌漿地點負管理責任。

㈡機電科負責監督檢查地面永久灌漿站、山頂移動灌漿站機電運轉方面情況,對機電方面出現故障影響井下灌漿負相應管理責任。

㈢灌漿系統管理責任具體劃分:

1.地面永久灌漿站、移動灌漿站、地面灌漿永久管路、臨時管路由滅火隊負責管理維護。建立灌漿站、管路系統檢查記錄,定期檢查灌漿系統存在問題,並記錄維修處理結果,由現場負責人簽字認可。

2.地面臨時灌漿站設定,管路敷設由滅火隊具體負責實施,達到使用條件。

3.井下灌漿各中巷永久灌漿管路由機電隊敷設(包括橫川口留設的三通、巷道低窪處設定的放渣孔),完成後交由瓦抽隊負責管理。瓦抽隊建立井下灌漿系統檢查記錄,定期檢查管路系統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由檢查人簽字認可。

4.井下橫川口至工作面灌漿地點管路由瓦抽隊負責敷設和維護,向上隅角埋管和永久管路**工作由綜採隊負責。

二、處罰規定

1.地面永久灌漿站必須做到隨用隨開,如出現裝置使用不正常,影響灌漿超出8小時(特殊情況除外),對單位罰款1000元。井下灌漿系統由責任單位負責管理和維護,做到隨用隨開。

如使用時出現管路不通或漏漿跑漿現象,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2.地面灌漿單位必須按礦安排對異常發火區域灌漿,如不按要求灌注,隨意改變灌漿土水比,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

3.不按時完成礦安排的灌漿任務的一次對單位罰款1000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破壞井下灌漿管路或挪做它用。如故意損壞灌漿管路,每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並限期整改完善。挪做它用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

4.施工單位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必須對施工地點灌漿管路進行保護。如發現人為損壞灌漿管路或造成管路漏漿對當班負責人處以100~300元罰款,對集體罰款1000元處理,並責令整改。

第二章注氮管理制度

一、管理職責

㈠通風科負責監督檢查製氮機、注氮管路系統、注氮地點注氮情況。負責牽頭組織相關科室對製氮機房、注氮管路、井下注氮情況進行檢查。按採掘計畫及時確定注氮地點後通知各單位進行注氮工作。

對不及時確定和調整注氮地點負管理責任。

㈡機電科負責監督檢查制氮系統機電運轉方面的情況。對因機電方面出現故障影響井下注氮負相應責任。

1.固定製氮機由運轉隊管理,山頂移動製氮機由滅火隊管理,井下移動製氮機由機電隊管理。各單位對自己所管轄的製氮機的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負責,配齊值班人員,執行現場交**制度。

值班人員每班二次對製氮機的執行狀況、制氮濃度、流量、壓力等引數向礦排程和通風科排程匯報。製氮機執行台數和總制氮量由通風科確定下達,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

2.注氮管路管理具體劃分為:

⑴地面固定製氮機出口至井口段注氮管路由運轉隊負責管理。

⑵自井口至井下各中巷橫川口主管路由機電隊負責檢查、維護。在中巷管路最低點安設放水閘門,並定期安排專人檢查管路有無洩漏、有無積水,並進行處理,確保主管路系統暢通。

⑶橫川口閘門至工作面下隅角注氮管路及拖管注氮等工作由綜採隊負責管理,每天安排專人檢查管路連線部位是否有洩漏,下隅角是否正常注氮,有問題應立即處理,確保注氮工作正常、連續進行。為便於檢查管路是否有氮氣及氮氣濃度等情況,在橫川口注氮管路上安裝ф15mm變頭,並安裝ф15mm閥門和壓力表。

⑷綜採面下隅角注氮情況由該區域瓦檢員監督檢查,每班檢查兩次,向通風科排程匯報。

⑸井下火區密閉注氮工作由通風隊負責管理,管路連線及註氮情況檢查由通風隊安排專人負責並每天一次向通風科匯報排程。

⑹綜採隊在控制台處的支管上安裝ф15mm的三通閥門,便於檢查管路氮氣情況。

3.地面移動注氮機及管路由滅火隊管理,製氮機的日常執行、維修、管路的連線和維護由滅火隊負責。

4.地面固定製氮機、南四山頂移動製氮機、井下移動製氮機停止運轉時,必須按程式進行審批後方可進行。不經審批停止運轉,按事故進行追查處理。

5.綜採隊在生產過程中

必須加強對注氮系統的管理工作。嚴禁隨意停止向採空區注氮,發現有管路洩漏等問題必須停機時,按程式報機電科和通風科同意後,調整注氮區域,在最短時間內處理完畢並恢復正常注氮後,匯報通風科排程。

6.各相關單位由一名隊級領導負責制氮、注氮工作。必須建立注氮管路系統檢查記錄,每天由專人對本隊職責範圍內的系統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做好檢查處理記錄備查。

7.井下注氮管路必須有明顯的注氮標記及流向,各隊對轄區內註氮管路(包括臨時管路)每隔100公尺噴塗「注氮管路」字樣,並按流向標明箭頭。

8.通風科、機電科、排程室不定期對礦井注氮系統各環節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相關單位整改,確保礦井防滅火注氮工作正常進行。

二、責任處罰規定

㈠各相關單位管轄範圍內的製氮機因日常維護、管理不善造成制氮工作不能正常進行或製氮濃度達不到要求,對相關單位罰款3000元,對負責人一次罰款500元。不按規定的執行台數和注氮總量開啟執行製氮機,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0元。

㈡各製氮機司機因班中不認真負責,出現問題不及時匯報處理,造成製氮機停運,對責任人一次罰款500元。

㈢製氮機房值班司機不進行現場交**或交**不清楚,出現問題,一經查出,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㈣各單位負責管轄範圍內的管路保證暢通,出現因管路不通,造成不能正常注氮,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

㈤負責井下注氮管路系統維護單位(機電隊、通風隊每天匯報1次,綜採隊每班匯報2次)向通風科排程匯報系統運**況和注氮情況,出現假報或不報,發現一次,對匯報人罰款300元,單位負責責人罰款500元。

㈥運轉隊、滅火隊每班2次向礦排程和通風科排程匯報製氮機執行狀況及製氮引數,一次不匯報,對責任人罰款300元,對單位負責責人罰款500元。

㈦綜採隊、機電隊、通風隊、運轉隊、滅火隊在工作中維修、延接管路,更改制氮地點等情況必須向礦排程和通風科排程匯報,一次不匯報,對單位罰款500元。

第三章山頂灌漿鑽孔驗收制度

一、鑽孔位置確定

根據井下滅火工作需要,在井下確定有高溫、發火隱患區域後,由地測科、通風科、滅火隊上山確定鑽孔施工位置。並經地測科實測鑽孔位置後詳細記錄鑽孔開口、終孔座標及方位,確定鑽孔下設套管深度。

二、鑽孔施工期間質量檢查

每個鑽孔施工前,地測科與施工單位簽定鑽孔施工協議,在協議當中明確鑽孔深度、終孔位置及偏差量。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協議施工。鑽孔施工期間,由滅火隊當班負責人巡視鑽孔施工進度,掌握鑽孔施工情況。

三、鑽孔終孔驗收

㈠鑽孔施工終孔後,由施工單位提出書面竣工報告,通知地測科、滅火隊、通風科到現場與施工單位一起對鑽孔質量初步驗收。達不到設計標準的鑽孔不予驗收。通風科對滅火灌漿鑽孔初始狀態下氣體、孔底溫度進行檢測,並取氣樣化驗。

㈡由地測科安排專人現場監督施工單位安設套管全過程,必須按設計深度下設套管。並用水泥沙漿封孔,封孔長度不小於5公尺。

㈢在鑽孔初步驗收後5日內施工單位將測井資料提交地測科,由地測科對照設計引數和協議驗收鑽孔偏差,不符合協議要求,不予驗收簽字。

㈣鑽孔成孔後,滅火隊灌水或灌漿500~2000m3試孔,並派人到井下對應地點觀察淋水情況,鑽孔灌漿無問題後,由滅火隊、地測科、通風科負責人在竣工報告上簽字確認鑽孔竣工結算。

第七篇崗位責任制

第一章礦黨政領導及各科室一通三防崗位責任制

一、礦長

㈠礦長是 「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對「一通三防」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對「一通三防」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獎勵,對不重視「一通三防」工作或造成「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單位或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

㈡把「一通三防」工作列入礦安全辦公會議重要內容,把防止瓦斯、煤塵、火災等重大事故作為搞好安全生產的重點工作來抓。每月組織一次對礦井事故隱患等級的確認,對「一通三防」b級事故隱患排查、整改負全面責任。對存在的重大隱患要採取措施及時處理。

解決「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財、物,保證「一通三防」工作發揮主導作用。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一通三防」存在問題。

二、黨委書記

㈠黨委書記對所分管的業務中有關「一通三防」宣傳工作和基層幹部、職工「一通三防」安全素質培訓負責,在分管的範

圍內要將礦井通風、瓦斯、煤塵、火災等重大事故作為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來抓。

㈡督促組織科作好基層幹部注重「一通三防」工作思想教育。

㈢督促宣傳科作好「一通三防」宣傳工作,採用井口宣傳,組織學習等形式,使員工吸取「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教訓,學習「一通三防」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掌握災害自救等方面的知識。

三、黨委副書記

㈠在分管的業務範圍內要將「一通三防」工作納入主要工作來抓。

㈡督促武保科作好業務保安工作,對私自在地表偷挖煤炭資源的現象,要經常督促保衛部門進行封查,防止影響礦井「一通三防」工作的正常進行。

㈢經常組織人員對地面三防設施進行檢查,防止地面火災、季節雨水殃及礦井。

四、總工程師

㈠總工程師直接領導「一通三防」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審批、實施、檢查「一通三防」工作規劃、計畫和措施。在組織審查平衡礦井採掘關係時要優先考慮「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科學安排布局,做到系統合理、可靠。

㈡每月組織召開「一通三防」專題例會,聽取通風科、通風隊、瓦抽隊、滅火隊等部門「一通三防」工作管理、工程完成情況的匯報,掌握礦井瓦斯、煤塵、滅火重點區(面)情況,要負責礦井每旬、每月、每季的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自檢工作,對已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即時組織有關部門分析原因,研究處理辦法,做到措施、人員、時間落實。

㈢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一通三防」檔案、指令組織審批有關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和規程。要組織審查礦井通風、安全監測、綜合防塵、防滅火、瓦斯抽放等系統設計,做到系統完善,設施齊全,裝備先進,安全可靠。負責推廣應用「一通三防」新技術、新工藝,依靠科學和先進的管理方法促進「一通三防」工作提高。

㈣定期檢查、考核分管部門「一通三防」責任制落實和貫徹執**況。要親自安排礦安全費用資金計畫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掌握安全費用落實情況,要使安全費用優先用於改善礦井通風、防瓦斯、防塵、防滅火等方面。對計畫和工程完成情況要督促檢查,及時平衡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礦井防滅火管理制度

及獎懲辦法 1 礦長對本礦防治自燃發火工作全面負責,礦總工程師對防治自燃發火工作負全面技術責任。礦要配足從事防滅火工作的技術人員和各工種工人。2 一 二級自燃礦井排程室在指揮生產的同時,還要同時排程防治自燃工作。3 礦在制定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畫的同時,必須制定防煤層自燃措施與處理計畫,並在每季度結...

參考 礦井防滅火注氮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參考範本 撰寫人部門 時間為切實加強礦井防滅火管理工作,防止煤炭自燃事故發生,認真吸取一通三防事故教訓,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和員工生命 財產安全,制定礦井防滅火注氮安全技術措施 一 地面製氮機房必須懸掛可攜式瓦斯氧氣兩用儀報警儀,隨時監測機房氧氣變化情況,若發現氧氣濃度低於18 時,立即撤離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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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自然發火 預報管理辦法 1 由通風部負責每月對全礦的總回風道 採區回風道進行一次詳細的自然發火徵兆觀察,從大範圍上分析井下有無自燃發火。2 通風部每週對井下採煤面的上隅角 回風巷和採空區回風密閉及其它可能發熱的地點進行一次全面觀測。觀測的引數包括 現場的氣體成份 ch4 c02 c0 02 氣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