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滅火管理制度

2021-09-16 18:56:33 字數 2233 閱讀 9741

9) 礦各井均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設計和建立消防管路系統,在礦井、水平和採區投產時同時投入使用,並保證用水點管路中水壓不低於0.4mpa,水量不小於0.6m3/min。

10) 消防管路的下列地點必須設定支管和閥門:

㈠所有斜井和平硐井口。

㈡井底車場附近的主要硐室內。

㈢井底車場、主要石門、大巷、傾斜巷道、採區和其它巷道每隔100m區。

㈣皮帶運輸巷道每隔50m,皮帶機頭、機尾附近15m以內。

㈤採用可燃性支護材料的巷道的內每50m處。

㈥回採工作面進、回風巷口40m以內。

㈦掘進工作面進風口處。

㈧其它易發生火災的地點。

支管和閥門的位置應便於使用和維修,必須有明顯易辨的標誌,其出口禁止射向其它電氣裝置。

6、礦各井的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進風井口應裝設防火鐵門。如果不設防火鐵門,必須有防止煙火進入礦井的安全措施。

井下機電硐室、火藥庫、風動工具清洗硐室的出口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

7、皮帶運輸機應裝設皮帶火災報警裝置和自動灑水裝置。

8、井下爆破材料庫、機電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膠帶輸送機或液力偶合器的地點,都應配備合格的、數量齊全可靠的消防設施,並在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畫中明確規定。

9、礦各井必須在井上、下設定消防材料庫。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等品種和數量應符合《礦井防滅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每季進行檢查和更換;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10、礦各井必須建立礦井反風系統,用於進風井口、井底車場及總進風巷發生火災時採用。

11、礦各井都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嚴格實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實做到:

㈠嚴禁攜帶明火下井。

㈡進、回風井口20m內嚴禁煙火。

㈢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㈣井口和井下電氣裝置必須有防雷擊和防短路的保護裝置。

㈤井下和井口房電焊、氣焊作業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

㈥嚴禁使用產生火焰的**材料和爆破工藝。

12、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嚴格實行可燃物管制,建立健全井下可燃物管理制度,切實做到:

㈠嚴格限制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確屬井下需要者,必須符合規定,並辦理手續。

㈡嚴禁向地面裂縫、廢棄的井口或其它通向井下的通道口傾倒爐灰、棉紗、布頭和油類等可燃物。

㈢井下和硐室內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嚴禁扔、灑在井巷、硐室和採空區內。

㈣井下清洗風動工具,必須在專用硐室內進行。

㈤嚴格限制可燃性支護使用範圍。

㈥井下皮帶運輸機應用不延燃或阻燃皮帶。

凡存在可燃材料、可燃氣體和可能產生明火的地點,是嚴重的外源火災隱患地點,應制定管制和檢查措施。

13、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14、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採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並迅速報告礦生產排程室。在現場的區、隊、班組長應依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畫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由於火風壓的風流逆轉和可能發生瓦斯**的地區等)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域,並組織人員利用現場的一切工具和器材進行滅火。

15、電氣裝置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電源切斷前,只准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礦排程室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後,立即按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畫》通知有關人員。

16、在搶救人員和滅火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和其它有害氣體和風流、風量的變化,還必須採取防止瓦斯、煤塵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17、一旦發生礦井火災事故,必須立即成立救災指揮部。礦長和礦技術負責人必須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救災工作,礦長任總指揮。

18、用水滅火時應先從外圍滅火,後滅火源,禁止向高溫火源直接用水滅火。用水滅火時注意發生水煤氣**。

19、井下火災不能直接滅火時,必須封閉火區,礦技術負責人負責領導封閉火區的工作。封閉火區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盡量縮小封閉火區的範圍,並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氧氣、一氧化碳、煤塵、其它有害氣體和風流、風量的變化,還必須採取防止瓦斯、煤塵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20、井下火區必須採用永久防火牆封閉,所有永久防火牆都必須統一編號,防火牆的管理和啟封都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21、嚴禁一切非防爆電氣裝置下井,井下供電線路須做到「三無」(無雞爪、無羊尾巴、無明接頭),杜絕電氣裝置失爆。

22、在井下使用的膠帶、電纜、管線、風筒、塑料網等必須具有阻燃性能和抗靜電效能。

23、在井下攝影、攝像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集團公司生產技術處審批。

防滅火管理制度

甘肅開拓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編制 通滅部 目錄第一章防火責任制 2 一 礦井下防滅火工作領導小組 2 二 各部門職責 2 三 礦級領導井下防滅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4 四 礦各基層單位井下防滅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8 五 礦各職能部門井下防滅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8 六 通滅部工作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防滅火管理制度

福泉市高石鄉鴻達煤礦 防滅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 責任制 二o一三年三月 目錄一 總則4 第一章防火責任制 6 一 礦井下防滅火工作領導小組 6 二 各部門職責 7 各級領導防滅火安全崗位責任制9 一 礦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9 二 總工程師防滅火崗位責任.制9 三 安全礦長防滅火崗位責任制10 四 生產...

防滅火管理制度

1 井下人員禁止帶煙火下井。2 井口附近二十公尺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3 井下所有巷道不准存放汽油 煤油和變壓器油。4 井下使用油類物品應由專人領取,用後剩餘部分應退回庫房,不准存放在井下。5 井下嚴禁使用明火 明電照明,嚴禁使用白熾燈泡和其他電器取暖。6 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 氣焊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