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隊管理制度

2021-05-26 17:06:49 字數 4924 閱讀 2653

一、班前會制度

1、班前會遲到、早退者一次扣5分(以開會時間為準),班前會散會後20分鐘內工人必須到崗或入井,否則視為遲到,不參加班前會者不准上崗工作。班組長必須與工人同時到崗,否則,發現一次對班組長罰款100元,二次取消獎金,三次免職。

2、職工參加班前、班後會必須保持會場秩序及室內衛生,不許喧嘩打鬧,要精神集中,認真掌握會議內容,否則扣5分。

3、各班白班的班前會由班長及分管副隊長主持,四點班及零點班的班前會由小班班長及隊跟班幹部主持。班前會的活動時間不許少於30分鐘,其中,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時間不少於10分鐘。

4、小班人員必須全部參加班前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班前會,幹部不得提前安排工人不參加班前會,而做一些準備工作和安排工人直接到達工作地點。工人不開班前會直接到崗參加工作,小班負責人及跟班幹部各罰100元。

二、請假制度

1、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擅自離崗,按脫崗(三違)處罰。

2、副班長及領工人員有事向分管副隊長請假,否則罰款20元。

3、班長有事必須向隊長請假,並向分管副隊長告假,否則罰款50元。

三、排程會制度

1、每天早7點和下午16點在隊會儀室召開排程會,遲到罰款20元,手機鈴聲響罰款50元。

2、早晨的排程會由隊幹部、當班排程員(配車員)、材料員參加;下午的排程會由隊幹部及各班班長、排程員、材料員參加。

3、有事不能參加排程會者必須請假,否則罰款50元。

4、參加排程會的人員必須將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做好記錄,並及時進行安排和落實,否則罰款50元。

四、匯報制度

1、班組長及隊幹部上崗必須說明去向,並且乙個小時向排程匯報一次;如去多個場所,每到乙個地點後,都要用**通知隊排程。不認真執行匯報制度的幹部,每次罰款50元,。

2、崗位工現場交**,交**人員,用現場**向隊地面排程匯報,一次不匯報扣負責人5分。

3、清掃工集體公升、入井。隊值班領導參加清掃工班前會,入井前、公升井後由清掃工領工負責人統一向地面排程匯報,一次不匯報罰負責人5分。

4、機電、鐵道每項工作開工前、竣工後就近由施工負責人向地面排程請示彙報或用對講機向配車匯報,一次不請示或不匯報扣罰責任人10元(分)。涉及井下運輸大巷作業必須還要遵守礦有關制度,向井下排程請示彙報,一次不請示或不匯報罰責任人50元;配車排程記錄不清罰50元。

5、副井提公升架子或大件,由小班班長向地面排程匯報配重情況,不匯報罰責任人50元,排程不對配重進行要求和安排,罰地面排程員50元。

6、單獨作業由本人匯報,班中匯報2次,到崗後和離崗前各匯報1次,每少1次罰5分。

7、井下巡檢的電鉗工,到作業地點和離開作業地點匯報排程,每少1次罰5分。

8、兩山絞車司機和皮帶司機在出現異常停機時匯報,否則每次罰5分。

9、地面鐵道工每到乙個地點必須匯報排程,否則1次罰5分。

10、副井班長或領工在副井出現異常停罐時匯報,1次不匯報罰20元。

11、副井維護電鉗工離開井口時和到崗後匯報,否則1次罰10分。

12、值班電鉗工、鐵道工到崗後到排程匯報(以通勤車到礦為準),1次不匯報罰5分。

13、4#皮帶司機負責監視車隊推土機的推矸石情況,並向隊排程匯報,否則,影響生產由4#皮帶司機承擔罰款。

14、遇到中斷生產,排程員必須向值班領導和分管隊長匯報,否則,每次罰20元。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副班長以上幹部非工作時間,必須保證通訊隨時暢通,否則,一次罰款100元。

2、不得喝酒上班,否則,罰200分;上崗者罰小班班長及跟班幹部各200元,

造成後果負全責。

3、各班必須認真執行礦、隊有關報工、報分、扣分等有關規定,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凡出現錯誤,一次罰班長50元,造成影響的罰500元,直到免職。

4、各工種人員要準確掌握並熟記本工種操作規程及相關制度,經隊考核不能熟記一次扣5分。

6、隊幹部、班組長、機關人員、施工負責人、排程安排工作不細,涉及安全按礦有關規定處罰,影響生產造成罰款由責任人承擔。落實不準確、不到位造成失誤,罰責任人20—100元。

7、排程安排工作及發生各種故障時,任何人必須服從排程的安排;排程要對安全進行囑咐,對不聽從指揮或無故不完成工作者,每次罰50分(元);工作質量達不到完好標準的每次扣10—30分。排程員不對安全進行囑咐,每次罰50元。

8、嚴禁各類人員與排程發生爭吵,工人罰20分;領工以上罰100元;對不執行礦、隊規章制度,排程指揮不靈的免職。

9、對安全生產做出貢獻的人重獎,視結果經隊班子討論可一次獎100元—500元。

10、領工以上幹部違紀,一次取消獎金,二次免職。工人躺臥罰20分,睡覺罰50分,重要崗位違紀從重處罰。

11、領工以上幹部違章指揮、作業,免職。

12、各班所轄作業區域所有裝置、設施、環境衛生不清掃、或清掃不達標,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分。

13、各場所負責人不認真、及時做各項記錄或記錄不清,一次罰5分(元)。

14、各種車輛裝車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拉運,並匯報排程,否則扣50分。車輛掉道,由當班負責人和跟班幹部拿出事故報告,處理意見由隊開會決定;人車和車頭掉道從重處理。

15、鐵道班、機電班白班公升入井時間隊規定為:8:00時以前入井,16:00時以後公升井,特殊情況除外。

16、排程員工作失誤一次罰50元,二次取消獎金,三次開到鐵道班(月考核)。

17、井下機車造成兩車相向,配車及司機同時調換崗位,並罰款100元,造成後果的承擔全部責任;由於司機操作不當、確認不准,造成機車壓岔子,取消司機當月獎金。

18、地面排程不聽指揮,記錄不清、不詳,工作失誤立即離崗。

19、井上下排程員要認真做好各項記錄,如上級指示、通知、匯報、問題反映情況等,重要工作要立即通知有關人員,違反一次罰20—100元。

20、在井下運輸大巷(有架線區域)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遵守礦有關規定,開工前、竣工後向配車排程匯報,不匯報扣20分;配車排程要提醒行駛在該區域的司機注意觀察減速慢行,否則,罰配車員50元。

21、人車發車時,司機必須得到井下配車排程指令後方可發車,井下配車排程必須按礦規定的人車時間指揮發車,礦規定時間以外的人車必須做好記錄,井下配車排程必須對全部人車發車及到站準確時間做好記錄,以備考核人車執行速度,違反一次罰20分(元)。手指口述、命令複述不執行的,罰責任人20分。

22、井下人車必須正點發車,配車及當班班長要提前安排,否則,每次人車晚點,罰配車及當班班長各20元。交**人車必須由領工以上人員傳送。

23、機電檢修不停電,取消當月獎金。

24、檢修電鉗工應及時填寫各種記錄,不填寫或漏填寫的罰責任人每次5分。

25、各地點更換下來的舊件及其它物品,必須及時**,否則,每次罰責任人30分。

26、機電、鐵道及所有班組人員處理故障時,必須本著安全、從快的原則,出現故障幹部及工人不及時到場的(時間由排程員訂,並記錄準確),或到場不能按正常時間處理完好的(達到完好標準),按影響程度一次扣罰責任人20—100分(元)。

27、機電裝置、設施檢修不到位,罰責任人50分;機電檢修裝置不掛停電牌,罰50分;由於施工質量造成安全問題,罰100分;裝置使用不當,造成損壞,視情節罰50—200分。

28、架線停電不打接地線或接地線打的不規範,罰50分;停送電前不檢查,罰100分,造成事故的另行處理。

29、井下機車司機必須聽從配車員指揮,對喊話3聲不回者一次扣5分,超過10分鐘,按脫崗處理。地面使用(配戴)對講機人員,對喊話一分鐘不回者,一次扣10分,特殊情況除外。

30、頂車必須掛鏈,並由司旗警戒,否則,罰司機和司旗各200分。

31、處理掉道車,生拉硬頂造成設施損壞,一次罰20—50分。車輛掉道立即匯報排程,否則,一次罰50分。

32、司機將料車送錯,每次罰50分,司機不將拉送車的詳細情況匯報井下排程,一次罰5分;機車頂電不立即匯報,罰司機10分。

33、機車調頭、起動不鳴笛就開車,起車速度快,或進入單道或匯車點,司機不與配車員請示,一次扣10—50分。

34、拉運長料不加隔離車,罰50分;損壞車頭的從重處罰。

35、副井北機車組列掛鏈,必須一人監護、一人作業制度,否則,每次罰配車員及當班班長和機車司機各20分(元)。

36、領工以上幹部超速行車,免職。

37、機車在執行途中,因故臨時停車時,必須喊話並通知後面的車輛,配車員必須回話,否則,各罰10分(元)。

38、機車司機不准超速行駛,每秒不能超過3公尺,道岔、彎道、道況不好,必須減速慢行,否則,按制度執行。

39、機車司機拉運斗車銷子不上鎖,每個車罰5分;

40、各種車輛不掛紅尾燈罰20分;司機身體不得探出車外,否則每次罰20分。

41、人車司機不得拖延人車執行時間,在規定時間基礎上,允許上下浮動2分鐘,否則,一次罰20~100分。

42、人車發車前,司機必須與司旗聯絡,有問有答;必須經司旗同意才能動車,否則罰20分。

43、兩山工作人員不准平行作業,執行中訊號工不准出訊號房,違反者罰200分;機電檢修、維護人員與小班正常生產作業不得平行作業,違反者罰200分,領工者以上違反者當場免職。

44、兩山大車每次排矸前,必須山上、山下訊號工、絞車司機進行聯絡後,方可動車,否則罰50分,有條件的要了望,發現有人作業禁止動車。

45、矸石山架子頭各種連線螺栓,一處鬆動罰負責人1分。

46、井下大巷主要軌道扣件齊全緊固,岔尖子符合規定,每一處不合格罰包片負責人20——100分,罰班長50元。

47、所有岔心子的貨必須除淨,否則罰責任者一處5分。

48、各班組分擔區衛生不合格,一處罰責任人5分(元)。

49、皮帶機執行時不准打掃衛生,不准檢修皮帶機。否則,一經發現罰責任人50分(元),當班負責人100元。處理時必須將開關打「零位」, 掛停電作業牌或設監護人。

50、矸石山絞車司機必須按訊號指令開車,加減速要平穩,由於操作失誤造成大車掉道或過卷每次扣30分。

51、不准站在矸石山大車上處理堵倉,否則每次罰責任人200分。

52、矸石山支貨,嚴格執行措施規定,並向排程匯報,經允許後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准砸壞電纜及其他裝置,否則,不匯報罰5分,損壞裝置按價賠償。

53、井上往副井北阻車器前放車,必須用jd-11.4絞車沉著,否則每次罰當班班長和施工者各20(元)分。

54、凡經礦檢查人員查出「三違「人員,取消當月獎金,班組長、分管隊長聯責罰款;凡到集團公司培訓的特種作業人員考試不及格的取消當月獎金,班組長、分管隊長聯責罰款。

運輸隊管理制度

運輸隊勞動紀律 1 運輸隊全體職工,必須按照礦通勤車發車時間上下班。遲到 早退每次罰款50元,有事不請假 捎假或無請假條,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倒扣乙個工,月末兌現。2 當月被罰款三次以上者 含3次 或連續曠工2天,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 含3天 取消當月獎金。全年連續曠工15天或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 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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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4 22 目的 為健全運輸隊伍素質管理,確保運輸安全 物料安全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1 運輸車輛確保路途運輸安全 物品運輸質量。不得私自在運輸途中亂停 亂開。2 運輸中車輛車尾必須擺放安全警示標誌。每輛車必須佩帶。3 運輸人員上班期間不許喝酒。4 運輸人員上班期間必須佩戴安全帽。5 運輸人員...

運輸隊電機管理制度

三 電機檢查中的故障處理程式 一 崗位處理 崗位人員在電機執行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通知區隊值班室和排程室,緊急情況下應立即採取停機停電檢修措施,並通知值班電鉗工處理故障,防止事態擴大並做好詳細的記錄工作。二 區隊電鉗工 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通知區隊值班室 排程室和機電科併立即處理。四 電機加油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