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病人隨訪制度

2021-05-24 17:36:44 字數 1442 閱讀 3449

臨汾市第三人民醫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積極推行醫院倡導的院前、院中、院後的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將醫療服務延伸至院後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和繼續**能得到科學、專業、便捷的技術服務和指導,醫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隨訪制度。

第二章隨訪

第二條隨訪範圍:凡在我院住院出院後的患者均需進行出院後隨訪。急、危、疑難病人、慢性病病人、需定期複診的病人及病情**較慢的病人隨訪率要求達到100%。

第三條責任人與職責:各醫療科室負責對本科室出院後的患者進行出院隨訪。隨訪責任人:

以「誰主管、誰手術、誰負責」為原則,由主管醫生為第一責任人,負責隨訪工作。隨訪情況由主管醫師按要求填寫《出院病人隨訪記錄表》,並根據隨訪情況決定是否與上級醫師、科主任一起隨訪。科主任對住院醫師的分管出院病人隨訪情況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對沒有按要求進行隨訪的醫務人員應進行督促。

第四條隨訪時間:根據病人病情和**需要而定,**用藥***較大、病情複雜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後應隨時隨訪,一般需長期**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復慢的病人出院2-4周內應隨訪一次,此後至少三個月隨訪一次。

第五條隨訪方式:**隨訪、當面諮詢、入戶調查、書信隨訪等。首先進行**隨訪,無結果者入戶隨訪,並與所在街道居委會、派出所取得聯絡,仍無結果者向患者住所、單位發信,均無應答者列為失訪,即停止隨訪工作。

若已死亡則向其親屬了解死亡的時間及死亡的原因,結束隨訪。

第六條隨訪的內容:了解患者出院後的**效果、病情變化和恢復情況、如何**、何時回院複診等醫療資訊,患者在住院期間,對就醫環境、醫護人員服務態度、醫療效果滿意度等服務資訊。隨訪後應做好登記。

第七條隨訪時,隨訪醫師應仔細聽取患者或家屬意見,誠懇接受批評,採納合理化建議,做好隨訪記錄。隨訪中,對患者的詢問、意見,如不能當即答覆,應告知相關科室的**號碼或幫忙預約專家。隨訪後對患者再次提出的意見、要求、建議、投訴,及時逐條整理綜合,與相關部門進行反饋,並有處理意見和處理結果。

第八條醫務科、護理部應對各臨床科室的出院病人資訊登記和隨訪情況定期檢查指導,並將檢查情況向業務院長匯報及全院通報。

第九條當患者有無理言行時應盡量容忍,耐心說服,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不以惡言相待,更不允許與患者發生爭執。

第十條各科均要建立出院病人隨訪資訊登記電子檔案,內容應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歷號、職業、科室、經管醫生、入出院日期、入院診斷、出院診斷、聯絡**、家庭詳細位址等內容,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間的經管醫師負責填寫。

第三章隨訪要求

第十一條辦理入院手續時有關工作人員應要求病人詳細填寫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職業、聯絡**等專案。

第十二條科室必須做好隨訪病人登記記錄,不斷積累豐富臨床經驗,從而確保疾病診治效果,提高**率。

第十三條主管醫師應認真填寫隨訪患者登記表,詳細詢問病人出院後的身體狀況,並做好記錄。同時指導患者出院後的健康教育。

第十四條隨訪醫師出診時必須衣帽整齊、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第十五條院辦室及醫務科負責隨機抽查、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科室管理工作,對應醫院《獎懲條例》處理。

出院病人隨訪制度

為了積極推行醫院倡導的院前 院中 院後的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將醫療服務延伸至院後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 和繼續 能得到科學 專業 便捷的技術服務和指導,醫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隨訪制度如下,望各臨床科室認真執行 1 各科均要建立出院病人住院資訊登記檔案,內容應包括 姓名 年齡 單位 住址 聯絡 門診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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