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和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2021-05-24 06:16:26 字數 1537 閱讀 5798

第一章施工組織

第一條由公司組織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審核批准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1.凡在廠區及已建工程區域內動土施工,必須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弄清擬建區內的地下管網、電纜和水文地質情況。

2.所有建築安裝工程專案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內容。大型吊裝、水下及深坑作業、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經批准後方可施工。

第二條每項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門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等,在逐級布置生產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經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專案不得施工,工人有權拒絕施工。

第三條有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管理現場安全工作,分包單位必須服從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的指揮,對分包的工程專案、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確安全責任和要求。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施工單位,不得對其發包工程。

第四條參加施工的人員以及外來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項的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單位必須同時遵守生產建設單位的有關安全制度並接受監督。

第五條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關危險作業分別按危險作業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對承包、外包給有資質的建設施工單位進行的施工專案,公司應與建設施工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同時遵守本制度,若建設施工單位的作業對公司構成影響、危及安全,應及時制止。

第二章施工現場管理

第七條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布置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時建設的設施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衛生的要求。

第八條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懸崖、高壓電氣裝置、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定圍欄、蓋板、危險標誌,夜間要設訊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措施、安全標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移動或拆除。

第九條施工現場的道路、溝渠必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誌。

第十條施工現場必須做好季節性防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雨季來臨之前應對排水系統、臨時設施、電氣裝置和大型施工機械進行檢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搶險準備,雨季過後要採取防滑措施。

第十一條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臨時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程要求。

第十二條施工工地材料、機具、裝置的堆放,必須整齊穩固。拆除的材料、腳手架、工具等要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存放,必須設專庫專人管理,並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施工現場要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並按《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中有關履行動火、用火、生火手續。

第三章施工機械與電氣裝置

第十五條各種機械必須專人管理,按該機械安全規程操作,定期維護檢修,保持機械裝置完好。

第十六條各種施工機械以及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位,都要裝設防護裝置。

第十七條起重機械、木工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長治市廣茂建築安裝工程****

施工和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施工組織 第一條由公司組織施工工作包括新建 改建 擴建 技改 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審核批准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 施工組織 設計 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1 凡在廠區及已建工程區域內動土施工,必須辦理 動土安全作業證 弄清擬建區內的地下管網 電纜和水文地質情況。2 所有建築安裝...

施工和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施工組織 第一條由公司組織施工工作包括新建 改建 擴建 技改 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審核批准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 施工組織 設計 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1 凡在廠區及已建工程區域內動土施工,必須辦理 動土安全作業證 弄清擬建區內的地下管網 電纜和水文地質情況。2 所有建築安裝...

安全檢修管理制度

3 任何檢修動火,動火前必須辦理動火證。辦理動火證必須由動火執行者或工段長兼安全員事先在動火證上填寫動火詳細地點 部位 動火時間和動火等級,制訂好動火前需落實的安全措施。4 凡是在一般區域範圍內對裝置 管道的動火,由安環部在動火證上直接審批 在含有易燃 易爆氣體的管道 裝置 容器或重大裝置的檢修動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