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採購合同 中浩

2021-04-21 17:49:26 字數 4587 閱讀 7819

合同編號:

買方:中鐵七局集團第五工程****溫哥華時代廣場專案經理部

賣方:河南東海混凝土****

簽訂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買賣雙方共同遵守。

一. 物資名稱、單價、金額及供貨時間

1. 物資名稱:商品混凝土

2. 採購**數量如下:

以上各型號**數量均為暫定數量,本合同金額也為暫定合同總金額,實際結算數量和金額以實際**簽認數量為準。以上單價為經中原公司指揮部招投標後確定的最終**單價,該單價為包含一切費用的最終的到工地交貨單價。該單價自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終止(以買方向賣方發出合同終止通知書上所標明的合同終止日期為準)。

1. 本專案商品混凝土實行浮動**機制,方法為:以開標當月鄭州市建設工程材料基準價資訊為固定基價,在乙個結算週期內,當該固定基價發生變化,超出±10%以外時(不含±10%),對該結算週期的****進行同等幅度的調整。

當該固定基價變動不超出±10%以外時(含±10%),結算**不作任何調整。

c=a+b

c為本期結算單價

a為中標合同價

b為(結算月鄭州市建設工程材料基準價資訊—開標當月鄭州市建設工程材料基準價資訊)—開標當月鄭州市建設工程材料基準價資訊*10%。

商品混凝土c30p8**漲跌幅度與當月c30**保持一致。

商品混凝土c40p8**漲跌幅度與當月c40**保持一致。

3. 供貨時間為年月日至買方向賣方出具合同終止通知書。

二. 技術要求和標準

1. 貨物應符合以下「技術要求」中所述的標準。如果在以下「技術要求」中沒有提及的,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1).預拌混凝土的質量必須符合gb14902-2003《預拌混凝土》及有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2).強度的試驗結果評定以gbt50107-2010《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為準

(3).原材料要求:使用p.o 42.5(r) 水泥並執行國家標準《矽酸鹽水泥,普通矽酸鹽水泥》gb175-2007

2. 除買方提供的技術要求外,賣方應將其使用的、經買方認可的有關標準向買方提供。

3.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應採用公制。

4. 攪拌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須按現行規範標準定期定量進行檢驗,出具檢測報告,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相關檢測費用由賣方承擔。

5. 買方不定期對賣方的原材料進行抽檢,賣方應配合買方代表進行抽檢,並提供相關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三. 合同交貨地點:

1. 本合同**指貨物運到買方指定的具體位址為鄭州市航海路與紫荊山路交叉口(航海路站工地)以及長江路與花寨路鄭州市第八十三中學旁(長江路站工地),並向買方提供材料合格證明的工地交貨價,該單價包括貨物生產前準備、生產、運輸、保護、裝卸、現場指導服務及質保期服務等全過程,所產生的所有成本和費用以及一切稅費。

2. 本合同暫定總金額為人民幣:1616718.7 元。(大寫:壹佰陸拾壹萬陸仟柒百壹拾捌點柒元整)

3. 賣方已經徹底查清,並在合同**中全面並充分考慮到了以下幾項:

(1) 影響到合同**的全部條件和情況;

(2) 現場的綜合情況;

(3) 已考慮了貨物可能使用到各種碎石粒徑的情況;

(4) 已考慮了買方對貨物的各種要求,特別是控制入模溫度的要求;

(5) 已考慮了實際工地現場對貨物坍落度的要求。

四.貨款支付

1. 每月結算一次,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為乙個結算期,此結算期內實際到貨初驗合格的貨物數量為實際結算數量。

2. 每月22日前,賣方提交相關完整單據到買方專案部核對數量,雙方核對無誤後買方點收入財務掛賬。如賣方按期不辦理對賬結算手續或賣方未提供國家正式銷售稅務發票和服務稅務發票,買方將不予辦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自行承擔。

賣方賬戶必須是合同約定賬戶,如賣方隨意改變賬戶,買方將拒付貨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責任及相關的損失全由賣方承擔。

五.支付條款

本合同不付預付款,賣方必須具備滿足本工程的流動資金。材料結算款一律通過開戶銀行,均用人民幣以電匯或支票的方式支付。如因本工程業主計價滯後工程款不能及時到位時,付款時間相應順延。

六.質保金結算

供貨乙個季度後,賣方**的貨物全部驗收合格,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完整單據,審核無誤後 15 天內支付本批應付材料款的 90 %。餘款作為質保金,如無任何因賣方所提供施工材料質量引起的施工質量問題,將在買方收到當季度所**商品混凝土28天強度報告(含抗壓、抗滲報告)及與支付請求金額一致的銷售發票和服務發票60日後支付給賣方。

(1)賣方支付請求乙份。

(2)各工地出具的貨物已全部驗收合格的證明單據原件乙份。

(3)到齡期時主動提供當批貨物的28天強度報告(含抗壓、抗滲報告)及與支付請求金額一致的銷售發票和服務發票。

七.銀行費用

在買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在賣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賣方負擔。

八.檢驗和驗收

1. 買方代表對貨物和拌合施工進行檢測,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並且買方不承擔額外的費用。檢測在買方的駐地、交貨地點進行。

如果在賣方的駐地進行,檢驗人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2. 買方在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後對貨物進行檢測,或必要時拒絕接受貨物的權利,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出廠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測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3. 驗收

(1) 檢驗:由買方現場代表和駐地監理,按本合同的有關要求及國家標準進行現場初驗。現場初驗主要指貨物的坍落度、入模溫度及外觀等的檢測。

初驗不符合要求的,允許賣方摻外加劑調整一次,但應通知買方及駐地監理,嚴禁任何人員在現場或交貨途中擅自加水,否則賣方將承擔由此所引起的買方對賣方的一切索賠賠償,買方將視賣方自合同開始執行後所提供的各批次貨物均存在以上問題並要求賣方對此進行賠償。對於其他非人為主動造成的質量不合格產品,買方有權要求賣方退貨更換處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除以上檢驗外,買方有權複檢到貨的貨物,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保留追究賣方責任的權利,檢驗不合格的檢驗費由賣方負責。

(2) 取樣:貨物的強度質量,以買方按國家規範現場取樣、製作及標養的試件,並以具有混凝土檢測資質的質檢站做出的檢測結果為準。

(3) 計量:以賣方隨車的送貨單為依據,在監理及買方都在場的情況下,採用體積計量法或重量計量法(與實際容重法同時進行)檢驗。買方及其它有關部門,都可隨時到賣方攪拌站抽檢,查核貨物生產系統的下料記錄。

(4) 簽收:買方指派專人現場初驗合格後,由買方指定的有效簽收人員在《送貨簽收單》上簽收蓋章確認。

九. 計畫與供貨

1 計畫

(1) 賣方應根據工程的實際進展情況作好貨物生產和**的準備。買方將根據工程的實際需要以書面計畫(或**)的形式報於賣方。

(2) 在要求到貨前,買方一般應提前 2 小時預約,具體要求到貨時間以提前 2 小時的通知(可為**通知)為準。如有計畫有變化,也應於計畫到貨時間前 1 小時通知賣方。大量(超過200立方公尺)使用貨物,需提前一天預約。

(3) 賣方應按買方向賣方發出供貨通知的供貨時間、數量、規格、技術要求等提供貨物。

2. 運輸

賣方應使用攪拌車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工程地點,運雜費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賣方負責辦理裝、卸的一切手續,承擔運輸的全部工作和責任並負擔實施運輸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十. 有關要求

1. 貨物的有關要求

(1) 加工貨物的材料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必須使用經過檢驗合格的沙、石料、粉煤灰、外加劑、水泥等原材料,每三個月原材料必須提供一次當期合格證、檢測報告。

(2) 賣方所設計的貨物配合比,必須經買方、監理和業主確認。未經買方、監理和業主同意,賣方不得擅自更改貨物的配合比。

(3) 坍落度在160mm以下為普通混凝土,160mm(含160mm)以上為幫浦送混凝土。

2. 資料的要求

(1) 賣方應隨車附送商品混凝土的發貨單,預拌商品混凝土開盤鑑定,出廠合格證及貨物配料通知單,28天強度報告在貨物到貨後 30 天內補交給買方。

(2) 一般情況下,在商品混凝土到貨後 30 天內,賣方應向買方按照工程部位,以每月為時間段提供28天齡期強度(抗壓、抗滲)試驗報告及買方提出的其它相關資料。

十一. 保險

賣方根據貨物的特點,考慮對貨物在生產、購置、運輸、存放和交付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以及對工作人員和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費用由賣方負責。

十二. 保證

1. 賣方應對貨物的生產、管理、交貨、調配等建立完整的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制定符合iso9001要求的質量保證體系,並堅持實施,確保工程之質量。

2.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符合合同條款和技術要求的規定,確保貨物的質量。並且保證貨物是用質量優良的原材料和良好的生產工藝加工而成的,所有有關的技術規格須與 「技術要求」的規定一致。

3. 賣方保證在施工現場和現有條件下,不會因賣方在生產、運輸過程中的缺陷、錯誤或原材料選用及製造工藝的採用上的缺陷,而產生事故。

4. 賣方保證給予買方人員在賣方工廠檢查其質保體系和生產流程的任一環節提供方便。

十三. 索賠與賠償

1. 不足量索賠

(1) 由賣方**到工地現場的貨物,經抽檢,如被抽檢的本車貨物實際數量少於賣方出具的相應送貨單,超過允許誤差範圍 ±0.3 %,本批貨物數量將按此抽檢結果計算和核定。

商品混凝土採購合同範本secret

4.2 除買方提供的技術要求外,賣方應將其使用的 經買方認可的有關標準向買方提供。4.3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應採用公制。5.合同 5.1 合同 指貨物運到買方指定的工程鄂爾多斯市鐵西三期嘉泰華府專案工地交貨價,該單價包括貨物生產前準備 生產 運輸 保護 裝卸 幫浦送及現場指導服務及質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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