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超車輛提公升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2021-04-20 09:24:46 字數 4799 閱讀 8470

郭屯煤礦「四超」車輛提公升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為進一步抓好運輸管理,確保提公升、運輸安全,特編制「四超」車輛提公升運輸安全技術措施,望全體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認真執行。

一、施工地點

副井上下井口、-808m水平井底車場、-808m水平軌道石門、各軌道上下山

二、施工內容

「超長、超寬、超高、超重」車輛提公升運輸

超長:平板車長度《物料長度<=4600mm

超寬:平板車寬度《物料寬度<=1600mm

超高:1500mm《物料高度(包括平板車高度)<=2500mm

超重:6000kg《物料質量(包括平板車質量)<=23000kg

三、裝封車要求

(一)裝車的要求

1、裝車的要求:必須根據所運物料的質量選擇相應的專用平板車裝運,否則不得給與運輸。長材料必須採用專用材料車裝運,錨桿、錨索、體積大的電纜、大捆皮帶必須採用專用花欄平板車裝運。

2、裝車質量的要求:裝車質量必須嚴格按照專用車輛標定質量裝載,不得超載裝車,超重裝置用大平板車裝運時,超重不得大於平板車標定質量的10%。根據我礦實際,質量3000kg以下的物料用小平板車裝運,質量在3000kg(不包括平板車質量)以上的物料用大平板車裝運。

嚴禁超載裝運。

3、裝車結構尺寸的要求:裝車結構尺寸不得超過專用車輛的外形尺寸。需要副井罐籠提公升的物料裝車後外形尺寸必須符合下列尺寸:

長≤4600mm,寬≤1600mm,高≤2500mm。當需要提公升長度超過4600mm的鋼管、鋼軌等超長物件時,需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執行。

4、裝車重心要求:裝載物料的重心必須與所使用車輛的中心一致,嚴禁偏重心和重心超高裝載。

5、綜採液壓支架以及類似大型裝備和物料裝運應採用「四角用螺栓固定平板車」的裝車方法,其他裝運方法不得使用。

6、多部件需要裝同一車時,各部件之間要盡量放平、墊實且各部件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並分別與車輛**。

7、裝車的其他要求:當支柱、管路、鐵軌等裝置材料使用平盤車時,裝疊不得超過三層,且每層必須用木板等物體隔開,超長物料裝車,必須在底層墊加抬高物,以便斜巷車場變坡點順利通過,同時便於把鉤工摘掛鉤。

(二)封車的要求:

1、超重裝置或材料可用φ20圓環鏈、m20螺栓或直徑不小於15.5mm的鋼絲繩固定,且和平板車連為一體。用螺栓封車時,封車力矩不得小於50n.m。

2、封車方式應根據所裝物料特徵進行選擇,裝置物料長度不超過平板車長度的應採用正「八」字封車法,裝置物料長度超過平板車長度的應採用倒「八」字封車法。平盤車裝載整體裝置使用柔性連線件封車的,其裝載物必須至少有乙個附著點與平盤車底盤剛性連線,防止上下山運輸時發生前後滑行。散件物品使用柔性連線件封車的,必須用木楔掩實,防止上下山運輸時前後穿行。

3、封車時,遇有尖、稜部位與鏈鎖接觸的地方,必須墊好適當強度的木板或皮帶。

4、對於物料、裝置怕砸、怕碰及突出部位、各種結合面要用相應的保護材料將其保護好。

四、安全注意事項

(一)一般規定

1、施工前,物料使用單位要根據所運送的物料、裝置的具體情況制定專項運送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相關部門審批。施工措施必須送運搬工區乙份。運搬工區必須及時傳達貫徹,要求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施工方法,要分工明確、準備充分。

2、施工負責人、安全監護人對「四超」車輛在提公升運輸中的施工方法、使用工具、操作裝置認真檢查核實,對巷道支護狀況徹底排查,消除事故隱患。

3、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要有充足的精力,良好的精神狀態,按規定佩戴使用合格的勞保用品。

4、施工人員作業時要協調一致,聽從施工負責人指揮,相互配合。

5、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合格證,並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6、運搬工區工作地點人員發現裝封車不合格的「四超」車輛有權禁止車輛進入運輸系統,進入運輸系統的要就地停止運輸,運搬工區接料人員有權拒拉、拒運,拒絕違章指揮、拒絕強行運輸。

7、運搬工區接料人員、跟班班長認真仔細檢查裝車單位的裝封車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裝車不合規定,封車不牢的車輛,嚴禁提公升運輸。運搬工區要及時通知礦排程室,由裝車單位立即整改。

8、發現不使用專用車輛裝載的「四超』車輛,不得給予提公升運輸。

9、運送「四超」車輛嚴格執行隨車掛牌制度,用料單位要標明裝載尺寸、重量、驗收人等內容,否則不得給予運輸。

10、「四超」車輛運輸過程中不得停滯,如確需停滯,必須在列車兩端和兩側懸掛發光或反光紅色標記,防止其他車輛與之發生撞車事故。

五、主要運輸環節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平巷運輸

1、平巷運輸液壓支架、鋼管、鋼軌等「四超」車輛時必須使用專用牽引槓配20噸卸扣,嚴禁使用其他繩索和鐵鍊連線牽引。

2、電機車平巷牽引「四超」車輛時要均勻平緩執行,不得緊急加、減速度。

3、當牽引超寬車輛行至巷道安全間隙小的地點,必須安排有跟車工處於車輛3m以外的安全地點使用哨子進行指揮,牽引速度小於0.5公尺/秒。

4、電機車牽引超過6000kg~10000kg質量的車輛時,一次最多牽引兩輛,10000kg~12000kg質量的車輛,一次只准牽引一輛。綜採支架一次只准牽引一輛,嚴禁超載運輸。

5、電機車嚴禁異線牽引車輛。嚴禁異道頂車。

6、當運輸至井底車場時,必須有專人跟車,並時刻注意車輛運**況,一旦發現問題,及時鳴哨通知電機車司機停車,防止車輛發生掉道等事故。

7、當運輸鋼軌、鋼管等超長車輛時,必須直線運輸,且速度不得大於1m/s,嚴禁在井底車場等地點過渡線道岔牽引,以防碰及巷道幫造成掉道事故。

8、當在車場確需頂車運輸時,必須連車頂車,嚴禁前拉後頂。

9、超寬車輛存放,必須存放於不影響運輸的地點,嚴禁將超寬車輛存放於主運輸巷道車場內,防止影響其他運輸。

10、運輸中嚴禁任何人員從車輛兩側以及電機車與車輛之間通過。嚴禁損壞沿途的電纜、風水管路等裝置設施。

11、平巷人力擁車,一人只準擁一輛車,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兩輛車距不得小於10m;坡度大於5‰時,不得小於30m;坡度大於7‰時,禁止人力推車;嚴禁放飛車。

12、人力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精力集中,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或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門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都必須發出警報。

13、人力推車時施工人員只能站在車輛的後方,嚴禁站在車輛的兩側。車輛執行過程中,嚴禁人員從車輛兩側通過和停留。

(二)斜巷運輸

1、斜巷運送「四超」車輛時,必須由專人負責檢查裝封車狀況,分提分運,重心不偏,否則不得給予運輸。

2、斜巷運輸前,訊號把鉤工必須首先對斜巷安全設施、訊號裝置、絞車鉤頭、保險繩、軌道質量及連線件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後方可進行運輸。

3、斜巷運輸時裝車高度要根據巷道高度而定,防止斜巷運輸期間由於車輛超高碰及頂板而造成掉道事故。

4、運輸前訊號把鉤工必須通知絞車司機,做好一切準備工作。運送期間,絞車執行速度不得超過1.5m/秒。

5、斜巷提公升「四超」車輛時必須一鉤一車提公升,嚴禁超掛提公升運輸。同時正確使用好保險繩。

6、斜巷運輸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制度。

7、當「四超」車輛提公升至斜巷上車場後,應用小絞車對拉防止慣性前衝。

8、訊號工發出訊號後,不得離開訊號硐室,注意運輸車輛的動向,並隨時準備發出停車訊號。

9、把鉤工要嚴格要求使用好擋車棍、阻車器等安全設施。

10、運輸完畢後必須及時將安全設施恢復。

(三)副井提公升

1、副井提公升超重物料時,必須用寬罐籠提公升,且窄罐籠必須裝載車配重。配重的具體規定:(1)最大裝罐質量為23000kg(最大件質量與車輛質量之和)。

(2)提公升質量超過8000kg裝置和物料時,必須在另一側罐籠加裝配重,在絞車靜張力差滿足要求的前提下,儘量減少靜張力差,嚴格掌握罐籠的裝載情況。(3)裝罐質量在8000kg~10000kg大罐上提或下放大型物料時,小罐配重2個載車(每個約重2800kg)。超過10000kg小罐配重4個載車。

兩罐偏載不得超過14000kg,防止出現大的偏載造成事故。(4)裝罐質量小於8000kg罐籠每層只裝乙個車盤;超過8000kg的每罐只準裝一輛車盤料。另一罐籠要進行配重。

2、提公升大料罐籠執行速度為2.5m/s,超過10t的物料執行速度0.5m/s。

3、提公升超高裝置、物料前,必須將罐籠罐門拆除,防止由於裝置車過高卡刮罐籠罐門。

4、「四超」裝置、材料進出罐籠一律採用推車機推入推出,當所提公升的裝置或材料推入罐籠時,把罐工要詳細檢查到位情況,是否準確,是否有伸出罐外現象等,作認真詳細檢查後,要用木楔將平板車前後掩牢,使平板車在罐籠確認的位置,前後不能移動,罐籠到位後,待罐籠停穩、打停點,把掩木拿出,然後按程式出罐。

5、出罐時,出車側的線路必須暢通,岔子打嚴,軌道兩側不得有任何物料及任何閒雜人員。出罐時,只准有把鉤工在把鉤位置把鉤,嚴禁人員跟大料掩車,以防發生意外,為增加阻力降低執行速度可在出車側的軌道上撒上適量的沙子。特殊物料(如液壓支架等)從副井環形車場無法通過時,應使用慢速絞車從副井底西側出罐。

6、出罐的裝置及時運走,以免造成積壓,導致撞擊、下轍等情況,道路不暢通時,可先停止提公升,先清理積壓車輛,再提公升。出車時,按車的出罐慣性經過幾次掩車到終止處,其行程內不得有任何閒雜物料、車輛、人員等,以保證出罐安全。

7、副井兩側把罐工必須相互叫應好,只有罐籠到位停穩、訊號打停點,方可拿掩木,詳細檢查無誤後、發出推車訊號,方准向外打車。

8、提公升大料時,井口上下把罐工要認真負責,檢查要仔細。為保證安全提公升,物料提公升期間上、下井口運搬工區每班必須派跟班區長盯在現場親自指揮。

9、副井提公升「四超」車輛前,上、下井口訊號工必須相互聯絡,下井口訊號工和絞車司機聯絡,交代清提公升裝置的名稱、數量和重量。

10、副井上、下井口裝置車進出罐籠,各要明確一名責任心強、現場經驗豐富的指揮人員,訊號工、把鉤工、小絞車司機等人要聽從其指揮。

11、進入罐籠上部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合格的安全帶,並生根牢固。

12、遇到卡罐或車輛在罐內掉道,把鉤工要及時與訊號工聯絡,可借助手拉葫蘆和千斤頂等工具復位,嚴禁死拉硬拽。

13、副井上、下井口把鉤工對「四超」車輛入罐提公升運輸前,必須認真檢查其裝封車情況,如裝封車不符合規定,不得給予提公升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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