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餐飲服務許可書全面流程圖

2021-04-17 17:45:05 字數 3828 閱讀 1866

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書

申請人申請日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填寫說明

一、本申請書由申請人填寫。填寫時要用碳素筆或者列印,文字要求簡練、清楚,不得有塗改現象,空格處以「無」字填寫。

二、「申請人」是指申請餐飲服務許可的單位或個人,按工商行政部門核定名稱填寫。

三、經濟性質有: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其他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

四、加工經營場所面積,是指與食品製作**直接或者間接相關的場所的面積,包括食品處理區面積、非食品處理區面積和就餐場所面積。

五、填寫「申請許可專案」,應在對應分類及備註欄勾選相應的申請項,如所申請項未在列出的範圍內,勾選「其他」項,並填寫具體內容。

六、如因內容過多,表內無法填寫,可後續頁。

七、本申請書一式兩份。

委託書保定市食品藥品監察管理局:

茲委託去貴局辦理保定市趙家驢肉老店餐飲服務許可證事宜,請大力協助為盼。

單位名字

年月日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崗位及人員證明

本餐飲單位成立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管理負責人、採購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廚師人員等組成的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機制,部屬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對本單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負全部責任。

茲聘用同志,為本餐飲單位的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貫徹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本單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負直接責任。

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餐飲單位(蓋章

年月日食品安全綜合檢查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建立本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員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一、查當日採購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主要內容有:1、蔬菜是否新鮮;2、有無劣質產品;3、動物和動物產品有無檢疫合格證明和驗檢疫標誌;4、主食有無產品合格檢驗報告;5、是否記錄進貨查驗臺帳。

二、查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

主要內容有:1、是否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2、是否持證上崗;3、頭髮是否清潔、衛生;4、手是否洗淨;5、查問是否有身體不適從業人員。

三、查操作間工作人員的操作。

主要內容有:1、是否混用菜墩;2、蔬菜是否先理、再洗、後切;3、是否生熟混放;4、有無過期或腐敗食物;5、操作流程是否合理。

四、查清潔衛生。

主要內容有:1、操作間防蠅防鼠及防塵裝置是否齊全;2、庫房是否乾淨、整潔,貨物是否分類上架,主食存放是否離地隔牆;3、通風裝置是否完善;4、冷盤間是否達到專人負責、專室製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的要求;5、操作間是否按照區域(粗加工間、紅案、白案、冷盤間)劃分進行工作;6、地面是否清潔、汙物桶是否加蓋;7、售飯操作台及用餐處的桌面是否乾淨無油汙,玻璃門窗是否明亮,飯堂整體擺放是否合理;8、是否對餐飲具進行消毒。

五、責任。

個人行為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追究食品安全管理員和相關從業人員的責任,給予各相關人員100元罰款。

食品檢品留樣管理方案

1 目的

建立檢品留樣管理制度,以確保檢驗結果的有效性。為處理檢驗糾紛,檢驗差錯,檢驗事故而進行複驗裁決提供原始檢品。

2 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本所食品檢驗工作。

3 管理內容

3.1編制留樣作業指導書

為保證留樣工作的有序進行,必須依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檢驗所實驗室質量管理規範(試行)》的規定,編制相關的作業指導書。其內容包括:適用範圍、依據檔案、工作程式(包括留樣的製備、留樣的儲存、留樣的呼叫和留樣的處理)、注意事項及相關記錄。

3.2留樣室的要求

環境要求:為保證留樣室的最佳環境,留樣室應有避光措施,避免陽光直接照射。應避開腐蝕性氣體汙染,要與實驗區分開。

另外,溫濕度是控制藥品質量的重要環節,一般溫度應在10~30℃之間,需冷藏的樣品應控制在20℃以下。相對濕度應控制在45%~75%之間,以避免樣品受環境影響發生變質,給複驗帶來不確定的後果。

設施要求:留樣室的裝置、設施應符合樣品規定的貯存條件,要設有防火、防水、防曬、防盜、防潮、防蟲、防鼠、防塵和降溫通風設施。必須配備消防器材,電路設計要合理。

應安裝防盜門窗和通風裝置。另外,要嚴格控制留樣室的溫度和濕度,應配備溫度濕度調節設施,如:空調、除濕機,並有相應的監控設施如溫濕度計等。

3.3留樣的製備

抽樣性質的檢驗任務,應在抽樣現場製取留樣,並貼上封條,同時在蓋有抽樣機構公章的封條上,雙方代表簽字確認。

委託檢驗,應在委託檢驗合同或協議書上寫清是否留樣、檢畢是否退回以及保留期限或不予留樣;如需留樣,留樣的製備在樣品收驗的現場進行,委託方和被委託方雙方在封條上簽字確認。

對於易腐敗、霉變、揮發及開封後無保留價值的檢品,在檢驗卡上註明情況後可以不留樣。

為確保樣品在實驗室自始至終不發生混淆及實現樣品的可追溯性,同乙個檢品的留樣與供檢驗用的樣品同一標識,留樣在狀態列中選擇或標註「留樣」。

3.4留樣的存放

根據各留樣檢品的貯存條件、理化性質,分門別類存放於不同的庫室或櫃架。對一些要求在冷處儲存的檢品須放置冰箱內。對質量性狀不穩定、易氧化分解或近期內發生過質量問題的檢品要重點監控。

留樣室應由專人管理,要求留樣保管人員定期檢查、清點檢品,在保管期間不能遺失、損毀,簽封應保持原始,避免蟲蛀、鼠咬。室內不許存放與留樣無關的物品。做好留樣室溫度、濕度監控,每日上午、下午各一次定時對溫濕度進行記錄。

如溫濕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並予以記錄。

留樣必須有兩份樣儲存,每份樣的數量不得少於一次全檢用量。做好留樣登記,留樣登記應記錄檢品名稱、編號、數量和留樣日期等資訊。剩餘檢品在留足留樣後,可以退回供樣單位,退回時,供樣單位應持有介紹信,業務科室負責人核實數量,領取人簽收後方可退回。

3.5留樣的呼叫

因重複檢驗、客戶申請複驗、仲裁檢驗及比對試驗等工作需要呼叫留樣時,應由使用人或科室填寫「呼叫留樣申請表」,闡明原因用途,科主任同意,業務科主任審批,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呼叫留樣。

3.6留樣的處理

留樣期滿後,仍在有效期內的樣品可通知供樣單位,如供樣方要求退回,可按規定辦理退樣手續,退回供樣單位;已超過有效期或供樣單位不要求退回的樣品,由保管人列出清單,經業務科主任審查,分管領導批准後,統一進行處理,並登記處理方法、日期,處理人簽字存檔。對已經過期失效的檢品要及時銷毀。

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以下各項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從事食品操作與服務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及晨檢。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統一保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或影印件),以備檢查。

01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書

申請人申請日期 2012年月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填寫說明 一 本申請書由申請人填寫。填寫時要用碳素筆或者列印,文字要求簡練 清楚,不得有塗改現象,空格處以 無 字填寫。二 申請人 是指申請餐飲服務許可的單位或個人,按工商行政部門核定名稱填寫。三 經濟性質有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

01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書

申請人申請日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填寫說明 一 本申請書由申請人填寫。填寫時要用碳素筆或者列印,文字要求簡練 清楚,不得有塗改現象,空格處以 無 字填寫。二 申請人 是指申請餐飲服務許可的單位或個人,按工商行政部門核定名稱填寫。三 經濟性質有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有限...

01 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書

申請人申請日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 填寫說明 一 本申請書由申請人填寫。填寫時要用碳素筆或者列印,文字要求簡練 清楚,不得有塗改現象,空格處以 無 字填寫。二 申請人 是指申請餐飲服務許可的單位或個人,按工商行政部門核定名稱填寫。三 經濟性質有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