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輛管理辦法

2021-04-05 06:59:26 字數 3730 閱讀 29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車輛管理,規範車輛報廢與購置行為,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提高公司車輛有效使用,節約車輛費用開支,使公司公務車輛管理規範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

公務車輛:小轎車、越野車、商務車、麵包車等。

第二章報廢及購置

第三條車輛報廢標準

(一)正常報廢標準

轎車(含越野車、麵包車、皮卡車等)累計行駛達60萬公里;

(二)非正常報廢標準

1、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技術狀況低劣、原車車型被淘汰,已無配件**的,造成車輛無法修復的;

2、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百分之十五的;

3、採用排氣汙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汙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

4、因特殊情況需報廢,經由定點維修企業出具車況證明並由分管領導召集計畫財務處、辦公室等相關部門現場認證取得共識。

第四條車輛報廢程式

各單位車輛達到報廢標準要進行報廢,首先須填寫車輛報廢申請表,由公司計畫財務處、辦公室、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同意後,報總經理審批,並按相關要求進行車輛報廢。

第五條車輛購置標準

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標準。購置公務用車,原則上應配備國產小汽車,嚴禁購買進口車。

1、公務用車按照集團規定標準進行配置。

2、因特殊公務需要,需配備排氣量或車價超過以上標準的轎車,需經總經理同意後報集團公司審批。

第六條需要新購車輛的,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財務資金安排情況,按規定程式報批,逐步配備。領導幹部調動工作後,不得將原單位的汽車帶到新任職單位使用。

第七條車輛購置程式

各單位購置車輛時,首先須填寫《車輛購置申請表》,由公司財務計畫處、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後,報總經理審批,並按相關部門規定進行購置。

第八條凡不按規定進行車輛報廢、購置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章車輛的管理

第八條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車輛管理工作。公司機關車輛主要為開展各項行政、業務服務,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排程安排,車輛由公司辦公室統一排程和維修管理。下屬分公司車輛由各自分公司辦公室排程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辦公室的統一管理。

第九條車輛使用範圍

1、公司領導及辦公人員到市內、下屬各分公司及各縣公務,可以使用公司車輛。

2、公司處級以上領導到外地、市多點考察、特殊緊急一站式出差可以使用公司車輛,能夠乘火車和汽車一站式到達的盡量不要使用專車,其他同志到外地縣出差一般不派車,到省內交通不便地區或有特殊情況需要用車時,必須報公司行政副總批准。

3、外地重要來賓和有關單位的來賓,其用車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4、外單位借用公司車輛,須報請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出。但車輛必須由本公司司機駕駛,借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借用方全部承擔。司機不得私自借出車輛,否則後果自負。

第十條車輛的排程

1、為便於有計畫、有秩序地安排車輛,車輛一律實行派車單制度。省內外出車須提前一天提出申請,省外出車乘車人填寫《省外車輛使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簽字,經總經理批准;省內出車需乘車人填寫《省內車輛使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簽字,經行政副總經理批准;市內派車由部門領導填寫《市內車輛使用申請表》,公司辦公室車管人員依據派車單先後次序,輕重緩急考慮安排。

2、司機在接到派車任務後,應立即出車,並將車開到指定地點等候,用車人如無故超過20分鐘未到,可將車開回公司等候下次派遣。屬於市內開會出車時,根據開會時間的長短合理安排送接。

3、上班時間司機接派車任務後,及時出車,不得無故延誤。

4、若用車人不按照用車計畫線路或未經派車人同意,擅自改變行車路線,司機有權並應當拒絕服務。

第十一條車輛的管理

1、每天下班後和節假日,除公司總經理專車及領導接送車外,其他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因故確需在其它地方停放,須經公司辦主任批准,下班時間司機不允許獨自開空車回家。

2、司機不經公司辦主任批准,不准擅自調換車輛,更不准將車輛交其他人員使用。

3、司機因故請假,應將車輛鑰匙交回公司辦。

4、司機應加強業務學習和培訓,嚴格按機動車操作規範駕駛車輛,嚴禁違規駕駛車輛。

5、司機車內禁止吸菸。

第十二條車輛加油和路橋費管理

1、市內加油必須到指定的加油站憑油本加油,專車專用,嚴禁為其它車輛加油,確因特殊情況須在指定加油站以外加油的,須經公司辦主任同意,並開具正規的增值稅發票;出車在外地加油,應根據需要酌量加油,並開具正規增值稅發票。

2、司機出車一律憑公司辦出具的出車派車單,縣、市和長途出車所產生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費用報銷附派車單,長途出車費用報銷要求一趟一報,原則上報銷的票據只包括過路費、油費、停車費,過路費按其經過的收費站計算,油費按實際加油量計算,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報銷的住宿費、餐費須有關公司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否則,此類票據一律不予報銷。

第十三條安全管理

1、駕駛員出車必須證照齊全,嚴禁無證駕駛。

2、出車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車輛是否完好,狀態是否正常,若有問題,應立即報修。嚴禁開帶病車。

3、行車中,如發現車輛故障,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行駛。對處理不了的,應立即送修,嚴禁帶病行駛。

4、行車時,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違章、違規行駛。

5、駕駛員嚴禁酒後開車。如因酒駕(或醉酒)駕車發生事故及其他事件,責任和費用由駕駛員全部承擔,並調離原崗位。

6、駕駛員必須定期參加安全學習,提高安全意識。

第十四條車輛的保養和維修管理

1、司機要愛護、保養車輛,保養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建立車輛保養檔案(一車一檔案),定期保養與維修,延長車輛使用壽命。

2、實行車輛定點修理和保養,需正常修理和保養的車輛,由司機寫出申請,報公司辦公室主任(分公司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出差在外必需要修理的,**報請公司辦主任(分公司報分公司總經理)批准;預計費用超出三千元的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所有車輛修理費用,憑此手續單車報銷。

3、車輛發生事故維修,應及時聯絡車輛管理員及保險公司,並到保險公司指定修理點盡早修理,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司機墊付或據保險公司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待公司收到理賠款後由司機領款或沖帳。

第十五條行車補助

補助總額=駕駛員月長途行駛公里×0.08元(鄭州當天回加300公里)+出差天數×12元+雙休日出車天數×6元。

第十六條獎罰

1、駕駛員每月安全行駛完成任務,無違章,出勤在23天以上者,安全獎50元/月,安全獎年終一次發放。

2、駕駛員每月上班時間超出法定上班時間的,根據超出時間折算工作日,能調休的優先調休,不能調休的按日常加班對待。

3、車輛違章所發生的罰款,由司機全部承擔。

4、未經批准私自出車者,發現一次,罰款50-500元,發現兩次停職檢查,在外發生的一切問題由司機承擔。

5、延誤出車的,每次給予50元罰款處理。

6、未經領導同意私自換車,發現一次,罰款50元。

7、駕駛員在執行任務中,丟乘車人一次,罰款50元。

8、未經批准私自開空車回家,發現一次,罰款50元,發現兩次停職檢查。

9、因違規駕駛車輛造成損失的由司機按責任承擔相應損失。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起草並負責實施和解釋。

二、本辦法自印發之日開始施行。

第十八條附件

附件:1、省外車輛使用申請表

2、省內車輛使用申請表

3、市內車輛使用申請表

4、車輛維修申請表

5、車輛報廢申請表

6、車輛購置審批表

省外車輛使用申請表

年月日省內車輛使用申請表

年月日市內車輛使用申請表

年月日車輛維修申請表

車輛報廢申請表

車輛購置申請表

公務車輛管理辦法

內蒙古精儲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為進一步加強公務車管理,規範公務用車使用程式,合理降低車輛費用等各項支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一 車輛管理 1 公務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直接管理,綜合管理部就車輛資產 司機效考核等實行統一管理,修訂車輛燃油考核等費用標準。2 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務車輛的排程 費用報銷初審 單車...

公務車輛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優化公司車輛資源配置,加強車輛管理,結合工作實際情況,現制定公司公務車輛管理辦法,以便確保車輛正常維護及安全行駛,更好地為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服務保障,特制定本辦法.一 車輛管理 1 公司所有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排程,確保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基層各單位車輛在日常運營管理工作中原則上由各單位具體...

銀行公務車輛管理辦法

為規範我行公務車輛管理,節約成本費用,提高車輛使用效率,明確車輛管理職責,根據 車輛管理辦法 的相關規定,結合我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 服務範圍和使用流程 1 公務車輛管理職能部門為 辦公室。2 公務車輛使用優先保障行領導公務用車。3 各部門公務用車應由部門負責人事先申請,填寫 公務用車申請單 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