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開 維修 停工 移交巷道管理制度

2021-03-27 20:20:02 字數 1981 閱讀 2454

為了保證新開巷道和失修巷道正常、有序開工,實現工作地點正常接替,規範設計、施工單位的行為,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新開、維修巷道開工管理規定

1、新開、維修巷道開工按照規定的流程執行,新開、維修巷道開工流程圖附件1所示。

2、列入月度計畫的工程,生產技術部在計畫下發前將工程設計審批完畢,列印施工藍圖。藍圖比例一般為1:500或1:1000,包括巷道平、剖、斷面圖及文字說明。

3、生產技術部下發巷道開工聯絡單的同時,將設計圖紙交給施工單位。

4、施工單位接巷道開工聯絡單後,3日內完成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的編制及施工現場的風管、水管、供電、軌道等準備工作。提前完成準備工作時及時與生產技術部聯絡。

5、由生產技術部組織機電、通風、地測、排程、安全、施工單位等有關部門和相關領導對措施進行會審、對施工現場的準備工作進行檢查。如果措施編制不合格,1日內完成補充、完善工作,再次進行會審。如果施工現場的準備工作不到位,1日內完成整改工作,再次進行驗收。

6、在措施審批完成、施工現場具備開工條件的情況下,1日內完成由生產技術部給機電、通風、地測、排程、安全、施工單位等有關部門下發開工通知單。

7、開工通知單如附件2所示,詳細說明巷道位置、方位、層位、斷面尺寸和支護方式等內容,並附巷道位置示意圖。

8、巷道開工通知單必須經礦長簽字後下發。

9、地測部門接到開工通知單後,複核相關資料後最遲於次日標定巷道中、腰線。

10、施工單位按照地測部門標定的中、腰線進行施工。

二、停工、移交巷道管理規定

1、停工巷道分為三種情況:由於存在安全隱患停工、完成設計工程量停工、由於其他原因停工。

2、由於存在安全隱患停工的巷道按《劉園子煤礦停頭、停面、設施停止使用管理辦法》執行。

3、完成設計工程量停工的巷道由施工單位完成措施規定的工程量後,寫出書面停工申請,次日由生產技術部組織機電、通風、地測、排程、安全、施工單位、接受單位等有關部門和相關領導對施工現場的進行驗收,對驗收查出的隱患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再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對施工單位下發巷道停工、移交通知單,巷道停工、移交通知單如附件3所示,巷道移交接收單位進行維護。

4、其他原因停工的巷道由生產技術部下發停工通知單,施工單位接到停工通知單後,完成措施規定施工專案後,寫出書面申請,由生產技術部組織機電、通風、地測、排程、安全、施工單位等有關部門和相關領導對施工現場的進行驗收,對驗收查出的隱患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再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對施工單位下發巷道停工、移交通知單,巷道停工、移交通知單如附件3所示,巷道移交接收單位進行維護。

三、罰則

1、生產技術部下發巷道開工聯絡單的同時未將設計圖紙交給施工單位,罰款500元。

2、施工單位接巷道開工聯絡單後,3日內未完成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的編制及施工現場的風管、水管、供電、軌道等準備工作,每推遲一天罰款1000元。

3、生產技術部組織機電、通風、地測、排程、安全、施工單位等有關部門對措施進行會審、對施工現場的準備工作進行檢查時,沒有參加單位罰款1000元/人/次。

4、措施複查、現場準備工作複驗仍不合格的,對施工單位罰款3000元/次/項。

5、在措施審批完成、施工現場具備開工條件的情況下,生產技術部下發開工通知單遲緩造成開工時間拖後,每推遲一天罰款1000元。

6、地測部門接到開工通知單後未按規定時間標定巷道中、腰線,每推遲一天罰款1000元。

7、施工單位未按照地測部門標定的中、腰線進行施工,罰款5000元,並返工處理已經施工工程。浪費的材料按照原價值賠償。

8、私自開口進行施工的,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0元,隊長在排程會上作檢討。

9、由於存在安全隱患停工的巷道處罰標準按《劉園子煤礦停頭、停面、設施停止使用管理辦法》執行。

10、施工單位完成措施規定的工程量寫出書面申請後,生產技術部未按照規定時間進行驗收,每推遲一天罰款1000元。

11、停工巷道驗收後在規定整改期限內未完成且無正當原因的,每推遲一天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元。

四、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附件1:新開、維修巷道開工流程圖

附件2:巷道開工通知單

附件2:巷道停工、移交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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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井巷維修的標準,主要運輸巷淨高不得低於2.0公尺,其它巷道淨高不得低於1.8公尺,並符合 煤礦安全規程 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2 主要運輸巷和傾斜井巷維修時應停止通車,需通車作業時,必須制定行車安全措施。3 平巷維修要按照由外向裡的順序進行,傾斜巷道維修要按照由上到下的順序進行。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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