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巷道維修管理制度

2021-05-27 08:07:11 字數 3777 閱讀 8007

附件:第一節井巷維修管理責任制

第一條分管井巷維修工作的副總經理負直接領導責任,要經常研究、部署、檢查和解決井巷維修管理工作中的問題,考核業務科室、區隊業務保安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加強各類巷道的管理,組織井巷維修質量檢查驗收和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問題,責任到人,限期處理解決。

第二條分管井巷維修工作的副總工程師負直接技術責任,貫徹落實執行上級安全技術政策、指令,組織實施三大規程和安全保護設施的檢查及問題處理,組織排查和處理不安全隱患,認真審批井巷維修安全技術措施,協助分管副總經理抓好井巷維修管理工作。

第三條技術科是井巷維修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要配備一名巷修技術管理人員,負責統計全公司巷道長度、失修長度及失修率,每月維修長度,並報集團公司通防處;編制井巷維修月度作業計畫,安排和審核井巷維修安全技術措施,加強井巷維修質量檢查、驗收和隱患問題的處理,不斷完善井巷維修管理制度,促進井巷維修管理與井巷完好水平的不斷提高。

第四條安監處是全公司井巷維修安全監督檢查的主管部門,要配備分管井巷維修工作的專職安監員,負責對全公司《煤礦安全規程》、上級有關安全指令檔案及本制度的執**況進行監督檢查,定麵包片安監員也必須把分管範圍內的巷道納入監督檢查內容,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處理。

第五條排程室是全公司安全生產的指揮部,要有一名副主任分管井巷維修工作,把隱患排查處理和事故處理納入重要內容,與技術、安監部門密切合作,共同抓好井巷維修的管理,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和問題處理。

第六條巷修工區的區長,是嚴格按技術措施和工程質量標準要求施工、完成公司編排的月度作業計畫、公司臨時交辦的任務和及時處理巷道失修隱患的主要責任者。要抓好本單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按時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並達到工程質量標準要求。

第七條巷修工區的值班幹部,對當日井巷維修工作負直接責任,每班除按作業計畫正常施工外,還要根據當班公司領導排程室的安排,及時組織調整人員,完成公司臨時交辦的任務。特別是對危及安全生產的隱患問題,要迅即安排組織骨幹力量,區隊幹部盯在現場,突擊解決處理。

第八條巷修工區的技術員,負責本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傳達學習和貫徹落實,負責向本單位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技術規定和檔案,負責對本單位員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加強員工正規操作、按章作業、自主保安教育。編制和傳達措施要及時,要針對現場實際情況,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技術檔案的規定。

第九條巷修工區的工長,對當班井巷維修負現場直接管理責任,要抓好本班嚴格按措施和工程質量要求施工。此外,要服從排程室和區隊的臨時安排,協助值班幹部及時合理組織人員,突擊處理井下巷道失修危及安全生產的隱患問題。

第十條巷修工區現場工作人員,對當班井巷維修負現場直接責任,要嚴格執行規程措施和上級的規章制度,正規操作,嚴格按工程質量標準要求施工。特別是對巷道失修隱患問題,要隨時聽從區隊和工長的安排,及時進行排除處理。嚴禁違章作業,做好自主保安。

第十一條各採煤工作面上下兩巷,自面向外一百公尺範圍的巷道維護,由採煤區隊的超前支護工負責;一百公尺以外的巷道維護,由巷修工區負責。

第十二條各掘進工作面後部巷道的維護,由掘進區隊負責;全部竣工驗收後,經公司領導同意安排,可交予巷修工區負責。

第十三條非採煤、掘進區隊負責範圍的全公司所有井巷,都由巷修工區負責維護。

第十四條所有交岔門口要掛置管理牌闆,責任到單位到人。

第二節嚴格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

第十五條每項井巷維修工程,技術員都要認真編寫安全技術措施,再由技術科、安監處、副總工程師逐級審批,然後向員工傳達學習簽字後,方可施工。

第十六條對零星的井巷維修工作,巷修工區技術員要每半年編寫乙份《井巷維修綜合安全技術措施》,並且技術人員要不斷總結,豐富和完善該措施內容。

第十七條編寫審批措施要針對現場實際,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頂板、運輸、一通三防的管理規定及上級有關技術檔案要求進行。

第三節嚴格按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制度

第十八條各單位維修井巷施工時,必須認真按措施及工程質量標準要求進行。值班幹部在每班班前會上要專門做出安排,提出明確要求。工長、現場工作人員嚴禁違章作業,搞好自主保安,要嚴把安全關、技術關和工程質量關。

第十九條井巷維修施工時,要有專職安監員盯現場檢查監督。

第二十條維修巷道交岔門口,必須有區隊幹部,安監員共同盯在現場時,方可施工。

第四節井巷維修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

第二十一條區隊領導及施工人員在從思想上高度重視井巷維修工程質量,認真學習工作質量標準及措施中的要求,並嚴格落實到現場上。

第二十二條技術科負責井巷維修方案的制定,施工措施的安排和審核,施工結束後,若因維修方案的錯誤造成質量問題和事故,要追究分管副總工程師、分管科長及專業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安監處質量科負責對井巷維修工程質量進行驗收,誰驗收誰負責,誰檢查誰複查,凡因質量驗收人員把關不嚴,弄虛作假,造成質量問題,要追究質量科長及驗收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排程室、技術科、質量科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現場質量與施工措施不符,要追究區隊幹部、工長、施工人員及安監員的責任。

第五節加強對巷修工區的工作量考核制度

第二十五條巷修工區要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向公司呈報每天的工作量,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一經查實,從工作量中對等扣罰,並按1號文對區隊扣5分,對正職罰款50元,副職罰款40元。

第二十六條巷修工區每天值班人員,要統計核實好當天的每班計件出勤人數、工作量及零用工數(零用工單經排程室值班主任審核簽字)以書面形式,由區隊蓋章,每三天一次報技術科分管巷修施工人員以便驗收核實,否則工作量不予承認。

第二十七條巷修工區每旬必須將所屬衛生區清理一遍,旬抽查衛生達不到要求,不予承認工作量。

第二十八條技術科分管井巷維修施工的專業人員,每天依據巷修工區所報工作量對所施工地點進行檢查驗收,發現與實際不符的,從所報工作量中扣除。

第二十九條分管井巷維修施工人員要及時核對排程室所簽人工和區隊所報工作量,發現重複情況時,一律將重複工作量扣除。

第三十條大型的重點工程施工完畢後,區隊要主動向公司排程室申請竣工驗收,驗收中對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的不合格工作量,一律不予核算。

第三十一條對公司臨時交辦的重點工作,未在公司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的,每出現一次按1號文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第三十二條巷修工區當月工作量截止到25號,當月最後一次工作量每月26號交技術科。

第三十三條分管井巷維修施工專業人員,對巷修工區每天工作量核實後,整理填報工作量驗收記錄單,月底經科長審查簽字或加蓋公章,報分管公司領導同意後,於月底前交人力資源部。

第三十四條技術科、排程室考核人員在考核巷修工區工作量時,必須實事求是、一絲不苟,不得營私舞弊,一經發現對責任者罰款20-30元。

第六節加強對全公司井巷的檢查匯報制度

第三十五條各生產和輔助區隊的區長、值班幹部對本單位施工現場的巷道檢查和維護負重要責任,要每班班前會安排員工對施工現場及附近、沿途的巷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排程室、有關單位,確保本單位施工現場的巷道支護良好。

第三十六條各單位工長是當班巷道檢查維護的第一責任者,對抓好班施工現場及附近、沿途的巷道檢查、維護,隱患問題的及時處理或匯報負現場直接管理責任。

第三十七條各單位現場工作人員對施工現場及附近、沿途的巷道檢查維護負直接責任,要認真檢查沿途、施工現場及附近的巷道支護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

第三十八條各單位發現施工現場及附近、沿途巷道失修隱患向排程室匯報後,公司領導、分管副總工程師要及時組織排程、技術、安監、責任區隊看現場檢查,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定處理方案,責令區隊限期解決。

第三十九條對各單位匯報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嚴重巷道失修隱患,排程室要立即安排責任區隊組織人員,迅速處理解決,不得拖延。

第四十條根據採場的變化,礦壓顯現的規律,由分管副總工程師負責,要組織排程、技術、安監等有關部門人員對受動壓影響的主要運輸巷道、回風巷道、採區巷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擴修維護。

第七節考核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依據新陶礦業字〔2010〕1號檔案規定進行考核。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上級檔案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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